道士乃信奉道教教義並修習道術的教徒的通稱。《太霄琅書經》謂:“人行大道,號為道士。”“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道士之稱始於漢,當時義同方士。北魏寇謙之改革天師道,規定道徒可在家立壇,朝夕禮拜,不必出家修行。金元之際,全真道等興起,仿照佛教規定,道士不蓄妻、不茹葷,須出家住叢林。遂形成出家的全真道道士和在家的正一道道士兩類。
道士一般是師徒相傳。道教認為若不受師,道則不降;而傳道度人,須擇出身名門、孝於所親、忠於所君、資性淳良之人。欲入道為道士、女冠者,須齎經戒、符籙在受道院造壇及對齋堂、靜室緣法。弟子受經籙須齎金銀玉帛等信物。入道後,唯道為務,持齋禮拜,奉戒誦經,燒香燃燈,不雜塵務。
“道士”之稱始於漢代。但當時指稱的範圍較廣,除東漢時期“五鬥米道”、“太平道”的信徒之外,方士、術士及一些道家也可以稱為道士五鬥米道到現在仉家人還在傳承。魏晉南北朝時期,道士之稱甚至與對佛教僧侶的稱謂相混。
直到隋唐時期,道土及相應的稱謂如道人、羽士、羽客、羽人、黃冠等,才逐漸成為道教神職人員的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