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帶著姐妹倆拜見了依雲郡主,小姑娘沒開口,她身邊的一位王嬤嬤代替主子問的話。麥小歡從容地回答問題,既不奉承巴結,也沒因為林氏在身邊對嬤嬤敷衍了事。
郡主的女夫子任冉也坐在客廳裏,她考了麥小歡《三字經》、古詩還讓她寫了一篇大字和自己的名字。
雖然是考妹妹,麥小芳心裏卻是特別緊張,看到從容應對的妹妹 ,她知道兩個人以後的生活注定是不會相同的。
“這位是我們依雲郡主,你以後負責幫郡主整理書袋、筆墨,陪郡主讀書、聽課。不該打聽的不許問,也不許在這後院喧嘩、惹事知道嗎?如果犯了這裏的規矩,不管是誰,都會被趕出去的,你帶來的人,自己要看好了,她有事,我們概不負責。”
依雲郡主身邊的王嬤嬤把該交代的事情都擺在前麵,因為麥小歡和郡守府的關係,契約是不必簽了,但是那些要求和條款還是會白紙黑字地寫了下來,麥小歡看過後在上麵按上手印。
送林氏出大門時,麥小歡征求二姐的意見,想讓她跟著回郡守府,然後回沙溪村。
“我不走,你一個人在這兒,家裏更不放心,等你學好了咱們一起回家。”
林氏也希望麥小芳留下,姐妹倆作伴,不至於太孤單和想家。
嬤嬤分派給她們姐妹的是個獨立的小院子,裏麵隻有兩個小丫頭,一個負責灑掃的叫墜兒,一個負責收拾房間、燒水的叫棗兒。
麥小歡來的時候把銀子和大部分筆墨放在了郡守府,姐妹倆隻帶了隨身穿的衣服和日常用品。
第二天麥小歡吃過早飯,就去陪郡主上課了,她問過嬤嬤以後,讓二姐留下在院子裏在牆角開辟了一小塊菜地。有機會出門再去買些菜籽回來種上,下次回家的時候最好能帶兩隻兔子來,姐妹倆,尤其是二姐也就有伴了。
其實麥小歡更希望送二姐回家,她是個無拘無束的性子,根本就不適合待在這裏。可她也是個倔脾氣,說不走,怎麼勸都沒用。
麥小歡先到了依雲郡主的書房,把她上課用的書本擺放好,等郡主和任夫子來上課以後跟著一起聽講。任夫子自然不會照顧麥小歡的學習進度,她隻能把那些聽不太懂的地方先記下,回去以後自己慢慢揣摩。
麥小歡認真的聽任夫子的講解,郡主的問答,靜靜坐在旁邊當陪襯。
郡主要寫字時,麥小歡會過去研磨,起初或濃或淡,有好幾次惹得郡主皺眉。麥小歡隻得努力記住要領,終於在幾天以後讓郡主滿意地點了頭。
她們上午讀書、寫字;下午學習琴棋書畫和舞蹈,麥小歡對下午的課程不感興趣,作為陪讀,又不能不上,隻能耐著性子坐在那。
有錢人家的小姐們也夠可憐的,為了嫁的好,每天不停歇的學習各種技能。就算這樣仍然不夠,成親以後還要麵對小三、小四們的挑戰。麥小歡一點都不羨慕那種生活,她喜歡過自由自在的日子,向往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感情,秉承著寧缺毋濫的思想。
磨合了幾天,麥小歡漸漸適應了這種生活節奏,依雲郡主對自己這個不多言多語的新伴讀也挺滿意。她每天都是按時來上課,做好分內事就安靜的聽夫子講課,下了課也不像自己以往接觸的小姐那樣討好和巴結自己,或者在背後說三道四,她會禮貌的道別,然後安靜離開。
麥小歡真的就是單純來這裏讀書的,郡主家在京城,早晚會離開,自己和人家的身份、地位相差十萬八千裏,注定是兩個世界的人何必多想呢!
王嬤嬤和任夫子也沒想到麥小歡這麼有眼色和懂事,陪郡主讀完書,就回院子老實待著,既不到處打聽郡主的事情,也從不多言多語,就連她帶來的夥伴沒事都從來不出院門。
在蓮院裏除去各種不方便,好處還是不少的,姐妹倆每頓都有兩個葷菜,兩個素菜和一道湯。麥小歡再也不用在沙地上練字了,紙筆都是隨便用,喝的是上好的茉莉花茶,住的是燃著熏香的寬敞房間,和以前的日子完全不同。
半個多月後,林氏派人給姐妹倆送了兩套衣服,因為她們兩個不是蓮院的下人,依雲郡主直接把料子分了下去,倆人還沒送去郡守府的針線房,新衣服就先一步送到了。
麥小歡讓來人等一會,她寫了一封簡短的回信,麻煩來人帶給義母。信寫好以後,她先送去給那位王嬤嬤和任夫子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