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 實情(1 / 2)

“來人呀,將他他給我拷起來帶回衙門,等到明早再開堂重新審理此案。”上官浩澤冷冷說道。

“遵命,大人。”衙差聽從命令把一條鐵鏈套到了殺豬王的胳膊上。

“大人,我根本沒有犯法,憑何抓我。”這時殺豬王邊掙紮邊嚷嚷道。

“給我把嘴閉上,有什麼想說的留著明天再說也不遲,還不快點帶走。”焦知縣大聲的訓斥。他這會兒的心裏也有一絲害怕了,瞧來他還是有些低估了上官浩澤。

“楊天釗,你今個晚上一定好好的瞧著他點。”上官浩澤對楊天釗說道。

“遵命,大人。”楊天釗跟在衙差的後麵一同回縣衙去了。

“我們也回去吧。焦大人,你今晚早些休息,明天一早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呢”上官浩澤瞧了瞧焦知縣然後先離開了。

“好,大人您也早些休息。”焦知縣屁顛顛的送走上官浩澤。

“來人呀,帶人犯王財。”第二天一早上官浩澤再次開堂重新審理此案件。

“草民王財拜見大人,小的真是被冤枉的啊,望大人能夠明察。”殺豬王王財一到公堂就趕緊替自己喊冤。

“王財,你口口聲聲說自己冤枉,那麼你昨天晚上到凶案現場去做什麼,你怎樣知道匕首藏在哪裏。”上官浩澤問殺豬王。

“大人,草民本來是打算去拿了刀然後到府衙來領賞的,因為那日凶手殺了人之後在藏匕首的時候剛好被草民給碰見了。大人,草民真的沒有殺過人,真是被冤枉的啊。”殺豬王還沒認識到他的錯誤,還是不願認罪,覺得這樣子人家就不能把他怎麼樣。

“大膽王財,你還不實話實說,本官本來是想要給你機會,但你卻是執迷不悟一再狡辯,瞧來你是沒見到棺材不落淚啊。來人呀,把罪證呈上來。”上官浩澤用犀利的眼神一直盯著王財,王財被他看的有點心虛。

“哐當”突然一個響聲,那把殺人匕首被扔到了王財跟前,“王財,這把刀你認不認得。”上官浩澤問。

“這不正是草民道凶案現場找到的那把嗎。”王財回答說。

“非常好,那麼這刀是屬於誰的呢?”上官浩澤接著問。

“至於這個嘛,小人不清楚。”王財這時候已經有一點沒有底氣了。

“好個不清楚。來人呀,傳上證人李水。”上官浩澤喊道。

“草民李水參見大人。”

“李水,這把刀你是否認得。”

“啟稟大人,草民知道,這把刀子是草民店裏賣出去的。”李水仔細瞧了瞧答道。

“哦,那你還記不記得當時是誰去買的。”上官浩澤接著問道。

“小人當然記得,就是殺豬王王財上個月剛在小人店裏買的。”李水瞧了下身旁的殺豬王。

“冤枉啊大人,他完全是血口噴人啊,這刀根本不是我買的,請大人能夠明察。”王財有些緊張。

“大膽,本官又沒有對你問話,李水說的到底屬不屬實本官自然會問個清楚。”上官浩澤拍下驚堂木嚴厲的嗬斥道。

“李水,你有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這把匕首是你的店裏賣出去的而且是王財向你買的?”上官浩澤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