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筆跡(1 / 2)

李三兒也聽了張萌的敘述,糾正了她的語病。

“你看,這是合同,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把手中的紙在張萌眼前揚揚,放在蔣帥的手裏。

蔣帥拿著看了看,合同上寫著:本人張書浩,借款李三兒十七萬元,約定兩個月後連本帶利歸還二十萬。張書豪。XX年10月16日。

今天是12月17號,如果按照合同,今日就該是歸還利息的日子,不過這肯定是有問題的,沒有誰是傻子,內容隻要一看就有問題,可有問題是歸有問題,合同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也沒辦法抵賴。

唯一的問題,就是這個簽名,到底是不是張萌父親所寫。

蔣帥詢問了一下張萌,張萌翻來覆去地看了兩分鍾,給了個肯定的答案,但是也絕望了。

“事到如今,要麼還錢,要麼就拿廠子抵債。父債子償,你爹沒兒子,隻好委屈你這個女兒。”李三兒十分客氣地說道,但這種客氣的語氣中,總有一股假正經的味道。讓人十分不舒服,看了半天,蔣帥心想問題可能出在他的三角眼上。

“你這是複印件,不是原件。”

“你跟張萌是什麼關係?”李三兒問蔣帥。

他隻是讓張萌聯係朋友盡快還錢,所以對張萌叫過來的人,絲毫不知道是誰。

“我是張萌的朋友。”蔣帥平靜地回答,腦子高速運轉。這件事情很棘手,棘手的原因是因為流氓開始講道理了。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說的就是這麼個事,疑點就是,張萌的父親怎麼會在這麼一份明顯不合理的借條上簽字呢?這很不應該。

這事如果走正常的公檢法流程,也隻能不了了之。

第一:他們沒有證據證明當初隻有三萬塊。

第二:合同上的簽名完全是正確的,難道說,這個合同的簽名是偽造的?就算是偽造的,連張萌都分辨不出來,估計別人也不會輕易分辨得出,除非去做筆跡鑒定。

第三:一切都是張萌的一麵之詞,當初的縱火案沒去報案,現在早就沒了現場,根本就沒法去查。

排除這一切之後,隻能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去做筆跡鑒定。

“好!今天我找張小姐來,就是通知一聲,我這人比較寬容,再給你們三天時間,三天。如果三天之內還湊不齊,那對不起,廠子我就要定了。”

聽了李三兒的話,張萌哭得更加厲害。

這個廠子是張爸爸的心血,一輩子就幹了這麼一件事。年輕時候做木匠,等攢了一點錢就開始擺弄這個廠子。到現在已經快二十年了。

從小張萌就看著父親在廠裏忙裏忙外,很少回家。所以她更能明白這個廠子到底意味著什麼。他父親的病,一半是因為氣得,一半是因為廠子。

“成,我代表張萌答應你,不過我有個要求。”蔣帥連思考都沒思考,就答應了對方的條件。反正思考下來也沒什麼辦法,隻好利用這三天時間去找出這件事的破綻,或者,湊齊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