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明垂頭喪氣的道,別提了。以前讀者出手大方,動輒就是幾十、幾百、幾千的打賞,現在老摳門了。再加上網站克扣,他每個月到手的錢,喝白開水都不夠。
所以,他這想到我們這裏謀個生路。
王胖子又要說話,我趕緊再次打斷,說我們生意實在也不景氣啊。
陶明說,他不要多了,一個月三千塊的工資就夠了。
我特麼鬱悶了。
這不是三千不三千的問題。
關鍵是,我花三千塊,請他來做什麼呢?
三千塊,我請一個大媽,她還能給我一天打掃衛生呢。
請這小子來,難道就是為了給王胖子找個”隊友“,兩人組隊霸占我的電腦?
關鍵時刻,王胖子不樂意了,拍著胸口說沒問題,就這麼說定了!大不了,從他那一份裏麵出錢,他來請陶明。
因為,我倆等於是合夥人。
當初說好的,王胖子出資金組建公司,租地盤買辦公道具,我出技術。然後賺了錢,我倆平分,他也是股東之一。
每次賺來的錢,除了公司的日常開銷,剩下的錢我和他都是對半分的。
既然這家夥要開錢,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還能說什麼呢?
也就不說話了。
很快,陶明就搬過來了。
我們租的這個地方,鬧市區,一萬多呢。
因為地方大,吊了頂,下麵一層用來辦公,上麵就是房間來睡覺。
陶明要加一張床,真不是什麼難事。
但麻煩的地方就在於,他自己寫書的,有電腦。
這一會兒,不寫小說了,電腦就拿來玩遊戲了。
他和王胖子倒是湊一對兒了,一下玩LOL,一下玩CF。
老子想查個資料,都要被卡半天,最後鬱悶得在沙發上,幹脆睡大覺。
第二天,一大早,王胖子就和陶明出去了。
他倆的意思,是要去教訓教訓那追陶芳的富二代。
我覺得挺逗比的。
談戀愛這事兒,大家你情我願,憑本事了。
算了,他要走了,我要落個清靜,可以看一下電影。
結果,我看林正英係列鬼片,一下午的時間,兩人回來了。
王胖子鼻青臉腫的。
如果說,以前他就是個胖子,現在就是一個”二師兄“。
我叼著煙,眯縫著眼,問咋回事?
結果,陶明就把事情給說了。
原來,當時富二代帶著花,開著車去找陶芳。
王胖子恰巧看見了,這貨擼著袖子就上去了,把富二代的花砸了,還把人家給打了。
富二代問什麼情況?
王胖子恬不知恥的說,他是陶芳的男朋友,讓富二代別來糾纏了。
好吧,如果他真是陶芳的男朋友,富二代挨了這一頓打,自覺理虧,也白挨。
但關鍵是,陶芳漲紅了臉,來了一句,”你說什麼呢?誰是你女朋友了?“
就這一句,點燃了戰火。
胖子好歹也是當過兵的,富二代那是對手?
被揍了一頓,就灰溜溜的跑了。
王胖子很開心,向陶芳討好,結果得到的隻是一個白眼。
王胖子自討沒趣。
回去的時候,好家夥,那叫一個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