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僵屍肉(1 / 2)

在大6別說嬰兒了,就是成年人在路邊噓噓,也都家常便飯,沒見人譴責啊!

與其說,香港人素質高,不如說人家就是見大6客不爽。

現在,如果沒憑沒據的去抓人,GBD也不是什麼善茬。

這些年盜墓有不少積累,花點錢請媒體炒作一下,國家又要被抹黑。

507也是國家機構,當然得為顏麵著想了。

王晴很欣慰,覺得陶明能這麼想,寫書的人就是不一樣。

她說,既然這事兒牽扯到盜墓和術士,還得我這個“盤爺”的徒弟來想想。

我說這有什麼好想的?

就是一夥缺德的盜墓賊,東西搬空,連屍體也不放過的故事罷了。

怎麼說呢?

幹盜墓的沒一個好東西。

考古學家最痛恨的就他們了。

那些年盜墓小說很火,裏麵提到了一個職業叫“摸金校尉”,這職業存不存在,考古上來證實確實有這類人。

脖子上戴摸金符,也就是穿山甲爪子,進去盜墓。

他們會風水,也算是術士。做這一行規矩多,找到古墓進去,還要點根蠟燭,熄滅了就是墓主人不同意,自行離開。如果沒熄滅,那就可以摸金,但隻能拿一樣東西,拿了就自行離開。

所以,有燈滅不摸金,雞鳴不摸金。

但是不是這樣呢?

可以很確定的回答,不是!

摸金校尉存不存在,這是肯定的。但他們這規矩有沒有,那就值得考究了。

當時分南派和北派。

南派的土夫子說過,都是做賊,你裝什麼裝?

雖然,這是小說內容,但套用到現實是通行。

你說點蠟燭,讓墓主人同意才摸,可能嗎?

一個小偷告訴你,哥們,讓我偷你家東西吧,我隻偷一樣,偷了我就走。換了你,你同意嗎?

放蠟燭,那是為了測試裏麵的含氧量呢,蠟燭如果沒滅,裏麵有氧氣,可以進去盜墓,滅了就有問題了,走嗎?

毛!出去等到空氣進去了,再回去進行摸金,你再點蠟燭,絕壁不會熄滅。

摸金校尉隻拿一樣東西就走?

更扯!

盜墓賊盜墓賊,你都做賊了,還裝君子?

盜墓的人,無非兩種,一種窮瘋了,一種想發財。

無論是這兩種那類人進去,看到裏麵的金山銀山,你覺得他可能隻帶一樣東西走嘛?

我不相信,你盜墓不是為了財,隻是為了純粹的學術研究,進去後我拿一樣東西就走了。

證明“俺老孫到此一遊”!

這些盜墓賊,那簡直就是蝗蟲。

你遇到窮瘋了這類的,人家有點良心,純屬為了過日子,稍微發點小財。

麵對金山銀山,即便這樣的人,他們的良心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

那就是進去之後,可勁兒的往身上踹,包袱都給塞得滿滿的,實在是身上都裝不下了。那好,我走了,回見了您呐。

考古學家遇到這類的還好,墓裏麵至少給你留了東西,一些文獻你還能看到。

你要遇到那種純粹為了發財的,這才叫頭疼。

比方說GBD這種,組團來盜墓,進去之後陪葬品一件不落,全給你帶走。那些文獻資料,是古董,人家識貨,也給帶走,到時候回香港賣給愛收藏的那些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