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焚燒錢幣,字畫,針織品,將殘留下來的殘破碎片表框當作裝飾,聲稱這是“殘缺美”,一種令人費解,甚至不敢苟同的藝術。然後更詭異的是,竟然有人會花大價錢收集這些毫無意義的東西,還對此癡迷至極。
我自然是無法欣賞這種藝術,也沒有收集東西的習慣。而經常被我嘲笑土老帽的胖子,卻也有收集一些物品的習慣。不過,他收集的東西,無外乎是一些露大腿女明星的海報明信片,除此之外,別無他物。
眾人聽完我大膽到有些瘋癲又駭人聽聞的推測,全都不可置信的張大了嘴巴,因為他們都無法相信,有人竟然會心理變態的進行焚燒屍體取骨收藏,不禁令眾人義憤填膺的同時,又感動異常的頭疼棘手。
縱火凶殺案很難從外觀判斷是燒死還是焚屍,根本不能通過口鼻內是否有煙灰來進行判斷,需要將屍體送到技術科進行精密的堅定。不過從焚燒屍體的外觀上可以看出為4度最嚴重的燒傷級別,也就是“炭化期”,身體大部分組織已經發黑變硬,碳化嚴重,多處肌膚因幹燥收縮而裂開,形成了“挫創助裂口”。由於機體組織的收縮,屍體四肢屈肌縮短,關節屈曲的,外觀可怖的炭化屍體,形成了鬥拳狀,好似嬰兒還在母親肚子裏麵的詭異姿式。
屍體被抬回了警局,我們回到三分隊辦公區一邊等詳細的驗屍報告,一邊討論縱火凶殺案的偵破方向。
一般的縱火犯都是為了感受刺激,基本為男性,而且以年輕人居多,女性很少,除了報仇。
這些人通常淩駕於生命之上,視被害人為目標物體,而並非是人。
縱火犯多為社會無能性,具有人群恐懼症,不擅長與人交往,精神方麵有問題。孩提時期會有尿床,殘忍對待小動物,打罵父母等現象。
犯案嫌疑人的基本特征鎖定之後,大家開始討論動機。
李茜覺得我之前提到的“藝術品收藏”動機很大膽新穎,但是她覺得應該不會有人心理變態道這種地步。從焚燒行凶後取走屍體部分骨頭來看 ,很像是一種宗教儀式。她還覺得還存在另外一種可能,就是這個縱火犯有可能參過軍,有事後收集戰利品的習慣。
我們正在討論之時,法醫室的小眼鏡將鑒定報告送來了,我拿著鑒定報告,臉色不由得凝重了起來。
鑒定列表上麵寫著:屍體皮膚具有燒傷機體反應,也有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征表現,燒傷周圍組織酶活性增高,有些許的煙灰和炭末的沉積在氣管和大支氣管內,各種數據表明,屍體鑒定結果為“燒死”,而並非是焚屍。
這也就是說,凶手進行了非常殘忍的活體焚燒,簡直到了喪心病狂,令人發指的地步。從報告分析來看,凶犯很有可能存在精神方麵問題,應該是具有暴力傾向的反社會人格。
既然是連環縱火取骨凶殺案,那麼就從被害人身上著手,看看他們有什麼共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