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業火(1 / 2)

有關記載人體自燃案件中,最為詳細的便是發生在1951年7月1日的瑪麗夫人悲劇,據瑪麗夫人的家人說,她當天舒服的躺在軟椅上麵休息,結果次日晨時她兒子前來房間看望她的時候,她和身下坐著的軟椅都變成了一片灰燼,地麵上隻留下幾個燒得變形的發卡,還有幾塊被烘焙幹了的脊椎骨,和一個縮成拳頭大小的頭骨,最為離奇的是,灰燼之中還殘留了一隻完好無損的左腳。

至少需要華氏3000度才能夠將屍體燒成這個樣子,而一般火災現場的最高溫度也就是華氏1500度左右,實在很難想象是什麼樣的烈焰才能將人燒成這幅樣子。如果出事的公寓內燃燒如此高溫的烈焰,它還能不受影響幸存下來,完全就是令人無法相信也說不通的奇跡。

其實我國早在明末時期,學者周亮工著的《因樹屋書影》之中,就記錄了人體自燃的事件。

我個人認為人體自燃最為靠譜的解釋就是“燭芯效應”。科學家們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裏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

而李茜則是認為人體自燃,有可能是受到了“球狀閃電”的迫害。這種可以隨氣流漂浮又可以逆風而行的彩色圓球形狀閃電,可以穿過煙筒或是開著的窗戶進入屋內,造成危害。

聽到我和李茜的討論之後,胖子提出了另一個可疑之處,就是在外屋起火燃燒的黃權,他在燃燒死亡過後,為何身上被燒過的肋骨會出現在鎖閉的房屋內?

李茜說黃權出事的當天,家裏的窗戶都是敞開的,所以球狀閃電在從窗口進來後,焚燒了黃權。而屍體燒焦的味道,引來了野貓,黃權的肋骨,應該就是被野貓叼到了房間內。

胖子這個唯心主義論者,給出了他自己的看法,就是上帝用自己右側的一根肋骨,製造出了夏娃,夏娃受到幻化成蛇樣子的撒旦誘騙,吃下了神不允許的禁.果,因此犯下了“原罪”。

所以,犯下恐怖罪惡的黃權,很有可能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摘除了代表原罪的右側肋骨,而焚燒黃權的便是“業火”,佛教謂惡業害身如火,亦指地獄焚燒罪人之火。

胖子不僅癡迷中國神佛之說,還對外國宗教非常了解,不過他此番膽大的推測,已經超越了科學的認籌範圍,李茜在聽完之後,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不予認同,直接將這種因果論當做耳邊風。

“善惡到頭終有報,隻爭來早與來遲”,並非是危言聳聽,空穴來風。對於因果循環,上帝懲罰之說,我雖然心內有些認同胖子的說法,但是案報告上麵肯定不能這麼寫,要不吳鐵腕非得把我們幾個趕回家種蘿卜去不可。

最終被檔案室女管理員定名為“業火”的連環縱火取骨凶殺案,以黃權抽煙釀成火災不幸“玩火自焚”身亡結案!

從令人拍手稱讚,奮身撲火的消防英雄,到連環縱火殺人凶手,我憶起黃權家內擺著的獎章,不由得替他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