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以後
S市城中心頂甲級寫字間裏,落地窗投影下來的那個人便是林初夏。
一身黑白相間的職業裝,一頭黑亮的長發被高高的束成了一個馬尾,紅唇白癡,整個人看起來簡潔精幹而有魅力。
樓底馬路上、天橋邊、那些串動的人流、車輛。小的如同螻蟻,但是就是這樣一群人卻擁有這強大的力量。
這麼遠的距離但是卻又是一瞬間的距離(假如她現在從這裏23樓往下掉,那麼便是很近的距離了)。
紅唇齒白,手裏拿著一匝雜誌,今天的頭版頭條,幾個大字赫然甚是醒目:(林初夏,即將是下一任LE的繼承人),還附上一張她的照片
自從被張煜城罵過之後,她在別墅裏麵養了有2個月之久。
身體慢慢的好了起來,那段時間她試著讓自己不再吃了吐,而是慢慢的接受吃進去很多東西而不把它們再吐出來,也慢慢的站了起來。在張煜城看來是好了太多太多。
青春是拿來回憶的,可是初夏想了想她和過去那個所謂“青春”的東西,到底都記錄了些什麼,過去就是過去翻篇兒就可以往前走去,永永遠遠都不可能再回來的東西又何必去抓著不放,人是該往後看的,即使......即使沒有愛情,世界上還有很多東西我們可以去追求。
去他的鬼,她可不是這樣想的,想通了不代表不恨了,對於一個傷害你的人如果你放任不管,其結果必定是傷的更重,沒有愛那就是恨,所有不願意的東西都改毀滅才對。紅唇齒白,嘴角浮出一絲嘲笑。
門被無聲的打開,皮鞋摩擦地板的聲音噠噠噠噠作響。
聲音格外的清脆,張煜城站在辦公桌後麵,這個女人真的是脫胎換骨了,仇恨的力量是恨強大的,強大到足夠改變一個人的性格、命運。透過落地窗玻璃對麵的便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對麵那棟樓。
當初他不知道為什麼初夏會選擇在這裏辦公,但是現在卻是知道的,知道又能怎樣。就像每個人都有很多秘密一樣,他們之間好像很坦誠,但是卻又各自有各自的隱瞞,無人提及,因為他們之間還是不夠信任。
這兩步就是他們之間不可逾越的距離,似乎永遠也都跨不過去。
聲音如常:“你要的結果,想必你手中的報紙已經告訴了你,我也就不再多言了,今晚的宴會你是主角,所有的一切都照你安排的在進行中。至於你最後邀請的人?他來不來我就不知道了。”
林初夏隨手把手上的報紙丟到桌上,站了起來走到窗邊,伸手在窗戶上劃了劃。(由於室內外溫差,窗戶內一層薄薄的水霧)紅唇輕啟:
“你知道嗎,當年我出到巴黎時,也是這個時節,天真熱,我站在大街上看著來往走過的人,當時盡管他們都那麼的陌生,但是那時我就發誓我一定要在巴黎待下去,不管生活給我什麼我都接受。
而現在看來是逆來順受,回到S城,也許並不是一件壞事。
你看我現在不是站在這麼高的地方,底下的人就像當年的自己,努力的生活結果到最後才發現生活仍然沒有改變,我還是那個我仍然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