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孫大力隨口就來了一句,一萬泰銖。
聽著這價嚇人,折合國幣大概是兩千塊。
那人急著回賭坊翻本,也沒多想,直接揮了揮手示意孫大力拿走。
孫大力開心得不行,今兒這生意做得不錯,第一次用這麼低的價錢買到了一條成色不錯的“鹹魚”。
可是……
當他看到撈爺陳小二笑嘻嘻的臉色,又叫苦不迭。花兩千塊買了條鹹魚,卻要付出兩萬塊的傭金。
這是訂下的規矩,以後還要長期合作,孫大力以後的生意還指望撈爺,也不能殺雞取卵。隻能老老實實的將錢給了陳小二,然後將屍體扔進後備箱,急急忙忙的帶回到店裏去。
時間耽擱了不少,這條“鹹魚”成色不錯,不能砸自己手上。
運回到了店裏麵,他找“隆喀”來準備注防腐劑,但沒貨了,大晚上的要去找這東西,時間一來一回肯定來不及。
孫大力當時焦躁不安,咋辦?
屍體本來就是個幹紅燈的女人不好賣,現在又有沒防腐劑了,即將開始僵硬,自己的二萬二豈不是要打水漂?
最後,孫大力幹脆一咬牙,拿自己來當小白鼠。反正他之前也想轉運,屍體就在眼前,時間緊急,孫大力也沒啥選擇了。
其實說到這裏,我身上已經在起雞皮疙瘩了……
突然間,就想到了之前那跑三輪的阿jo給我說的事兒,“女票屍”本身就是一場豪賭。賭贏了,運勢轉變,富甲一方。
賭輸了呢?
看看我表哥孫大力就知道了。
咱也廢話少說,回到故事。
孫大力當時一咬牙,人被逼急了有啥事兒不敢幹,為財運也隻能冒險一次了。
給表嫂阿ann打了個電話,他說自己還有生意要和人家談,就先不回去了睡了。
接著,關了店門,一個人上了二樓,趁著屍體還新鮮,扒了自己的衣褲,爬上去又幹那等無恥的勾當。
孫大力第一次幹這事兒的時候,裏麵幹得狠,弄得他疼。但這一次很奇怪,那屍體帶給他一種前所未有的愉悅。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這女屍除了不能像活人那樣喘氣兒,其他的都沒差。
孫大力爽翻了,女屍沒哼哼,他自己爽得叫了起來。整完一夥還意猶未盡,居然又來了兩夥。也就是說,他那一夜,在女屍身上發泄了整整三次!
也真是曰了狗了。不對……應該是曰了屍了。
我就不明白了,一個死屍能有啥快樂?
表哥好歹也是開“雞店”的,居然會搞得這麼“餓”,八輩子沒碰過女人不成?
孫大力說,給我這種“童子雞”是沒法形容的,那感覺簡直就像是升天了一樣。
說到這裏,他仰著頭,看著頭頂的天花板,臉上露出了一個好詭異的表情……
我實在無意打擾他的回味,但還是忍不住追問了一句,“後來呢?表哥,你咋搞成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