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這兒,咧著嘴就笑,有時候真的你不得不佩服老胡的思維能力。這家夥太能琢磨了,這辦法都想出來了,我得給他點32個讚!
其實,最關心的,還是陳小二這混蛋!
我問他,咋樣?那家夥的生意如何?
老胡說我這問題問得有點傻,之前之所以陳小二能跟我們搶生意。那是因為他裝修比我們好,姑娘比我們漂亮,就連創意都跟我們一模一樣。
但現在呢……
大家再比比看,他完全不是一個個兒!
而且,我們變著法的玩花樣,這是創意。他現在再跟風,那就有點東施效顰了。隻要他明天敢換成“清宮戲”,咱立馬變成“大明王朝”。
你說,那些顧客是願意繼續玩新鮮花樣,還是去吃殘羹剩飯呢?
嗬嗬,人家都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媽的以前還不相信,這一會兒真是由不得我不相信了。拍著老胡的肩膀,我說他真是個人才,好好幹,老子開分店了,直接讓你當店長。
老胡頓時咧著嘴,笑開了花。還問我,吃飯沒有?
我說吃個牙刷,剛剛趕過來呢。
老胡說,走走走,請我吃飯!吃完飯回來,等下要點花魁。
我有點蒙圈,他神秘一笑,說等下吃飯的時候,再慢慢的聊。
看他說得神秘兮兮的,點了點頭,我就答應了下來。還說他辛苦了,這頓飯,我請他吃,可勁兒的隨便點,不用給我麵子。
老胡也不客套,直接找了家酒店,咱倆點了七八個菜,一壺好酒,這就喝上了。
吃了幾下,我就問他了,這“點花魁”到底是個啥?
老胡舉起了酒杯來,對著我說,咱應該敬他的酒,不然這店真就垮了。
我點了點頭,其實當時那種情況下,我哪裏還不明白?生意沒資金了,外麵又有陳小二挖牆腳、挖顧客,根本不是對手。若不是老胡,現在我已經整得血本無歸了。
老話說得好,出來混的,遲早要還的。
當初那麼仗義,拚死拚活的去救老胡,在關鍵時刻,瞧瞧……人家這不就是扶了我一把麼?
端起酒,我說不僅敬你一杯,我敬你三杯!
連喝了三杯酒,我問老胡,這下可以說了不?
老胡開口笑了,說這一切啊,其實我應該感謝的人,是一個叫“阿man”的姑娘。
我一陣納悶,問他啥意思?
老胡夾了一塊兒魚,塞嘴裏“吧唧吧唧”的吃了起來。慢悠悠的說了,當時我扔給他的就是一個爛攤子,即便後來整了“嫖屍”生意,其實也懟不贏陳小二。
咋說呢?
光是講“雞店”生意吧。
陳小二裝修比我高檔,人家妹子也漂亮,咱幹不贏他。何況他整嫖屍生意,可比我入行快多了,人家主顧也認人啊。
何況真是嫖屍,那“重口味”的活兒,真遇到幾個大主顧的也少。
在老胡為難,捉摸著是不是讓我幹脆把店盤出去的時候,有個姑娘來找他了。
那女的叫“阿man”,當老胡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用他自己的話來形容。感覺前麵幾年白活了,要再年輕點好了,自家的黃臉婆不要了,就娶了這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