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企業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是企業理論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基於知識的企業理論(Knowledge-based Theory of the Firm)作為其中的一個流派,近年來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哈佛大學的學者們認為,當前的企業管理已經進入第六個階段,即全球化和知識化的階段。在這個階段,持續成長成為管理的目標,知識管理成為管理的主題。許多著名的大公司都已經設立了CKO的職位,不管這些公司身處何種行業、有著何種曆史。無論是在軟件、網絡這樣的智力密集型行業,還是在鋼鐵、石油這樣的資本密集型行業,知識的創造、傳播、共享和利用都是企業保持持續競爭優勢的關鍵。
一、企業知識理論的產生基礎
對知識的基本假定以及在此基礎之上形成的知識理論,構成了企業知識理論發展的邏輯起點。
1.關於知識在社會中的應用
在新古典經濟學以及此前的經濟學框架內,知識是被完全地假定的,個人擁有完全的信息和知識,並且掌握和應用知識是無須成本的,因此,知識理論的形成與發展的基礎是建立在對新古典經濟學完全信息和知識條件的質疑上。
哈耶克(Hayek,1945)第一個意識到了知識對社會組織的重要性,很早就指出了新古典經濟學信息完全假定的致命弱點,認為理性經濟秩序問題的特別之處恰恰取決於這樣的事實:我們必須用到的知識從不以集中和整合的形式出現,而是以孤立的、不完整的、常常是互相矛盾的知識碎片形式出現,所有的個人具備的即是這樣的知識。在認識到知識的離散分布的性質之後,哈耶克進一步區分了科學知識和“特定情勢的知識”,他認為除了科學知識之外,有一種非常重要但未經組織的知識體係,不能以知識的一般規則就稱之為科學知識,這就是關於時間、地點的特定情勢下的知識。著眼於此,他認為這種特定情勢下的知識總是由個人獨一無二地掌握,個人總在某個方麵的特定情勢下擁有一定的知識和信息優勢。要利用這些特定情勢的知識,就必須依賴於對擁有這些知識的個人的知識產權的尊重。如果我們同意社會(企業)的經濟問題主要是快速地適應特定情勢的變化的問題,那麼最終決策必須由熟知這些情況的人作出。因而,知識在個體間的分布狀況就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社會的組織形式,同時也決定了組織內的組織結構和權力分配關係。
2.知識的概念、特征與分類
(1)知識的概念。
關於知識的定義由來已久,據說人類社會自覺地探討、解釋知識概念,至少已有3000多年的曆史。早在古希臘時代,西方學者即已自覺探討知識概念的內涵。蘇格拉底堅持從功能、意義方麵定義知識,他認為知識即人的智力、自我認識和道德的修煉。這一定義忽略了知識的本質、屬性,因此顯得並不夠嚴格。柏拉圖(Plato)認為知識和認識都是對固有“理念”知識的回憶,極端唯心地歪曲了知識的本質。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認為,知識就是邏輯、語言和修辭,等於把知識的學科分類當成了知識的定義,同時也忽略了人生與社會的知識。中世紀的西方學者認為“知識就是力量”,霍布斯(Hobbes)、愛默生(Emerson)、霍勒斯(Horace)等人都有類似的說法。薩迪(Sadi)認為“知識本身就是財富”,這些也都強調了知識的功能,而忽略了知識的本質和屬性。
現代西方學者較為嚴格的知識定義,也多因局限於單一學科的視角而顯得不夠全麵。約·莫·克拉克(Clark)在《現代工業的一般開支》一書中強調:“知識是唯一一種不受報酬遞減律支配的生產工具。”該定義充分強調了知識的經濟價值,但他對知識的本質屬性及功能的把握仍是不準確的。因為知識屬於人類的認識範疇,而不能直接和“生產工具”畫等號。
英國有學者從教育學的角度強調知識是“個人經過生活經驗和經過教育所能獲得的見聞與認識的總體”,似乎造謠誹謗之類的“見聞”使某些錯誤的“認識”也能稱為知識。這在一定程度上誇大了知識的邊界。美國社會學家丹尼爾·貝爾(Daniel Bell)認為,知識是“對事實或思想所提出的一套有係統的闡釋及合理經驗性結果”。這一定義忽略了鑒定“經驗性結果”的屬性,存有把純粹主觀化的片麵經驗歸入知識範疇的嫌疑。美國學者馬克盧普(Machlup)則從哲學認識論角度,把知識定義為“根據已認識的事物所做的客觀解釋”。該定義間接指明了知識屬於認識範疇,又用“客觀解釋”幾個字準確規定了知識的本質——絕對不是主觀臆斷,較有彈性地界定了知識概念的外延。但是,他的定義無法反映知識增值現象——知識的動態性和發展性,其定義的言語模型也不夠通俗和經典。同時,西方社會還廣為流行著信息視角的知識定義,如“知識即信息”和“知識即有效行動的信息”等說法。雖然這兩種說法足夠簡潔新穎,但是未免缺乏邏輯自足性。前者根本沒有規定知識的功能,後者也隻是從效用方麵強調了知識的功能,這就人為地擴大了知識概念的外延。
我國關於知識的定義最早可以追溯到儒家的思想理念中,知識就是知道說什麼、怎麼說、做什麼、怎樣做的世俗成功的手段。目前關於知識定義集中反映在我國權威辭書《辭海》中。1979年版《辭海》從哲學認識論的角度把知識定義為,人們在社會實踐中積累的經驗。1990年出版的《辭海》,則把知識定義為“人類認識的成果或結晶”。此類知識定義準確界定了知識的屬性,即指明了知識屬於人類的認識。其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類似定義忽略了對知識本質的規定,沒有指明唯有正確至少是客觀的認識才能稱為知識;二是以往認識論視角的知識定義過分靜態化,無法反映當今社會知識的更新現象。在對知識定義的學術探討中,我國學者吳季鬆教授試圖提出一個中西合璧的知識的新定義。他認為,知識就是“6個K+1個Q”,即在國際經合組織(OECD)專家們關於知識分類的“4 K”——Know-What(知道幹什麼)、Know-Why(知道為什麼)、Know-How(知道怎麼做)、Know-Who(知道是誰)之外,另加“2個K和1個Q”,即Know-When(知道何時)、Know-Where(知道何地)、Know-Quantity(知道多少)。公正地說,這一改造並不成功,因為硬性地把國際公認的知識分類變成知識定義,隻能導致煩瑣化。
較為全麵地認識到現有知識定義之缺陷的人,當屬宋太慶教授。宋太慶教授積極倡議並嚐試建立知識學,曾在《知識革命論》一書中提出其知識學的基本構思和知識的新定義。宋太慶教授指出,靜態的認識論的知識定義無法反映當代知識革命特具的動態性、發展性特點和知識的編碼化、集成化、數字化特征,這一見解無疑是正確的。但他認為“知識是符號係統,是符號的符號係統”,這一觀點新穎有餘,卻缺乏推敲。總之,宋太慶教授對知識定義的改造也不成功。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發現現有知識定義的缺陷:其一,缺乏對知識本質的規定;其二,知識概念的外延界定不準;其三,定義方法缺乏靈活性。基於以上認識,在此我們借鑒《現代漢語詞典》中關於知識的定義,給出本研究中所定義的知識:知識是人們的正確認識和合理運用的總和,主要包含事實和現象類知識、科學知識、技術技能類知識與經驗類知識,也包含文字、符號、圖表、聲音、圖像和數字化等形態的知識。本書所指的知識主要是自然科學知識、技術科學、社會科學以及工程技術類知識等,對於知識與技術不做區分,統稱為知識。
(2)知識的特征。
①可利用性。知識的可利用性是指知識的所有者可利用知識解決問題、創造價值。隨著新增長理論的發展,知識作為一種內生經濟變量,在經濟增長中的貢獻率已經占據了西方發達國家的80%以上,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貢獻率也在40%左右。知識作為這個時代的第一要素資源,其可利用性越發充分。
②層次性。知識在不同的組織層麵表現出不同的特征,具有較強的層次性。通常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教育化程度的提高,知識獲得的層次也越高。而不同層次的知識其社會經濟功能和時空特征是不同的,可獲的交易成本是不一樣的,通常這種交易成本與知識的層次性成正比關係。
③可轉移性。知識的可轉移性指知識具有在不同社會組織和成員之間流動的能力。通過知識的轉移,可以實現知識的零成本使用,提高整個知識資源的使用效率,表現出資源的非排他性特征和非競爭性特征。但是,通常這種可轉移性隻表現在顯性知識領域,對於隱性知識的可轉移性在實際中的可實現程度很低,一般是伴隨知識載體的流動而實現。
④泛結構性。知識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在具體化過程中表現出不同的形態特征,這些特征之間的關係往往聯係緊密。在功能上往往表現出知識整體功能作用下的知識分支作用合力現象,知識作用就是知識不同形態之間的共同推進。這種不同知識形態之間就構成了知識的結構性特征,按照係統論觀點,結構決定功能。因此,知識的作用能力強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知識結構。
⑤高增值性。知識不會因為被多次與他人共享而減少其價值,這是知識不同於其他有形資產的一個重要方麵,知識在使用過程中不僅不會被消耗,而且還會增值,表現出了知識的增值性。知識的增值性是知識作為生產要素資源的獨特特性,這種增值一方麵來源於更多人幾乎無成本化使用而帶來的淨收益;另一方麵來源於使用者在實踐中對知識本身的不斷完善,提高了知識的總量,帶來了知識結構的優化。除此,知識的這種增值性還表現出了較強的因果作用效應。
(3)知識元及分類。
為了方便對知識進行分類,首先定義知識元,對知識元的概念進行闡述。知識元是知識單元的簡稱,是指具有某種特征或功能的一類知識或者一組知識的總和,是我們進行知識分類的基本單位。知識元可以是單一的一門知識,比如說天文知識,也可以是指一類知識,比如說隱性知識等。知識元有大有小,大類可以成為科學技術知識總稱,小的可以是人們對於客觀世界的某一簡單認識,比如說一條定律等。
知識分類就是按照知識元的不同標準進行劃分。當前關於知識分類的說法有若幹種,站在不同立場,分類目的不同,其結果也不同,集中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①亞裏士多德、恩格斯、洪業的分類。有史以來,許多思想家對知識進行了一係列分類,為知識的積累和創新作出了重大貢獻。亞裏士多德為知識的分類奠定了基礎,恩格斯則對自然科學進行了深刻的分類,洪業對全部知識進行了係統分類。亞裏士多德曾將人類知識分為三大類,即純粹理性、實踐理性和技藝。恩格斯根據事物變化的性質不同,將整個認識領域的知識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所有研究非生物界的並且或多或少能用數學方法處理的科學,如數學、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第二部分是研究活的有機體的科學。這一領域的相互聯係和因果關係錯綜複雜,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這類科學主要是指生物學。第三部分是按曆史順序和現今結果來研究人的生活條件、社會關係、法的形式和國家形式及其由哲學、宗教、藝術等組成的觀念上層建築的曆史科學。洪業對知識的分類比較特別,首先,他將知識分為從其事之時、從其事之地和從其事之類三種情況;其次,他強調測量的重要意義,分為事之測量、時之測量和地之測量;最後,他對曆史、社會科學作了比較詳細的分類。
②馬克盧普的分類。馬克盧普根據認識者的主觀解釋來分析知識的種類,把知識分為下列五種類型:第一,實用知識。即對於人的工作、決策和行為有價值的知識。實用知識可以根據人們的行動再分為:專業知識、商業知識、勞動知識、政治知識、家庭知識、其他實用知識。第二,學術知識。就是能滿足人們在學術創造上的好奇心的那部分知識。學術知識是教育自由主義、人文主義和科學知識,以及一般文化的一部分。第三,閑談與消遣知識。就是滿足人們非學術的好奇心,或者滿足人們對輕鬆娛樂和感受刺激方麵的欲望的那部分知識。第四,精神知識。是指與上帝以及拯救靈魂的方式、途徑相關的知識。第五,不需要的知識。這類知識不是人們有意識獲取的知識,通常是偶然獲得的,無意識地保留下來的。
③OECD的知識分類。OECD從知識經濟的應用角度把知識分為四類。第一,Know-what知識,即關於事實與現象的知識。這類知識包括我們傳統上所說的自然科學知識和社會科學知識。第二,Know-why知識,即知道為什麼的知識,主要指科學理論與規律方麵的知識。這類知識同經濟活動的聯係較為間接,但正在發揮著概括程序較高、普遍空間較廣的作用。第三,Know-how知識,即知道怎樣做的知識,是關於技能和訣竅方麵的知識。典型的Know-how是各個發展和保存於其範圍內的一類專門技術或訣竅。第四,Know-who知識,即知道是誰的知識,也就是關於人力資源、人際關係及管理方麵的知識。這類知識包括特定社會關係的形成,即有可能接觸有關專家並有效地利用他們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