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導感召力
領導感召力,是指一個組織的領導人,憑借其人格魅力(品性、風格、聲望、心理品質)和才華(水平、知識、能力、禮儀修煉)等個人內在與外在素質的綜合作用,在一定條件下,對特定個人或群體而定向產生的感化和召喚的能力。
領導感召力的這一定義,包含有下列若幹有關“領導感召力”的概念要點:
(1)領導感召力是領導者的一種能力,是一種重要的領導能力。因此,領導感召力的主導是領導者,這包括要不要實施感召,要對何人和何群體實施感召,實施感召的切人點和方式如何,實施感召的目的如何,怎樣評價感召的實施效果,等等,這一切都是由領導者所決定的。
(2)領導感召力實施對象是個人或群體,實施感召的目的是要使針對的個人或群體產生領導者所期望的行為,而目的是心悅誠服、自覺自願的行為。這就要研究對象的心理,研究主導心理和對象心理的有機融彙交合,研究心理有機融彙交合的動因、方式、過程及環節、催化因素等。
(3)領導感召力是在一定條件下實現的。比如,孔明對孟獲感召力的實現,就是在那個特定時間、特定的環境下實現的。一個教師對學生遵守課堂紀律之感召力的實現,和對同樣學生努力學習之感召力的實現,就具有不同的條件。因此,領導感召力具有明顯的時空變化性。就是說,隨著時間和空間等環境因素的變化,領導感召力的體現(實施目的、方式、效果評價等)都會發生變化。
(4)領導感召力是領導者個人素質的綜合體現。這種個人素質包括內在的素質和外在的素質兩個方麵。外在的素質主要指言行的內容形式和效果,它體現為一種知識(知識麵和專業深度)、水平、能力和儀態修養(儀表、作態、語言表達等)。內在的素質主要指領導人的品格、作風、做事風格、聲望和社會身份、心理品質等。領導感召力是內在素質和外在素質很好地融合之後而綜合表現出來的一種能力。從這一點上看,領導感召力同領導決斷力、領導駕馭力是完全不同的。
(5)領導感召力一般是“親近人”以外的個人和群體的評價體現。例如,就一般事項而言,家庭成員之間無所謂“感召”的問題。而就一般事項而言,領導集體或直接上下級之間也無所謂“感召”的問題。為什麼?就是因為相互之間太了解、太熟悉了,太了解太熟悉的親密關係,會產生兩種情況:一是你想幹什麼,別人很快就明白了;二是你費了苦心,別人很可能認為是“應該”的。因此,感召的實現,必有事前使人有“不明白”(或“不很明白”)和“不應該”(或“不大應該”)的感覺,或者說,得有“懸念”(或“出乎意料”用現代科學技術的語言說,有“信息量”),這種懸念同自己的所求、所想、所做一經吻合,就會產生感召作用。
就這個意義而言,在“親近人”圈子裏,同樣也可有感召的問題。這就把領導感召力的作用空間和形成本質搞明白了。
2.領導決斷力
所謂領導決斷力,就是領導者(個人或領導集體)堅決地做出最後的定論的能力。
領導決斷這一個概念,涉及到下麵的五個基本要素:
(1)領導決斷力之“的”,也就是領導決斷力的方向所指,即領導決斷的目標確定。沒有明確的目標所指,是談不上什麼領導決斷力的。
(2)領導決斷力之“境”,即“情境”,也就是指領導在做出決斷之前和在做決斷的過程中,對所牽涉到的客觀形勢的評估。
(3)領導決斷力之“時”,也就是領導進行決斷的時間把握。過早決斷,會出社會性的混亂;過晚決斷,又失去必要的意義和作用。隻有恰逢其時,當斷立斷,才能體現出領導決斷力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