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唧了一下嘴,你們現在終於知道我的童年時光是怎麼過來的吧?
“王律師……”
我正準備出來說句公道話,為判爺解圍,雖然,以前她強勢也隻是掛在嘴邊而已,她還不至於如此得理不饒人,但是,現在可不好說了。
然而,才開口,王如意忽然說道。
“叫我Kingly……”
我一下就閉嘴了,看著她,打心底散發出來的無奈。
“好,Kingly,刑法第二十六條對誹謗罪的原句是這樣的,凡是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而剛才判爺所言,第一,他沒有散布,第二,也不足以貶低你的人格、名譽,第三,也不是虛構。”
出奇的,王如意在聽完我的敘述之後,不單止沒有嗤之以鼻,冷嘲熱諷,反而恬然一笑,點點頭之後,這事就算過去了。
還好,良心還是在的。
我感歎一句。
“證據呢?我要看到你們指控我當事人當時那個時段出現在十一樓的證據。”
我看到判爺的嘴角歪了一下,險些沒有氣得中風過去。
“你是聽不懂廣東話還是怎麼的?我剛剛不是說了嗎,那指紋就是最好的證據。”
Kingly聞言,僅是冷冷一笑,道。
“如果指紋就是你所謂的證據,那我問你,你們這個證據成立的前提是什麼?”
不等我們回答,她自己就自顧自的答上了。
“我來幫你們回答吧,是那個叫劉玉銀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嗎?”
Kingly話音一落,判爺居然有些警惕起來,不自覺的轉過頭來看著我,好像怕她給自己下什麼套似的,就好像剛剛那個莫須有的誹謗罪一樣。
我不否認,這是她的一貫作風,所以,我替判爺回答了她這個問題。
“沒錯。”\t
Kingly一聽,頓時莞爾一笑,說實話,她笑起來很好看的,不能算傾國傾城吧,但是,放在學校裏,也是校花級別的,可是,幹嘛老板著張臉呢,好像誰都欠她二百五似的。
“那你們有證據證明她說的話是真的嗎?”
Kingly話一出口,判爺頓時嗆道。
“那還用證明,她有說謊的必要嗎?”
這話說得有點蠢,符合判爺的一貫暴脾氣,但是,卻不符合他一向的精明。
可見,這個Kingly真的不是一般的難搞。
果然,她一聽,頓時笑了起來,笑容中帶著明顯的不屑。
“一個肇事逃逸司機,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凶案的嫌疑人,才不得以把自己肇事逃逸的事情供出來,而且,還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真的是肇事逃逸者,這樣的人說得話,你們也相信?”
她說著,完全沒有給老鬼任何反駁的機會,直接在此開炮道。
“當然了,如果一句‘她沒有說謊的必要’就是你們所謂的證據,那你也可以去跟法官說,當然了,前提是,法官得相信你。”
她看著我,得意之中還帶著挑釁。
這個女人,真是越來越難對付了。
有時候我真的不明白,老天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呢,我身為一個孤兒已經夠慘的了,為什麼還攤上這麼一個同桌呢?
天理何在啊我去。
雖然她這是擺明了在找茬,但是,不可否認的,她說的句句屬實,事實歸事實,證據歸證據,法庭之上,我們總不能說,這就是顯而易見的事實,還要什麼證據吧?
判爺聞言,少有的安靜,沉默的坐回椅子上,或許他也覺得,我們這個所謂的事實,真的缺乏一個客觀的證物作為支撐點。
畢竟,常識跟證據,是兩碼事。
Kingly見判爺一下子沉默了,嘴角微微揚起,臉上永遠是一副掌控一切自信表情。
“你們還有什麼問題嗎,如果沒有,我當事人比較忙,就先回去了。當然了,如果各位日後還有什麼需要我當事人協助調查的,我們一定隨時到。”
Kingly說著,便開始收拾桌上的文件,準備帶著管理員離開。
我有點糾結,總有一種感覺,如果我現在將他放走了,就再也找不到他了。但是,不放走,我又能怎麼辦呢?
總不能,綁起來吧?
老鬼跟判爺明顯的也有些局促不安起來,紛紛側目看著我,眼中帶著些許期盼,我緊張得掌心都出汗了,就在Kingly起身的那一刻,終於是憋不住,脫口而出,道。
“我還有證據……”
Kingly跟管理員,顯然都是一愣,Kingly手中的動作僵硬了一下,然後跟管理員對視一眼,重新坐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