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剖他腕關節的時候,也發現了他有完整的小兒頭狀骨以及鉤骨,這兩個腕骨一般在三個月左右出現,所以,也佐證了我們驗出來的骨齡。”
“不過……這裏卻出現了一個問題……”
老鬼說著,忽然話鋒一轉。
“我們醫學上對於孩子的生長發育有一個口訣,二抬四翻六會坐,起滾八爬周會走,也就說,正常的孩子,兩到三個月就能抬起頭,此時孩子的頸椎就會向前凸出,形成正常人提脊柱S形的上半段,可是……”
老鬼說著,順手輕輕的把孩子給翻過來,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孩子的頭一下就掉了下去,頸椎完全沒有任何張力,而且,明顯的有些短。
“他的頸椎根本沒有成型,也就是說,他的發育明顯比正常孩子要緩慢……”
老鬼跟我相處久了,也習慣來了我的“也就是說……”。
現場種種證據,都一再佐證我心中的想法,我跟老鬼幾乎是同一時間將自己的觀點說出來的。
“二十一三體綜合征!”
“沒錯,就是二十一三體綜合征,我在他的第二十一號染色體中,分離出了三條染色體。”
如此,便是確診了。
二十一三體綜合征是一種先天愚性疾病,有這病的孩子,不管是在智力的發育上還是在體格的發育上,都會比同齡孩子緩慢,而且,還會並發一係列的疾病。
比如,他就是一個先天性心髒病患者,就算不死於洋地黃中毒,也很有可能死於其後的一係列感染,或者是並發症。
這樣的孩子一般很難存活下來,即便有幸活著,但是,到了三十歲左右,都會出現老人癡呆的症狀。
總之就是一個字:慘!
所以說,他的死是偶然,也是必然。
至於是刻意謀殺,還是無心之失,那就需要我們調查清楚了。
“你們說有沒有可能,是孩子的父母發現這個孩子是個癡呆兒,然後不想被他拖累,所以故意給他注射了大量的洋地黃?”
這是判爺的猜測。
也不排除這個可能,但是,我覺得沒必要。
因為,對於一個有先天性心髒病的患兒來說,心律失常嚴重到要用洋地黃者,一旦發病,如果你放著他不理,他自己就會死了,又何必自己親自動手,平白的背上殺人的罪名呢?
而且,如果孩子是自然死亡,或者是在醫院中毒死亡,他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屍體處理了,何必要埋到綠化帶去呢?
這就是這個案子古怪的地方了。
如果他的父母真的想他死,那完全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單單用一個搶救不及就能蒙混過去,可是,為什幺搞得這麼複雜呢?
還是這個孩子死的時候,根本就不在父母身邊?
而且,凶手沒有辦法正常的解釋他的死亡,所以,才會把他偷偷處理掉?
那什麼情況下孩子才會在一個陌生人身邊非正常死亡呢?
難道是拐賣而來,可是,人販子拐一個二十一三體綜合征患者幹什麼?
還是,他根本不知道孩子是一個二十一三體綜合征患者?可是,要是不知道的話,那他怎麼會隨身帶著洋地黃?
看起來很簡單的問題,怎麼一到我這裏就變得複雜了呢?
其實,不管下什麼結論,這一切的大前提都是,我們要找到這個孩子的父母。
“我馬上去全市的醫院查一下,三個月之內出生的孩子裏有二十一三體綜合征的有幾個,我想,應該不多。”
確實,這個範圍已經很窄了,但是,前提是,這個孩子是在可查的醫院裏出生的。
可是,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是很大。
因為,像這種先天愚型的患兒,完全可以通過產前診斷來甄別出來,然後,秉著優生優育的原則,一般醫生都會勸你打掉,甚至,不惜引產。
所以,現在這種患兒都比較少。
不過,凶手既然懂得用洋地黃治療患兒,那這孩子被醫院確診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判爺搞清楚一切,立馬迫不及待的衝出解剖室,看起來火急火燎的。
其實,我很懷疑,他到底是急著去查案呢,還是急著離開這裏。
說實話,我更偏向於後者。
判爺迫不及待的走了,可是,我卻還要硬著頭皮,繼續跟著老鬼解剖下去。
因為,這裏還有另外一隻斷手。
“能驗到這個孩子大概多大了嘛?”
我問老鬼。
這孩子現在隻有一隻手,我們隻做的,也就是知道他的年齡,然後,通過DNA排查失蹤人口來確認孩子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