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洗鞋(1 / 2)

怎麼會是阿勇,他當時不是在休病假嗎?

局長說他一直在休病假的?

原來這個案子是他負責的,難怪他會對這個案子那麼熟悉,那我當時豈不是錯怪他了?

我還以為他是故意將這個玄乎奇技的案子跟導盲犬失蹤案牽扯起來,目的是為了渲染這起案子的詭異性,以誤導我們查案的方向呢。

可是,我們之前調查阿勇,判爺從警局拿回來的清單裏,這個案子並不在列~

也就是說,警局沒把這個案子留底,而阿勇也沒有表示反對。

這不科學吧?警局裏的每一個案子,不管是破了還是懸案,都需要記錄在案,破了的自然更好,將會被記錄在案,既能為警局增加破案率,又能成為參與案件警員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一舉兩得!

所以這起案件不管是對於警局而言,還是對於阿勇個人而言,記錄在案都是最好的選擇。

可是事實上,他們雙方都選擇了默認,選擇了放棄這個立功的案子,而且還極盡可能的低調,甚至不去提及這個案子。

為什麼呢?

原因可能隻有一個,就是案子可能還牽涉其它東西,一些他們不想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東西。

所以我想如果不是老鬼八婆,偷偷的留了一份屍檢報告的話,我相信我們現在已經找不到任何關於這個案子的信息了。

因為阿勇在處理這起案子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避重就輕的回避了劉川峰死亡的真正原因,甚至是,刻意將他的死跟醫鬧事件牽扯起來以起到他掩蓋某些真相的目的。

而這些真相,怕且跟他們那個詭異的組織脫不了幹係,所以說劉川峰跟他們那個組織也有關係,還是說劉川峰掌握了一些有關他們組織的信息,而且這個信息很致命,所以他們不得不對劉川峰動手。

所以他們才會借著醫鬧事件來掩蓋劉川峰的真實死因,這也是為什麼,這起案件必須由阿勇來負責的原因之一。

可是一個還在休病假的警務人員,是他想回去就能回去的嗎?

而且還一回去就接手案子!

我看了一眼劉川峰跳樓的時間,剛好是跪地新娘案發生一個月之前。

“老鬼,你還記得,女記者死亡案件後不久,局長調查過劉川峰的死嗎?”

老鬼點頭。

“記得,初衷好像是導盲犬離奇失蹤,局長認為是他回來作祟。”

我不關心這些,我隻關心當初調查的檔案在哪裏。我記得當初局長將資料拿回來的時候,被判爺隨意扔到一個角落落了。

“幫我找找!”

“不用找了,我收起來了。”

等我“吱”一聲一屁股推開背後的椅子時,老鬼已然起身,走到不遠處的資料架上將那份文件給我拿了過來。

其實家裏有個撿破爛的人也挺好的。

我迫不及待的將文件翻開,上麵詳細的記錄了劉川峰的死亡時間,是去年十二月二十號下午六點。

他五點半下班,回到家也差不多六點了。

我們在張軍家裏找到的處方單,上麵的日期也是十二月二十號,也就說劉川峰死前還在上班,而且像往常一樣一直在醫院呆到五點半。

還正常的為病人看病開藥,然後回到家就自殺?

真的無法讓人信服。

可是因為案件定性為自殺,所以調查資料也不多。

不過,在列的口供人倒是有好幾個眼熟的。

女記者、王誌軍、作家、管理員等等,一一在列。

女記者當時還沒回家,好幾個同事可以作證;王誌軍剛剛回家,電梯的監控錄像可以作證,管理員請假回家,有車票跟車站的監控錄像作證,唯一作家說自己在家裏寫作,沒有證人。

其它的鄰居也各有個的說法,可是都沒有比較有價值的東西。

就算有估計也被阿勇自動過濾了,我想。

可是我有點不明白,十一樓醫生跳樓,需要錄口供的應該都是目擊證人,周圍跟他關係比較密切的,比如說家屬以及同為十一樓的住戶,或者是跟他有所牽扯的,比如女記者、王毅,還有那個醫鬧的老太太,管理員也解釋得通,但是王誌軍跟作家也錄了口供是為了什麼?

他們兩個在明麵上跟劉川峰應該是沒有多大的聯係的,既然他們不熟,也沒有什麼仇恨可言,那按理說,警方在怎麼懷疑,也不應該懷疑到他們兩個頭上吧?

所以說阿勇特意把他們兩個拉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強調他們兩個又不在場證明咯。

這麼做顯得有點刻意了吧?

“老鬼,走吧,我們去做個模擬實驗。”

這一切都隻是猜測,而我現在需要證實我的猜測。

老鬼二話不說,直接起身準備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