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現疑點至其後巴林倒閉的兩個月時間裏,有很多巴林的高級及資深人員曾對此疑點加以關切,更有巴林總部的審計部門正式加以調查。但是這些調查都被裏森以輕易的方式蒙騙過去。裏森對這段時間的描述為:“對於沒有人來製止我的這件事,我覺得不可思議。倫敦的人應該知道我的數字都是假的,這些人都應該知道我每天向倫敦總部要求的現金是不對的,但他們仍舊支付這些錢。”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巴林破產的兩個月前,即1994年12月,在紐約舉行的一個巴林金融成果會議上,250名在世界各地的巴林銀行工作者還將裏森當成巴林的英雄,對其抱以長時間熱烈的掌聲。
1995年1月18日,日本神戶大地震,其後數日東京日經指數大幅度下跌,裏森一方麵遭受更大的損失,另一方麵購買更龐大數量的日經指數期貨合約,希望日經指數會上漲到理想的價格範圍。1月30日,裏森以每天1000萬英鎊的速度從倫敦獲得資金,已買進了3萬口日經指數期貨,並賣空日本政府債券。2月10日,裏森以新加坡期貨交易所交易史上創紀錄的數量握有55000口日經期貨及2萬口日本政府債券合約。交易數量愈大,損失愈大。
所有這些交易,均進入“88888”賬戶。賬戶上的交易,以其兼任清查之職權予以隱瞞,但追加保證金所須的資金卻是無法隱藏的。裏森以各種借口繼續轉賬。這種鬆散的程度,實在令人難以置信。2月中旬,巴林銀行全部的股份資金隻有47000萬英鎊。
1995年2月23日,在巴林期貨的最後一日,裏森對影響市場走向的努力徹底失敗。日經股價收盤降至17885點,而裏森的日經期貨多頭風險部位已達6萬餘口合約;其日本政府債券在價格一路上揚之際,其空頭風險部位亦已達26000口合約。裏森為巴林所帶來的損失,在巴林的高級主管仍做著次日分紅的美夢時,終於達到了86000萬英鎊的高點,造成了世界上最老牌的巴林銀行終結的命運。
至此,我們的故事告一段落。你是否覺得,由蝴蝶扇動翅膀而引發龍卷風是完全可能的呢?
當然,這樣的一場“龍卷風”並非僅該由裏森這一隻“蝴蝶”負責。
新加坡在1995年10月17日公布的有關巴林銀行破產的報告及裏森自傳中的一個感慨,也是最能表達我們對巴林事件的遺憾。報告結論中的一段:“巴林集團如果在1995年2月之前能夠及時采取行動,那麼他們還有可能避免崩潰。截至1995年1月底,即使已發生重大損失,這些損失畢竟也隻是最終損失的1/4;如果說巴林的管理階層直到破產之前仍然對‘88888’賬戶的事一無所知,我們隻能說他們一直在逃避事實。”
裏森說:“有一群人本來可以揭穿並阻止我的把戲,但他們沒有這麼做。我不知道他們的疏忽與罪犯級的疏忽之間界限何在,也不清楚他們是否對我負有什麼責任,但如果是在任何其他一家銀行,我是不會有機會開始這項犯罪的。”
從製度上看,巴林最根本的問題在於交易與清算角色的混淆。裏森在1992年去新加坡後,任職巴林新加坡期貨交易部兼清處部經理。作為一名交易員,裏森本來應有的工作是代巴林客戶買賣衍生性商品,並代替巴林從事套利這兩種工作,基本上是沒有太大的風險。因為代客操作,風險由客戶自己承擔,交易員隻是賺取傭金,而套利行為亦隻賺取市場間的差價。例如裏森利用新加坡及大阪市場極短時間內的不同價格,替巴林賺取利潤。一般銀行給予其交易員持有一定額度的風險部位的許可,但為防止交易員將其所屬銀行暴露在過多的風險中,這種許可額度通常定得相當有限。而通過清算部門每天的結算工作,銀行對其交易員和風險部位的情況也可予以有效了解並掌握。但不幸的是,裏森卻一人身兼交易與清算兩職。
如果裏森隻負責清算部門,如同他本來被賦予的職責一樣,那麼他便沒有必要、也沒有機會為其他交易員的失誤行為瞞天過海,也就不會造成最後不可收拾的局麵。
從金融倫理角度而言,如果對以上所有參與“巴林事件”的金融從業人員評分,都應給不及格的分數。尤其是巴林的許多高層管理者,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問題,而一味相信裏森,並期待他為巴林套利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