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使產品順利到達消費者手中(1 / 3)

銷售渠道關係到企業能否將產品及時、順暢地銷售出去,關係到企業的銷售成本和盈利水平。要想實現廠商與消費者的早日聯姻,產品營銷渠道必須暢通無阻。渠道不暢或受阻,是企業營銷的大忌。所以,企業一定要建立起一個對自身最有利的營銷渠道,以便使產品順利、快捷地到達消費者手中。

1.正確選擇經銷商的技巧

就像選女婿一樣,經銷商是選出來的。

建設一支有效的經銷商隊伍,首要的問題是選擇,原因有二:

“道不同,不相與謀”,無法滿足基本要求的經銷商應首先排除在外。

市場不等人,完全依靠培訓的方式來提升經銷商的各項資質是不現實的,如果經過各種努力後發現經銷商不合格再另行選擇,將延誤市場機會。

所以,選擇經銷商盡量要在廠商能夠控製的範圍內選擇較大的經銷商,這樣才有可能盡快地將產品輸到終端去,也才有實力管理終端。否則,將會是一個巨大的麻煩。

在找不到好的經銷商的情況下寧可暫時擱置這個市場,也不要因為急於開辟市場而降低對經銷商的要求,同時對選擇錯誤的經銷商淘汰的時間要盡可能得短,不要到市場處於“夾生”狀態才淘汰經銷商。

選擇經銷商的時候,不妨進行“十六問”:

經銷商規模?

經銷商的成長類型?

地域?

產品線?

經營設備與設施?

公司政策?

客戶情況?

領導層?

營銷和促銷能力?

特殊服務能力?

是否擁有產品檢測和維修設備?

擁有多少倉儲能力?

是否曾成功地為一些產品提供過高水準的相應服務?

曾經服務於哪方麵的客戶和消費者?

銷售人員的推銷能力如何?

現有設施是否足以應付新增加的業務?

不同廠商,不同產品,可以擬出不同的問題,並給每一個問題定下分數,按百分製,最後得出經銷商的綜合分數。

在選擇經銷商時,既不能吹毛求疵,要求十全十美,也不能意氣用事,拍腦袋就決定,為將來埋下禍根。

在選擇經銷商方麵,要注意三個方麵的問題:

(1)不給強者撐傘

“大樹底下好乘涼”,但凡事有利有弊。中間商實力越強,其發言權也越大,跟廠商的討價還價能力也越強。實力強大的中間商往往會提出苛刻的經銷條件,有些甚至令廠商難以接受。這是因為:

實力強大的中間商,一般不會投入很大精力去推一個不是名牌的名牌。廠商可能會失去對銷售的控製權。

實力強大的中間商,可能會同時分銷死對頭的同類產品,以此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

如果經銷商擁有強大的銷售網絡,對廠商而言,也並非是一件好事。經銷商強大的網絡渠道有時也會成為市場倒貨的重要原因。

選擇了大中間商,廠商很可能會失去對渠道的控製權。廠商可以借中間商的知名度迅速打開市場,但因為實力不對等,難免受製於對方。

甚至一部分實力雄厚的經銷商動輒“挾市場以令廠商”,提出分外要求,條件苛刻,或對廠商采取“君令有所不受”的態度,而一再地寬容將會激怒其他經銷商。這種勢態將弱化廠商控製經銷商的能力,瓦解廠商和其他經銷商之間的信任,惡化廠商和其他經銷商之間的關係,最終破壞市場格局。

(2)不幫弱者壯膽

雖然銷售能力弱的經銷商不會對廠商提出過多的要求,會兢兢業業地推銷產品,但不可否認,銷售能力太弱的經銷商,沒有能力把產品鋪到終端,這可是要命的事。

產品無法到達終端,對廠商就意味著死亡。

所以,廠商應選擇與自己實力匹配而且能全力經營的經銷商。

(3)平起平坐,比翼雙飛

廠商要想做好自己的銷售網絡建設,首先必須要弄明白、想清楚與經銷商網絡的定位關係,是做一筆生意的臨時合作關係,還是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

這年頭啥都講整合,廠商與經銷商的關係能夠發展到哪一步,就看整合的工夫怎麼樣。

賣貨成功與否,一個重要的因素取決於廠商和經銷商的整合是否到位。

誰也不想賠,但搞不好大家都會賠,都會掉到一個糞坑裏。有兩種局麵:

一是廠商不把經銷商看做是緊密型的長期合作夥伴,把經銷商看做是下屬,重指標、重銷量,輕市場的長期維護。廠商不對市場的實際銷量進行認真、客觀科學的分析論證,也不對經銷商的庫存數量是否合理進行考慮,一味地要求經銷商付款進貨,完成所謂的銷售指標,並以年終返利來刺激經銷商的積極性。

不和經銷商簽訂雙方的緊密長期合作合同,頻繁更換經銷商,市場打開了就翻臉不認人。廠商這種隻圖短期效益的做法會嚴重挫傷廠商的參與性和積極性。把市場風險全部歸給經銷商,廠商作壁上觀。廠商為了強調市場的占有率,把風險和管理放在次位,強求經銷商大量鋪貨進行賒銷。認為大的經銷商就是好客戶,而忽略了一些有潛力但需要扶持的經銷商。

二是有人認為渠道政策越優惠越好,有人認為,如果不給經銷商一些好處,他們就不會賣力賣貨,政策越優惠,積極性就越高。恐怕這隻是一廂情願!我們如果真以此為準則來製定渠道政策,等待我們的可能是一種十分尷尬的結果:付出很多,收獲得少。經銷商關心的是利益,但給的“利”多了,經銷商也未必會很賣力。

“利”給多了,經銷商會養成一種心理的習慣,過分依賴廠商的政策,不思進取。有時還會以“政策”來要挾廠商,迫使廠商不斷提供各種優惠條件,否則就以“怠工”相威脅。

如果產品不好(質量、包裝、品牌等),“利”給得再多恐怕也不會有用。

產品很好,即使利潤很薄,經銷商照樣會趨之若鶩。

經銷商是聰明人,需要做流水,需要經銷名牌產品,這是一種很好的宣傳。

從經銷商角度來講,選擇什麼樣的產品來經銷除了要考慮收益外,也要評估風險,最終決定是否要做,通路利益政策隻是考慮的一個方麵。經銷商更看中企業實力。

所以,廠商和經銷商的關係應該像夫妻之間那樣,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