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開例會。會上,杜律師說:“果果,你知識產權案子打得比較多,現在有一個特殊的案子分給你。難度不大,但是一定要贏,關係到所裏的聲譽。”
果果點點頭,說:“好的。”
秘書小姐把案卷拿來給她。卷皮上赫然寫著:馬海洋訴沈筠侵害著作權案
果果疑惑地抬起頭說:“沈筠?”
林律師說:“是的。”
果果一陣狂喜,沈筠是一名美女主持人,她生氣像微笑,微笑像說話,說話像唱歌,唱歌像彈琴,彈琴像委屈,委屈像生氣。總之,她的每個表情在大屏幕上看來都有自己獨特的韻味。她機靈、可愛、爽朗、率真,深受觀眾喜愛。有時候,回到家,非常累,如果有她主持的節目,果果會忍著疲勞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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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筠長得漂亮,說話溫柔,非常禮貌,真人比電視上還要漂亮十倍。
果果與她相處融洽,相談甚歡。
這場官司技術含量不高,但是對方請的律師是京城有名的大狀“陳凡”。庭審波瀾起伏,果果傾盡全力,每次都心驚肉跳、化險為夷。從實體到程序,從人證到物證,從一審到二審,果果好似過山車一樣驚險無比,同時,又覺得酣暢淋漓。
案子持續了四個月,最終以果果和沈筠的勝利而告終。
案子結束後,果果跟杜律師彙報情況。彙報完畢,果果問杜律師:“師父,那個馬海洋家境一般,可以說是貧寒,為什麼可以請得動陳凡啊?”
杜律師說:“因為對手是沈筠,是公眾人物,可以擴大知名度,也許陳凡根本沒收費。他希望通過這個案子擴大知名度。想想看,四個月來,你們上了多少次頭條。”
果果點點頭,認為師父說的很有道理,但是她還有疑惑。
她說:“這個案子明顯很有利於沈筠,若不是陳凡,我可能早就擺平了。”
杜律師說:“哎呦,自信了?你現在名氣很大了,咱們律所沾了這個案子的光。”
果果說:“討厭,師父,真的,平心而論,這個案子真的不難。我很多精力都用在應付媒體上了,而且你還說不能輸,這給我很多壓力。陳凡怎麼會接一個幾乎必輸的案子呢?這不是對他的聲譽更不利嗎?”
杜律師:“也許他自負吧!”
果果覺得這個解釋差強人意,她覺得事出蹊蹺。
杜律師:“你這段日子比較辛苦,給你放幾天假期,有個禪修班你去參加吧!在黃山梓路寺。記住,千萬得回來,不能在那做尼姑了。”
果果說:“謝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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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開始上網搜索馬海洋和陳凡的信息,查來查去也沒有查到有用的。馬海洋僅僅是北京大學的一名學生,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跟這個案子有聯係。她有查閱了沈筠的信息,沈筠的出生地與馬海洋的出生地是一個地方。
接著,她大海撈針般地查看了上千條新聞,找到了沈筠與馬海洋的一張合影。照片上,沈筠穿著一件普通的白色體恤,馬海洋非常青澀,二人站在主席台上,沈筠的一隻手搭在馬海洋肩膀上。新聞上寫道,團省委舉辦“愛心捐助”活動,幫助孩子圓夢大學。沈筠是資助人,馬海洋是受資助的對象。如果二者是這樣的關係,馬海洋為什麼會狀告沈筠?
果果非常困惑。她覺得這背後有一個驚天動地的新聞。好奇害死貓!她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她翻開通訊錄,找到在北京大學讀博士的同學,讓他幫忙調查馬海洋。
感謝社會工程和社交網絡,不到一個星期,同學查出馬海洋的基本情況:馬海洋就讀曆史專業,成績中等,酷愛看書,性格內向,不愛與人交流。不過,前不久接到了倫敦商學院的入學通知書,學費要八十多萬,他已經決定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