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企業員工手冊典範(2)(1 / 3)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塗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並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作不道德交易;

5.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私換外彙;

7.調戲或欺侮他人;

8.行賄受賄;

9.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16.曠工。

(第六章)其它

第一條員工告示欄

各部門在顯著的位置集中設有告示欄,在告示欄上將張貼大家感興趣的最新信息、酒店新

聞和通知、體育活動、規章製度、安全事項和備忘錄等。告示欄是傳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員工應經常觀看。一般情況下,酒店隻授權人事部、安全部簽發、張貼。

第二條員工建議:

員工如有任何有助於改善服務,加強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進員工和公共關係的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麵形式遞交給人事部。人事部歡迎你的建議,並會對建議進行仔細研究。一旦采納,有關員工將會得到酒店的獎勵。

(第七章)修訂

酒店員工手冊的修訂可按照業務需要,修訂或更新內容。

如果本手冊中有任何與酒店正式公告相異之處,以酒店正式公告為準

第二(節)深圳華為公司員工手冊

公司簡介(省略)

員工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華為。

2.遵紀守法,服從公司管理。

3.顧全大局,善於合用。

4.努力學習,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一切為用戶著想,減少人為差錯,努力提供優質的產品與服務。

6.團結互助,尊重他人,樹立集體奮鬥的良好風尚。

7.嚴守公司機秘,自覺維護公司安全。

8.待客熱情禮貌,服務周全,維護公司形象。

9.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勇於批評與自我批評。

10.堅持真理,堅持原則,不做有損公理道德之事。

11.愛護公司財物,堅持反貪汙、反腐敗、反盜竊、反浪費。

12.保持環境整潔,注意儀表、儀容。

13.加強品德修養,倡導精神文明。

華為公司人事管理製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範化、製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責任感、歸屬感,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製度辦理。

(二)本製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本係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計劃並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試和麵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麵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試用同意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複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