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稅收優惠概述(4)(1 / 2)

(7)企業將已享受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在購置之日起5年內出租、轉讓的,應在出租、轉讓時補繳設備已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13.保稅製度

保稅製度,是指進口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儲存或用於指定場所(保稅倉庫或保稅工廠),並可免交、部分免交或緩交進口環節稅收的一種海關製度。保稅製度是國家利用海關關稅的免、減、緩等對特定進口商品的優惠待遇,是鼓勵發展加工裝配貿易的一種措施。保稅製度是世界各國廣泛實行的海關製度。

保稅製度的實施通常都是限於特定的貿易方式(如進料或來料加工貿易)下特定的進口貨物,隻有這些貨物才能在一定的期限內享受關稅的免、減、緩待遇。這些貨物被稱為保稅貨物。存放保稅貨物的地點一般分為“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國家為了實施對保稅貨物的監管,對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及其經營人通常都規定了限製性條件。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的經營人通常都是取得了進出口經營權的進出口商。保稅倉庫的保稅貨物一般都是完全保稅,即免繳關稅,都有一定的保稅期限。而保稅工廠的保稅貨物,一般都是有條件保稅,即部分繳納或緩交關稅,其保稅期限則因不同產品的生產加工複出口時間的不同而異。由於保稅貨物都是為了加工複出口的貨物,這些貨物在經得海關許可後銷往國內市場,則應按一般進口貨物照章繳納免、減、緩的稅額。

中國的保稅製度包括保稅倉儲製度和保稅工廠製度。中國的保稅倉庫限於存放供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複出口的貨物,或者暫時存放後再複出口的貨物以及經海關批準緩辦納稅手續進境的貨物。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向海關申請建立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的保稅貨物的存儲期為1年。如因特殊情況可以向海關申請延期,但延期最長不超過1年。中國的保稅工廠限於經海關特準有進出口經營權專門為出口生產進行保稅加工的企業或承接進口料件加工複出口的生產企業。保稅工廠為外商加工、裝配成品和為生產出口而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輔料及包裝物料和加工過程中直接消耗的數量合理的化學物品,海關準予緩辦進口納稅手續,並按實際加工出口產品所耗用的進口料件,免征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14.以稅還貸

以稅還貸,是指納稅人用應納稅款歸還貸款的一種稅收優惠。國家為了促進企業提高貸款項目的經濟效益,扶持某些產品、某一行業的發展,提高企業技術改造、更新改造能力,增強企業發展後勁,對特定的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使用的技術改造貸款項目、基建貸款項目和外彙貸款項目,有條件地允許企業用應納稅額歸還貸款。這一稅收優惠主要應用於流轉稅環節。20世紀80年代曾廣泛應用於繳納產品稅的納稅人,主要扶持煙酒生產企業歸還貸款和特案批準的技術改造和基建貸款項目用產品稅歸還使用的銀行貸款。其主要內容是:對國家扶持發展的全國性名優糧食白酒生產企業和列入省級投資計劃項目的啤酒生產企業基建貸款和技措性貸款、煙酒生產企業使用的外彙貸款、外彙配套人民幣貸款和國家特案批準的貸款,在規定期內簽訂的貸款項目,首先用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利潤和折舊歸還,歸還不足的,用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的產品稅稅款歸還貸款。這一政策對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和煙酒生產企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1994年稅製改革後,為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調整和適應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產品稅以稅還貸的政策被取消。目前,以稅還貸僅限於對1994年底以前簽訂外彙借款合同項目的工業企業,用該項目新增的增值稅、消費稅償還外彙借款本息,實施的範圍大大縮小,還貸管理的程序也較為嚴格。

15.稅前還貸

稅前還貸,是指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按規定用貸款項目新增利潤,歸還各種專項基建投資和技改投資貸款本息時,準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的一種稅收優惠。為了照顧企業資金較為困難的實際情況,促進經濟發展,鼓勵投資和加速企業技術改造,本著還貸由國家和企業分擔,投資增加的收益也由雙方共同分享的原則,並對貸款及其歸還適當加以控製,中國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稅時規定,國有企業在歸還技措性項目借款和基建改擴建項目借款時,經財政部門批準,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之前,用該借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利潤歸還。同時,為照顧集體企業的還貸能力,集體企業新借用的各種技措貸款,在繳納所得稅前允許用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利潤歸還貸款本息的60%。

在企業留用利潤不能滿足自我進行技術改造和正常所需資金的情況下,稅前還貸辦法對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擴大再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於投資體製和貸款項目範圍失控,基建投資急劇膨脹,貸款和還款數額猛增,國家財政收入受到了直接影響。同時,這種辦法對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自我約束機製的完善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麵影響。因而,1994年稅製改革後,這一辦法已徹底取消。

16.虧損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