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種植業、養殖業範圍
一、種植業
種植業是指人們利用植物的生活機能,采取栽培等措施,以取得符合社會需要產品的生產事業。免稅種植業的範圍包括:
1。種植糧食作物:包括種植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雜糧及其他糧食作物.
2.種植經濟作物,包括種植棉花、煙草、麻類植物、油料植物(含木本油料植物)、糖料植物、香調料植物,各種熱帶和南亞熱帶植物(如咖啡、椰子、香蕉、菠蘿、荔枝、龍眼、芒果、天然橡膠等)及其他經濟作物。
3.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及苗木作物,包括種植、栽培各種林木(含經濟林木)、竹、林木種子、苗木。
天然林(竹)屬於免稅種植業的範圍。
4.種植園藝作物,包括種植瓜、果、茶、蠶桑、蔬菜(含各種山野菜)、竹筍、花卉及觀賞植物、啤酒花、藥材、胡椒、種苗及其他園藝作物。
5.種植食用菌類作物,包括種植黑木耳、銀耳、香菇,蘑菇及其他食用菌類作物。
6.種植綠肥及飼料作物,包括種植苜蓿、紫雲英、毛茹子、三葉草、水葫蘆及其他各種畜禽用草料。
二、養殖業
(一)畜牧養殖業
畜牧養殖業是指利用糧食、牧草、工業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其他農作物產品、秸稈、工業副產品、天然或人工草場等.飼喂或放牧養殖各種畜禽類動物。具體包括喂養或放牧養殖大牲畜(牛、馬、騾、驢、駱駝等)、小牲畜(豬、羊等)、家禽(雞、鴨、鵝等)、其他經濟動物(兔、蜂、蠶、珍獸、珍禽等)及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等。
寵物類的養殖不屬於養殖業的免稅範圍。
(二)水產養殖業
水產養殖業是指利用人工水域(池塘、水庫、溫室、工廠化養殖設施)、天然水域(江河湖泊、沿海灘塗、海灣)和稻田等.放養各種水產動物和水產植物。
1.水產動物養殖,包括放養龜、蝦、蟹、鱉、貝、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及其他水產動物。
2.水產植物養殖。包括養殖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及其他水產植物。
附:免稅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範圍
一、種植業類
(一)糧食初加工
通過對小麥、稻穀、玉米、高梁、穀子以及其他糧食作物,進行淘洗、碾磨、脫殼、分級包裝、裝缸發製等加工處理.製成的成品糧及其初製品,具體包括大米、小米、麵粉、玉米粉、豆麵粉、米粉、蕎麥麵粉、小米麵粉、蓧麥麵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粉.燕麥片、甘薯片、黃豆芽、綠豆芽等。
(二)林木產品初加工
1.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2.通過利用林業“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的綜合利用產品,具體包括:木、竹刨花板,纖維板(含中密度纖維板),紙漿(含固體紙漿),細木工板(含複合板),輕體板,壓舌板、竹碎料板木,竹片,木、竹地板塊(含複合地板),木旋製品,栲膠,針葉飼料,飼料酵母,木炭,活性炭,小木、竹製品,草酸,鋸末。炭棒等。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通過對各類蔬菜(含山野菜)晾曬、冷藏、冷凍、脫水、分級包裝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初製品。具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