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67 章也沒了感覺(1 / 3)

諾斯的自白:

我叫諾斯。

我的出生,是個錯誤。

從小在混亂肮髒的N國街道裏長大,打架挑事,無惡不作。

十四歲之前的我,是這樣的,惡劣至極,招人厭煩,而十四歲之後,無意中認識了一個叫肯尼的男人,他說他欣賞我,要我跟他混,從此以後我一腳踏入地獄。

肯尼三十多歲了,是當地一個小幫派的頭,他開酒吧開會所,小有名氣,而我跟在他身邊,會幫他處理一些事情,囂張耍狠,本來就是我的個性,那時更是被貫徹的淋漓盡致。

後來竟然也小有名氣,很多人都知道肯尼身邊有個十幾歲的孩子,皮相美的不像男孩子,卻狠得像頭野獸。

可是那時的我也隻是個孩子,論心計,根本比不過大人。

我以為肯尼是真的欣賞我,可是後來某一天,我喝酒喝醉了,才知道了他的真麵目。

肯尼是戀童癖,而且男女不論。

他們變態起來,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他們早就對我起了歪心思。

我很痛,很痛。

可能大概是小時候學來了生猛狠戾,最後我趁肯尼放鬆舒服的時候,拿了酒瓶子廢了他下麵,瘋狂的刺著。

人與人之間,信任是不存在的。

沒有人可以讓我真正相信。

那些什麼純粹的友誼,熱血的場景,隻會發生在熱血漫畫裏,兄弟之情,是什麼?

根本不存在的!

我聽見肯尼慘叫連連,直接把他下麵紮成了爛泥,然後逃走。

肯尼在這裏有點勢力,幾天後還是抓住了我,我打也打不過,逃也逃不了,他們折磨我,那一刻真是絕望到想死都死不了。

到最後也隻有痛到麻木了。

後來他們把我帶出包廂的時候,我走不了路,摔趴在地麵上,我手上都是血,不小心碰到了一個男人的鞋。

肯尼的手下,那些人上來罵罵咧咧踹著我。

而我麵前的這個男人,聲音冷冽,“道歉。”

我痛到意識模糊不清,但是我弄髒了他的鞋,我手上的血,沾到了他的鞋上。

“對不起。”

我奄奄一息,眼皮很沉重,不斷的往下磕。

我想,我這樣的人,出生在這個世界上,就是個錯誤吧。

……

小時候,我爸媽還在的時候,我媽媽不流眼淚,就是我最幸福的時刻。

她是個十分美麗溫柔的華人,在N有名的大學畢業,畢業後認識了我的父親,我父親是個很英俊紳士的外國人,他們兩戀愛了結婚了,後來我父親的本性才暴露出來,他對我的母親感到厭煩,動不動喝醉了就打人,打我打我媽,還經常出去鬼混。

更可惡的是,他自己成了癮君子,還連累了我媽。給我媽喂食了度品。

我六歲的時候,他開始帶女人回來了,我媽衝上去跟他吵架,然後打了起來,最後,他打死了我媽。

他坐牢,我被送到了福利院,從此變得桀驁不馴。

有人喊我殺人犯的兒子,我跟他們打架,一次打不過兩次,兩次打不過三次,最後我終於贏了。

可是我還是茫然。

我應該活在這個世界上嗎?

每一天,都是渾渾噩噩的過著,找不到生存的意義。

我很想知道,究竟什麼才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