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狙擊(第三人稱試寫)(1 / 2)

【突然很想換成第三人稱來寫了,因為第一人稱不太好掌握局麵,但是考慮到突然轉換可能大家會受不了,於是我想先在這一章試驗一下效果,如果可以的話我就會繼續第三人稱寫下去,相反不行的話我以後會依舊使用第一人稱。求評論!有什麼問題的話也可以去扣扣群或者貼吧裏反饋給我~謝謝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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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凶手將**塗抹在被害者的餐巾上,然後需要做的就隻有等待,等待被害者使用餐巾。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想必凶手對被害者是十分了解的,確信他每次用餐時都會用餐巾擦嘴,既然如此,這個前來被招聘來的女演員就很可能不是凶手,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可惜的是這家餐館沒有監視器,如果有的話找凶手會容易很多。現在關鍵就在於凶手攜帶**的方式了。”柯南默默地低頭不語,腦海裏回放著一個個細節,但卻沒有什麼進展。

不久,目暮警官開始傳喚目擊者了,一個一個進去,然後又一個一個的出來,柯南偷偷將竊聽器貼在了大叔的後衣領上。同時仔仔細細的觀察著每個人的表情以及可疑的地方,眼神依舊那樣犀利,仿佛足以洞察一切。

不久,大叔他們出來了。

“事情的經過我已經完全了解了,接下來就看我名偵探毛利小五郎的吧!”

影澤空絕對不會相信這個大叔可以好好的解決什麼事件,所以果斷地將目光轉向了柯南。

“誒,柯南人呢?一轉眼怎麼又沒影了啊……”小空習以為常的歎了口氣,話音剛落,就看見某柯從前麵不遠處一個警衛那裏跑了回來。

“原來他又去了解情況了啊,每次這些警官都會如此好心的把案件告訴他一個小孩,這到底應該算他主角光環太亮呢,還是那些人太熱心呢?”小空無奈的吐槽。

與此同時,柯南卻不由有些著急了:“明明作案手法已經知道了,隻需找到那個東西就足夠找出凶手,警察已經將周圍的每一個角落都仔細地搜查過了,沒有發現任何與**有關的物品,凶手也不可能在眾目睽睽之下離開作案現場,將那件東西扔掉。所以,很有可能那個最關鍵的東西還存在於凶手的身上…但又不可能是存放**的容器,因為警察已經搜查過沒有這種東西了……所以,凶手將**塗抹的地方或許是其自身的某一處……”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疑點,為什麼那個女演員要和死者換座位…凶手並不知道這幾個人會怎樣坐座位,所以不可能在他們來之前下毒,而且這家店的老板也說了,在他們來之前沒有人來到這家店裏,若是如此,那麼凶手就很可能是那個最沒有可能殺人的女人,他在做到那個座位上後,使餐巾沾上**,然後再找借口和死者換座位,便能達到目的……也就是說,那女演員是解決案件的關鍵,看來要從她身上尋找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