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畫中仙 四十六(1 / 2)

\t正所謂非常之事用非常手段,雖然孔玉德和陳虹的訊問方法嚴格來說有些不得當,但和本案的嚴重性一比,立刻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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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視線轉回案情本身,駱飛流提供的電話錄音,極大程度削減了他的嫌疑,同時也給警方出了一個大難題:如果駱飛流不是“梵高”,那麼誰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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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萬般無奈之下,眾人隻能對案情進行再一次彙總梳理,並以要點的方式分成若幹條,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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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一:鄭懷青通過拍賣,以四個億的價格將《曦之妖精》收入囊中,目的並非收藏,而是探究畫中女子的真實身份,至於原因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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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二:“梵高”為了取得《曦之妖精》,殺死了鄭懷青的替身以示警告,並留下線索,利用警方給鄭懷青找麻煩。留下線索這一點似乎有些多餘,但目前也沒有更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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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三:警告未果,鍾離意外找到密室,讓杜瑤瑤看到了密室的開啟方法,以及藏於密室中的《曦之妖精》,導致“梵高”主動結束對峙,利用杜瑤瑤對鄭懷青下殺手。鄭懷青早有準備,以不完整克隆體假死,並以贗品取代了真跡。杜瑤瑤盜走贗品寄給董建華,自己被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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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四:董建華否認自己是“梵高”,並表示對《曦之妖精》並不特別感興趣,卻拿不出對自己特別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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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五:霍文清在審訊過程中口誤失算,已確認與“梵高”有關,是主謀還是幫凶尚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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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六:霍文清的暴露,間接降低了董建華的嫌疑,讓董建華看起來更像是一個擋箭牌,還能起到混淆視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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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第七:霍文清和駱飛流是情人關係,駱飛流無論條件還是邏輯上都完全符合“梵高”這個身份,然而關鍵時刻駱飛流拿出了和鄭懷青的電話錄音作為自己不是“梵高”的證據,證據有價值,但還不足以消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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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重新梳理完畢之後,眾人開始進行激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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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韓渺和鄭越依舊偏向駱飛流,認為駱飛流嫌疑更大,理由是三個億買來,不如不花錢搶來,縱然駱飛流異常富有,也不能因此消除嫌疑。至於買凶殺人的錢,毛毛雨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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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周立軍也偏向駱飛流嫌疑更大,畢竟霍文清和駱飛流的關係明明白白擺在那,駱飛流和霍文清合謀作案邏輯上完全講得通,除此以外沒有更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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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杜斌認為董建華的嫌疑絕對不能忽視,雖說霍文清是駱飛流的情人,但霍文清畢竟是董建華的秘書,和董建華暗中有些什麼關係,進而被董建華利用,也是有一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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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錢寶貝認為杜斌說的不無道理,假設霍文清和董建華也有不正當關係,兩人完全可以合謀作案。霍文清在明,董建華在暗,寄件人寫明董建華可以是欲擒故縱以退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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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至於霍文清私自拆開卷筒,也許是因為董建華不懂鑒定,而霍文清懂,當發現是贗品之後,索性等候警方上門,大大方方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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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陳虹對霍文清和董建華的關係表示質疑,因為霍文清的個人信息和生活信息都已經被翻了個底朝天,並沒有任何線索能夠證明霍文清和董建華存在不正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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