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一個邊遠小鎮上,由於法官和法律人員有限,因此組成了一個由12名農民組成的陪審團。按照當地法律規定,隻有當這12名陪審團成員都同意時,某項判決才能成立,才具有法律效力。有一次,陪審團在審理一起案件時,其中11名陪審團成員都已經達成一致的看法,認定被告有罪,但是另外一名陪審團成員卻不這樣認為,認為應該宣告被告無罪。審判由於陪審團內意見不一致而陷入了僵局。其中的11名代表用盡渾身解數企圖說服另外一名代表,但是這個代表是個年紀很大、頭腦很頑固的人,就是不肯改變自己的看法。從早上就開始的審判到下午還不能結束,11個農夫都有些心神疲倦,但是那另外一個農夫還是絲毫沒有讓步的意思。
就在11名代表一籌莫展的時候,突然天空布滿了陰雲,有經驗的農夫們都知道一場大雨即將來臨。此時正值秋收過後,各家各戶都將收獲下來的糧食曬在場院裏。眼看著一場大雨即將來臨,那11名代表都在為自家曬在外麵的糧食著急,一年的收成都在這兒了,如果被雨淋了還吃什麼?明年的糧種又沒有著落了。他們都希望趕快結束這次判決,盡快回家去收糧食。於是都對另外一個農夫說:"老兄,你就別再堅持了,眼看就要下大雨了,我們各家各戶都有糧食在外麵曬著,我們還是趕快結束判決回家收糧食吧。那些糧食可是我們的命根子啊。"可是那個農夫卻絲毫不為之所動,堅持說:"不成,我們是陪審團的成員,我們要堅持公正,這是國家賦予我們的責任,豈能輕易作出決定?選在我們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之前,誰也不能擅自作出判決!"這令那11個農夫更加著急,他們急得團團轉如熱鍋上的螞蟻,哪還有心思討論判決的事情。為了盡快結束這令人難受的討論,11個農夫都開始動搖了,考慮改變自己的立場。這時一聲驚雷震破了11個農夫的心,他們再也忍受不住了,紛紛表示願意改變自己的態度,轉而投票讚成那一位農夫的意見,宣告被告無罪。
我們並不是想說這個鄉鎮的陪審製度有多麼的不合理,也不想說明陪審團成員有多麼的不負責任,而是要說最後期限在談判中的作用。本來,在12名成員中,有11名成員主張被告有罪,而隻有1人認為被告無罪,雙方因此發生爭執。按理說,11個人的力量要比1個人的力量大。可是由於那1個人堅持己見,更由於大雨的即將來臨,使那11個人在不經意中為自己定下了一個最後期限--下雨之前,最終被迫改變了看法,轉而投向另一方。
在這個故事中,並不是那1個農夫主動運用了最後期限法,而是那11個農夫為自己設計了一個最後的期限,並掉進了自己設的陷阱裏。在眾多談判中,有意識地使用最後期限法以加快談判的進程,並最終達到自己的目的高明的談判者往往利用最後期限的談判技巧,巧妙地設定一個最後期限,使談判過程中糾纏不清、難以達成的協議在期限的壓力下,得以盡快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