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筷子,孫茂默默起身,道:“我先走了!”
淩亂嘴角抿起,望著他依舊堅毅挺直的脊梁,神色猶豫。
其實他也知道,這件事怪不了孫茂,他就是一個小小的刑偵隊長,俗話說官大一級壓死人,領導不發話,孫茂再怎麼努力,也隻是一場空談。
在他走出門的那一瞬,淩亂目光閃動,騰然道:“領頭的男人,名字叫邵男。”
孫茂渾身一震,豁然扭頭,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後轉身快步離開。
淩亂呼了口氣,懷抱著小雨,目光陷入了沉思。
這是冷萱三次遇險以來,他掌握的唯一信息,原本想自己暗中查探,或者讓季三幫忙,因為從這幾天警方反饋回來的消息,他已經對警察徹底失望了。
可這次孫茂獨自悄然前來,卻又讓他改變了想法。
從方一接觸,淩亂便感覺到這幫人勢力極大,目標明確,有很強的組織和隱蔽性,暗中查探起來,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暴露,到時候必定危險重重。
淩亂自己要保護冷萱,有心無力,若是交給季三查探,倒也放心,可他沒資格去讓季三冒這個風險。
靠兄弟情義?靠熱血一擊?靠坑蒙拐騙?
季三不是傻子,他或許會因為過往的情分,而痛快答應,然後陷入這個泥潭之中,到時候生死難料,怨誰?
怨他淩亂!
這跟找替死鬼有什麼區別?
淩亂不想也不能那麼做,如此,唯一的選擇隻有孫茂了。
他是警察,天生就帶著一張護身符,誰想動他,就必須考慮後果。
襲警,在華夏可是重罪!
而且,這大叔做了十幾年的刑警,再白的貓也染成了灰色,手段和能力自然不缺,無疑是最合適的人選。
如此想著,淩亂不由歎了口氣,心好累!
便在這時,一隻小手帶著無邊怒氣,‘嘭!’的一聲拍在他後腦勺上,淩亂頓時慘叫一聲,捂著腦袋悲憤怒視,卻被李雙兒用更暴怒的目光逼了回去。
“你發什麼呆?還吃不吃飯?”
“……吃!”
淩亂憋屈低頭,心在流淚啊!
哥還是傷殘患者,你丫的竟然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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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一座老舊破敗的小區,孫茂跟幾個相熟的鄰居打完招呼,然後上樓。
樓道裏的燈壞了四五年,沒人問沒人修,小區原先是單位房,沒有物業這一說,幾十年下來,水泥路麵都變得坑坑窪窪,再不複第一次搬家時的富麗堂皇。
其實孫茂也知足了,現在國內房價居高不下,中海市又屬於一線城市,自然貴的離譜,他能有個安家之所,已經算幸運了。
拖著疲憊的身體打開門,孫茂換了拖鞋,腳步放輕,走進一個房間。
“甜甜睡了?”
“恩!”
回答他的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婦人,眼角的皺紋顯示出歲月的無情,鬢角半白,顯得十分和藹。
“餓了吧?我給你留了飯,熱一下就好!”
“恩!”
孫茂笑了下,兩人一起度過了二十多年,有時候不用說話,就能明白對方的心思。
妻子去廚房熱飯,孫茂坐在床邊,伸手為女兒掖了掖被子。
這是個十幾歲的女孩,本是青春靚麗的時候,她的臉色卻極為蒼白,雙目緊閉,呼吸微弱,唯有胸前的起伏,能證明她還活著。
女孩頭上戴著一頂黑色帽子,壓得很低,仿佛十分怕冷,屋裏雖然開著空調,但仍然蓋著厚重的棉被。
伸出手,孫茂寵溺的撫了撫女兒的臉頰,不小心碰到帽簷,露出裏麵一絲空隙。
沒有頭發!
黑色的帽子下麵,是光禿禿的頭皮,被燈光一照,折射出慘白的光。
孫茂動作停頓,轉而為女兒把帽子戴好,俯身親吻她的額頭,關燈走出了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