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任務一 中小企業接受投資的核算(1 / 2)

了解中小企業資金籌集的渠道

掌握中小企業接受投資的核算

掌握中小企業負債籌資的核算

任何企業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首先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企業資金的籌集,其來源主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投資人投入的資金,形成權益資金;二是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資金,形成負債資金。

據統計,截止到2008年,全國共有800多萬家中小企業。這些中小企業為全國提供了2/3以上的就業機會,為社會創造了50%以上的GDP。

我國財政部2004年4月27日頒布的《小企業會計製度》(會計財會[2004]2號)中對“小企業”作出定性定義,明確為“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其中“不對外籌集資金”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

知識點一:接受投資

接受投資是指投資人投入企業的資本金,它是所有者權益的主要來源,是投資人對企業盈虧分配等方麵的依據。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

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允許公司分期繳納出資額,公司(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此外,一個自然人還可以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最低注冊資本人民幣10萬元,而且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而不能分次出資。

知識點二:賬戶設置和賬務處理

一、設置賬戶

(一)“實收資本”賬戶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

本賬戶核算企業實際收到投資人投入的資本。當企業收到投資人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時,應作為資本溢價,在“資本公積”賬戶核算,不記入本賬戶。

(二)“資本公積”賬戶

本賬戶核算企業取得的資本公積。該賬戶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資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