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搶生意(1 / 2)

看著櫥櫃裏麵那一個一個的獎品,葉開心道,這裏麵的一切我以後都會得到的。

“葉先生,抱歉,讓你久等了。”葉開聽見黃世仁的聲音從門口傳了進來。葉開轉過頭去,看見黃世仁正跟在一個人的後麵向自己走過來。那人大約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三十來歲,白色短袖,破洞牛仔褲,腳下踩著一雙鉚釘靴,卷發,帶著一副墨鏡,看不大清臉。這應該就是黃世仁說的林峰老師了吧?

在葉開觀察林峰的時候,林峰透過墨鏡也在觀察著葉開。十八九歲的年齡,樣貌俊秀,短發,衣著簡單,除了身邊帶了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兒,和普通的大學生沒什麼兩樣。

“我來介紹一下。葉先生,這位是林峰老師。”黃世仁介紹完林峰,又接著介紹葉開:“林峰老師,這位就是葉開葉先生。”

葉開朝著林峰伸出手:“林峰老師好。”

林峰一邊和葉開握手,一邊說道:“看來你真不認識我。”

葉開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說這句話。林峰沒理會葉開,自顧自地說:“昨天晚上我就懷疑你不認識我,剛才見你看我的眼神,完全就是單純的看陌生人,我才確定你真的沒聽過我的名字。”

林峰的語氣聽不出喜怒,葉開不知道他說這話到底要表達什麼,因此隻是笑笑。他本來就不認識對方,也不會裝作好像久仰對方大名的樣子。林峰說完剛才的話也不再提這個,等三人在沙發上坐定,林峰示意黃世仁將合同給葉開。

“葉先生,這就是按照我們昨晚的約定擬定的合同,你過目一下。要是沒什麼問題的話,那就簽合同。”黃世仁將合同和簽字筆遞給葉開。

葉開接過合同,仔細看了一遍,裏麵的內容和昨天說的並無二致。再檢查一遍之後,葉開點點頭:“合同沒問題。”

“那就簽字?”黃世仁問道。

葉開點點頭,翻到最後一頁,把名字簽上。合同一式兩份,葉開給了對方一份,自己留了一份。全程坐著一言不發的林峰這時突然又冒出了一句:“你就對自己那麼自信?”

葉開晃了晃手中的合同:“不管如何,這份合同對你們來說都不吃虧不是麼。”

合同簽完,葉開將昨晚寫好的歌交給黃世仁,就起身告辭。黃世仁將他送到門口,回來見林峰已經把墨鏡摘了下來,正看著葉開寫的歌。

“林峰老師,您覺著這歌行嗎?”

林峰等全部看完,對黃世仁低聲說了一句:“幫我安排錄音棚,明天上午。”起身也離開了房間。

黃世仁當了林峰快八年的經紀人,對他的習性不能再熟悉,上一次主動要求錄歌還是五年前,錄製的歌曲正是他那張白金唱片的主打歌。莫非,他也認為葉開的歌能夠打進前三?想到這裏,黃世仁突然感覺身體裏迸發出了無限的動力,一路小跑地去預約錄音棚去了。如果這首歌真的打進了前三,那就意味著林峰的新專輯必定能過白金,那林峰鐵定身價大漲。自己作為帶出兩張白金專輯藝人的經紀人,金牌經紀人的稱號是沒跑了。

葉開帶著寧寧離開之後,就不再關心這個事情,他知道這首歌的價值,自然不會去擔心成績能不能達標。每天白天在家教寧寧唱歌,晚上帶著她出去表演,期間還花了兩天的收入買了一把尤庫裏裏給寧寧,教她彈琴。

星期天的上午,葉開正和寧寧坐在沙發上看動畫片,聽見有人敲門。跑出去開門一看,李夢穎和秦思雨二人嬌俏地站在門口。“姐,小雨姐,你們怎麼來了?”

“嘖嘖嘖,這從稱呼就聽出親疏來了。小穎,你看人家喊你喊的多親熱,唉,我感覺我就是一個巨大的電燈泡。”秦思雨還是那樣逮住機會就調戲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