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到台中後,過著每天無所事事的生活。
“今年是你大學的第一個生日,要不要找朋友來家裏慶祝?”媽在某個夜晚向我提議。
“不用了,反正這麼多年的生日都自己一個人過了,沒什麼好特別紀念的。”我一邊看著電腦螢幕,頭也不回地這樣說。
每年總會有個屬於自己的日子,帶著被祝福,被期待的使命,我們來到這個世界,好奇地探索經曆著一切,因為這天,我們的未來有了意義,有了延續──這就是生日。
沒意外的話,生日應該是一家人一起吃著蛋糕,慶祝的日子,我也曾經有過很美好的生日回憶,父母拿出我期待已久的禮物,桌上擺著大大的插著我的年齡數字的蛋糕,然後我們一起開心的唱著生日快樂歌,這樣的情節應該是每個小孩都覺得理所當然的。
後來才知道窮到下一餐都不知道在哪的小孩沒有這個權益,父不愛母不疼的小孩沒有這個權益,連家都不知道在哪的小孩沒有這個權益,被父母遺棄的小孩連自己生日何月何日都不知道,因此更沒有這個權益。
我有家,我的父母愛我,疼我,我也知道我的生日,可是我也不再有權益了,因為他們不會再一起陪我唱歌,吹蠟燭,吃蛋糕,拆禮物。
“你小阿姨說包裹寄到了,我陪你去拿好嗎?”
“我可以自己去。”
我可以聽得出自己的口氣有多冷淡,媽在關上門的那一刻,我似乎都可以聽到她的歎息聲。
其實我也很不想這樣,曾經我有多依賴她,當我生氣,難過的時候,多希望她能拍拍我的背跟我說:“沒關係,媽媽永遠會站在你這邊。”
但我總是忍了下來,即使痛到都哭不出淚了,我也不願意告訴她。因為她剝奪了我原本該有的幸福,讓我不明不白變成單親小孩,也是她讓我不知道該去相信什麼才是真的。
這麼多的原因,我想我足夠理由可以恨她。
可是,每每在深夜裏聽見她房裏傳出的哭聲,我又會討厭自己,怪自己的狠心,罵自己的不孝。當時我能夠體會阿耀父親的心情,大概也是因為我們有著同樣的掙紮,想愛不能愛,想恨恨不了的矛盾心理,讓我們隻能做出一些不想做卻又非做不可的事。
我走到浴室衝冷水讓自己清醒一下,通常這可以提醒我意識到改變不了的事實。
看看日曆,今年又是一樣的組合。當生日跟過年相連在一起的結果,通常都是既可以拿到禮物,又可以領壓歲錢,度過一段頗快活的時間。
對我而言,雖然不全然是這樣的結局,但未嚐也不是一種好處,至少同樣諷刺的兩個節日我能一次完成,傷痛也是一次就夠了。
隔天特地起了個大早,精神很舒爽。
一下樓,餐桌上擺著早餐和紙條。
今天我會去二阿姨那邊,你們好好慶祝。
除了我和她,這個家還能有誰?
啃著手上的吐司,我出了神。
難道是爸?
從我十歲那年,爸離開這個家之後,我就不過生日了,但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生日在我們家變成一個多餘的日子,隻會讓我想起她是怎麼讓我從天堂掉到地獄,想起我們從親密走到漠然。
突然間,門鈴響了。
我從回憶中驚嚇過來,卻不敢應門。
曾經在腦海裏預習過千萬次重逢的畫麵,但現在我卻腦筋一片空白。
“surprise!”
轉過頭來,看見Fish他們就站在門外。
“楊以昕,看見我太開心了。”Fish不等我回過神,逕自走進我家參觀起來。
“你們……怎麼會?”
“Fish說認識你以來都沒幫你過過生日,前陣子在PUB代了蠻多班的,所以過年就跟寶兒他朋友請了幾天假,大家一起下來玩,順便陪你過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