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了,我的心也跟著空了。一路磕磕絆絆,像生孩子一般艱難,幸好我耐著性子,給了故事一個結尾。
這是我寫完的第一部長篇,對我個人而言,還是有裏程碑的意義的,畢竟我曾經的,幾乎全都爛尾。能夠寫完一個完整的故事,實屬不易。
我並不覺得自己寫得有多好,在情節設置、人物塑造方麵,還有很多不足,唯一能引以為豪的,應是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了。至少讀來流暢,有幾分文采。
也有人跟我說,短句太多,顯得口語。其實,這是我的個人習慣,在這之前,我從未認識到這有什麼問題。因為我自己的習慣就是這樣。但被說多了,我自己也覺得逗號用多了。
我之所以喜歡短句,在於我十分推崇汪曾祺,他一向崇尚短句,認為表達簡潔,易懂,讀來舒服。他的鄉土,總有種溫暖、閑適的感覺。
我相信,很多人也是喜歡他的作品的,他在文壇上自有一番天地,也彙集了一批讀者。不喜歡他的人,怕是沒感覺,但喜歡他的人,應是極喜歡的。
我希望我的讀者喜歡我的文字,就像我喜歡汪曾祺一樣。
至於整個故事的架構,我得承認,一開始我的大綱隻到丁寧發現自己已死,並未有阿雅的存在。但我自己也覺得,這故事太簡單了,隻能算短篇。不過後來靈感突發,續了後麵的故事。
就像我在書友圈中說的,這個故事源於我的一個夢境,夢中我已經死了,但自己沒有發現,跑回家一看,發現父母請了道師喊魂,我才意識到,他們看不見我,我們已身處兩個世界。
我不止一次夢見這樣的場景,甚至夢到他們想困住我的魂魄,但被我掙脫,從窗戶縫隙裏溜了出去。可即便逃了,但我隻是一個魂魄,無所依歸,心裏的恐懼讓我清醒過來。
所以我常常想,人死了之後,到底魂歸何處。到底是人死神滅,還是魂魄分離?或許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我希望是後者。我心裏希望,即便肉身死了,但靈魂還在,並沒有與人間完全脫離。
這種認知或許與奶奶的過世有關。奶奶於去年底過世,我一直不願接受這個事實,好像她還活在老家,沒有離去。即便已經離去,她的魂魄也居住於此。
所以故事裏,我塑造了一個為了孫女,寧願違背天道,被打入十八層地獄的奶奶形象,便是我對奶奶的不舍,以及她對我一二十年的養育之恩。
故事是假的,但情感是真的。作家往往把自己的情感寄托於自己的故事當中,為他笑,為他哭。寫到阮元深夜因思念丁寧而痛哭時,我自己也哭得稀裏嘩啦。
我知道,這個世界上因為意外而失去至親的人很多,即便過了很多年,那種失去之痛也無法遏止。就像生生從自己身上割下一塊肉,痛到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