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王二媳婦也是一直樂著的,誰說司家姑娘是個容不得人的悍女來著,誰說是她害了小蘭氏的?這是一個多好的姑娘啊!她以後聽見別人說司夕田,定然要跟人家好好說說!
王二媳婦的小吃攤沒幾天就開起來了。
王二媳婦原本以為司夕田不給她使壞就不錯了,卻沒想到她居然還主動幫自己盤爐灶,另外還教給她了不少東西,才兩三日功夫,這餛鈍攤就得到了漁民們的肯定。
後來又有幾戶村民看到王二媳婦的小吃攤賺錢,也都找了司夕田商量,在這裏開了小吃攤。司夕田也就納悶了,這湖邊也不是她包下的,為啥想開小吃攤的,都先來問她呢?
不過,這樣一分流,司夕田這邊的小吃攤的壓力小了不少。司夕田本想關了這小吃攤,可林氏卻不肯,說是覺得這小吃攤好歹也是個營生,現在也沒那麼忙了,她也想給家裏出一份力,便自己撐了下來。司夕田對於林氏這奮發自強的態度很是讚許,便也同意了。
趁著這個機會,司夕田又接了幾個盤炕的生意,並且開始整理家裏的情況,準備春耕。
司夕田盤點了一下,當初因為司大壯和蘭氏克扣,司家隻分到了兩畝水田。因為原來主要靠打魚為生,司二壯他們也沒怎麼打算購田,隻是買了一畝地,也就是水田三畝,隻是種點稻米自己家吃。而司夕田之前也因為司夕雷的事兒,從司家族長那邊獲得了五畝水田的賠償。算起來,司家這就是有八畝水田了。雖然不算特別多,但也不算少的。
按照馮氏的意思,是司夕田是瓦匠,林氏現在又經營著那小吃攤,司家平時的吃用已經夠了,不如就把這些地給租出去,多少賺點租子也就罷了。
但司夕田和司三妹都不同意這樣的想法。司夕田明白,古代是民以食為天。在這樣的時代,糧食可是最關鍵的。去年司家過的最慘的時候,最缺的就是糧食。這臨湖村到鎮上要走過山林,大雪封山的時候,他們孤兒寡母的,想要去買糧都出不去。所以,司夕田堅信,還是自己家有糧食更靠譜。
司三妹雖然沒有這樣的遠見,可畢竟她也在孫家當了十幾年少奶奶,自然也是知道輕重的。孫家那麼大的人家,更也是主要靠著皓湖上的生意過活,可從祖上就立下了規矩,不管家業多大,是否轉做了別的行當,每年自己家定要種二十畝地,若是糧食吃不完,第二年是司粥場也好,是賣了也罷。總之,種田是他們的根本,這不能丟。
馮氏聽他們說的倒是也覺得有理,便也同意了。
時下,正是驚蟄時節,也算是臨湖村的雨季。原本有些幹涸的土地都吃了個飽,一個個池塘也都滿滿的都是水,正是春耕的好時機。
現代的時候,很多農民是直接買育苗中育好的水稻苗,可這個時代,根本沒有這樣的地方,便隻能自己先在秧田裏育苗,然後再分開插秧。
司夕田他們找了一天不下雨的日子到鎮子上去買水稻種子。原本,司夕田是隻打算和司三妹一起去的,順便也買些女兒家的衣服之類的,可難得主動提要求的商雲墨卻提出來要跟著一起去,便成了三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