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壓上一切(1 / 2)

非但手術室內驚險萬分。

大會議室內外的所有人都隔著捏了一把汗。

最初他們一直認為韓平死定了。

最初他們認為蕭峰添加到5mg的劑量無效之後,就意味著搶救失敗。他們都以為蕭峰不敢繼續加大劑量了。

畢竟5mg且這麼短時間間隔的注射已經是極限了,是符合搶救相關規律的行為。就算患者因此死了,主治醫生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因為醫生的行為是合法合理合乎國際慣例的。但如果繼續加大劑量而造成患者的死亡,那情況就不同了。主治醫生需要承擔絕大部分的責任。因為這超出了相關規定。

這大概也就是包括醫生、企業高管和官員們都通用存在的一些慣例了。

許多官員在麵對危機來臨或者突發事件的時候,他們可以做出很多的行為。但隻要這些行為符合規定符合法律符合慣例,哪怕最後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或者導致失敗,他們也是沒有直接責任的。比如先前比較火爆的東方|之星事件和塘|沽事件。都存在一個這樣的情況。很多不懂情況的民眾其實隻知道跟著個人感性的判斷做出輿論和定論,這些都是不對的。

醫生都是難處的,人家也沒有很多錢,人家隻是醫院的員工,對醫生來說,醫生也隻是一個謀生的工作而已。一旦他們做出了超出規定範圍的舉動,就需要為患者的死亡付出代價,需要麵對患者瘋狂的唾罵和追逃甚至是官司。可能導致一個普通的醫生家破人亡,一輩子都蹲在監獄裏。

這對醫生是不公平的。

醫生沒有責任也沒有義務為患者付出一切。患者給錢,醫生拿錢給患者治病,這隻是生意。

隻要醫生沒有用錯藥,用錯劑量等等,隻要醫生的行為符合醫學上的一貫流程,那麼他就是一個敬業且合格的醫生。患者若是死亡,和他沒有任何關係。

但是治病救人本就是個充滿變數的問題,臨場情況複雜多變,很難用硬性的指標來規定。這也是醫學的一個漏洞。比如5mg阿托品注射對患者沒用,同時這是醫學界的注射上限。如果注射6mg就可能把患者搶救回來,但醫生會因此造成違規,需要承擔很大的責任,可能需要承擔巨額的經濟賠償和刑事責任。

而在事發之前,醫生也不知道6mg能不能成功。

你說醫生是做還是不做?

這都是目前的一些缺陷。

法律和規定不單單要保護患者的利益,同時也要保護醫生的利益。任何法律上的傾向都可能導致醫藥行業的畸形發展。如果過度保護患者利益,患者是很高興了,但是醫生可就不幹了,大家都不去做醫生?患者去哪治病?還能高興?

同時,如果過度保護醫生的利益,醫生的行為就會不受約束,進而肆意妄為,變成殘害患者的劊子手。

很多患者一味的要求醫生如何如何,要法律如何如何對付醫生。而很多醫生說患者如何如何,要求法律對患者如何如何……這些都是片麵的觀點。社會需要不同的觀點,但是更需要一批真正具有法律意識且真正信奉公平自由平等的公民。

隻要這個社會還在,隻要他的子孫後代還在這個社會上,那麼社會的發展就和他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