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在一個怪異的青銅製河神像前,有一大堆燒得烈焰熊熊的柴火。
一些穿著黑白無常衣物的人圍著河神像和火堆不停的來回跳,周圍已經圍滿了百姓。
十個兒童作為獻給的祭品,先被放在河神像伸出的雙手中,仔細看去,發現這是個孩子已被割喉,被木架固定住,接著掉下火堆在烈火中燒成焦炭。
祭祀前戲進行中鼓樂喧天、熱鬧非凡。
那些犧牲子女作為貢品的父母,則必須站在一旁眼睜睜的觀看,還不準流一滴眼淚,因為用子女做祭品獻給神是一種特權,不是一般父母可享的,這種光榮隻賜給最高貴的家庭。
於欣和雪楓茗站在高大的樹幹上瞧著眼前正為第二天祭祀大典做準備的場景。
“不是說隻有一個女子自願祭祀嗎?怎麼還有孩童?”於欣被眼前的場麵驚呆了。
雪楓茗瞥了一眼已經被熊熊大火燒成木炭的幾個孩童,不以為然的說道:“這是祭祀大典前夜的準備,這十個孩童是為了給神女探路的,他們一般是出生於窮苦人家,原本隻是是需要五十個歲數在八歲以下的童男童女,因為太過殘忍官府隻能出麵幹預,可是這已經是刻入許昌百姓裏骨子的習俗,誰都不願意廢除,官府的人因此還有人員損傷,兩方各退一步,將人數降為十人,這些探路的孩童在死後他們的家人都會收到一大筆錢,明天的祭祀大典的神女,在祭祀大典之後,她的父母收到的錢,隻要不亂花,就可以保證他們一輩子的衣食無憂。”
於欣沒有說話,她的眼珠映著火焰,仿佛眼睛已經著了火,探路禮準備得很成功,在場的所有百姓都高興的載歌載舞,甚至被送去當“探路者”孩子的父母也高興的載歌載舞起來,不知是因為祭祀前夜的順利還是因為可以收到一筆不菲的錢而高興,於欣想,應該是後者吧,人心 有時候就是這麼涼薄。
等到大火熄滅,他們的父母親手將火堆裏的“木炭”取出,安放在紙船上,最後一起送入水中,紙船很快被河水打濕,漸漸沉入了水底,消失得無影無蹤。
在最後一艘紙船沉入水中後,於欣跳下樹枝:“走吧。”
雪楓茗跳下樹枝跟在於欣後麵,兩人一直默默無言,半晌後雪楓茗才緩緩開口道:“是不是覺得人心怎麼可以涼薄到這個地步?是不是覺得父母永遠是孩子最堅強的後盾,是永遠不可能放棄孩子的。”
於欣抿了抿唇:“我是個孤兒,我原本也應該過著很幸福的生活,可是因為一場意外,我的父母離開了,他們用身體護住我,我才得以活下來,可是接下來,我的親戚就開始瓜分我父母留下的遺產,我也被他們送到了孤兒院,我看到那些孩子被割喉以後送入大火中燒起其實挺不舒服的,我的父母就算離開了,我也知道他們是愛我的,可是他們的父母卻更愛錢,為了錢,情願他們去死。”
“看來你的養父母是真的愛你,把你當做他們唯一的孩子來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