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眾(1)(1 / 3)

1.十二個:一九八八年的孩子

首先聲明的是這篇創作研究不屬於兒童文學範疇。雖然談到了孩子,一共十二個,雖然從作品的主人、視角甚至個別語氣都或多或少與兒童相關,不是相關,而就是主體,但仍然不能說它們就是兒童文學。這裏沒有絲毫輕視或歧視某類文學的意思,正如無怯將魯迅寫實的《故鄉》、“救救孩子”的《狂人日記》與一個孩子的生命相關的《藥》或者還有——一個少年確乎有兩顆靈魂(一個是自己,一個是黑色人)的神話的《鑄劍》,簡單以兒童文學分類一樣。恰恰相反,這幾部作品的立意與現在文學史與文學理論中通行的歸類法中的“兒童文學”旨歸相距甚遠,甚至其中多數在內容與文風上均可負責任地打上“兒童不宜”的警示,戳記下一塊孩子視野外的暗色。魯迅著文,的確不是寫給十歲左右的未成年人看的,其實就是那文本對照著的成人讀者,在閱讀裏仍然要有不同於其他閱讀物的意誌與耐心,這個作者提供的絕不是孩童讀本。

以下要談到的作品作家大體與此類似。

阿義阿義是從母親的嘔吐聲中驚醒的。擅寫孩子的作者莫言這會兒直言孩子的年齡,是由母親說出來的“你才八歲”,這聲歎婉式的交代也與小說一貫作風一樣有著意蘊的不確定性。然而阿義卻也因襲了莫言傳統的主人公,氣質上有著纖敏、柔弱而又果敢、義氣的特征。為此,才叫他阿義吧?是仗義的“義”。這個名字,現今已經不大有人用了,浸著時光的老(莫言這次與往日一樣沒有讓我們看出具體的年代),拓著南方郊鎮的背景,又像是20世紀20年代魯迅筆下的人物閏土。複雜著。連那媽媽都叫做“母親”,而不是“娘”這樣隨便的俚語。這就是那個開頭了,似乎他正想帶我們進入一個年代不明又實在發生的現代裏去。阿義驚醒過來,看到病中母親的抽搐與呻吟,“……眼裏悄悄地湧出了淚水”,“母親”拒絕向別人借錢抓藥,拔下發髻上兩根銀釵,阿義第三次出現了,他接過藥方,“看一眼母親半掩在散發中的明亮的眼”——這個重要異常的句子將辜負(散發/姥姥的銀釵)與期望(盼阿義抓回藥)都說了,對著這樣的“說”,阿義的話是“我跑著去,跑著回”。然而路途最終是中斷了。現實先是猛然出擊,後是一點點地磨碎了阿義的誓言。

重複故事有一種比故事本身更嚴厲得殘酷。像那題目的冰冷——《拇指銬》,精小細巧卻足能致人以困,以心死絕望。小說寫了一個叫阿義的8歲孩子的一天,從早晨到晚上,從天亮到深夜,一個孩子經曆的所有他不知而後必投入的成人世界,確切說故事開始於早於早晨的時間,開始於一個孩子對自己重病母親的生命地挽救,阿義懷揣了銀釵和藥方,就是揣著了一項性命相關的使命了,然而他將一飲而盡的水瓢投入甕中後仍能朗音高聲“娘,我去了”。於是,莫言一貫的句子飄出來,“在明晃晃的月光大道上,他看到自己瘦小的身體投射出搖搖晃晃、忽長忽短的淺薄暗影”。一片沉寂的睡著的村莊就是這樣跑過去的。向著有藥鋪的八隆鎮,他跑過了胡大爺家的兩條狼狗,跑過了陰沉黑黢的翰林基地的石人石獸,“跑”過了自己離家前一瓢涼水而引發的腸胃疼痛,甚至“跑”過了八隆鎮藥鋪主人司空見慣的冷漠世故,然而阿義呀,最終沒能“跑”出這個不義的世界,在跑著去跑著回的路上被絆在了中途,可有意味的是翰林墓地卻成了絆他的“石頭”。作者在阿義被絆之前極寫那跑——快跑,慢跑,中跑,跑,跑,跑。這是莫言的句子。在阿義跑出八隆鎮之前,有這樣的句子讀下來讓人眼熱:提著兩包捆紮在一起的中藥,像提著母親的生命,這樣的溫熱不意卻遇到的是那聲喝。“小孩——小鬼——小雜種——乖”的各種稱呼背後是不依不饒的糾纏與成人優勢的居高臨下地苛責。原因隻是跑過墓地時朝那石供桌上的男人女人看了兩眼,全是下意識。卻擅開了一場戲劇的幕布。那滿頭銀發有著高大腐朽身體的男人先是攥著了他的手腕,藥是從手中散落掉了,繼而是箍住左右拇指的冰涼圈套,這時那個點題的道具出現了——拇指銬。它精巧、堅固,美國造,卻將阿義牢牢地捆在樹旁不能挪動,不僅緊緊箍勒拇指根部使其動輒疼痛,更要命的隻是一個小小的它便擋住了阿義的跑,那向重病母親奔馳而去的歸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