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的地址是長夏街109號,也就是主街上,位於蓯蓉巷北側不足五十米,景樂從住處走過去也就是五分鍾左右。他本來想做甩手掌櫃,但在俞欣的勸說下,第二天一大早請了一天假。
店鋪的原主人著急轉手,景樂以十五萬的價格將店鋪買了下來,並在當天完成了過戶。這個價格不算多便宜,但絕對不貴。店鋪中還有一部電話,也一道轉了過來。
新店鋪招牌為“時空小屋長夏店”,那蓯蓉巷的店鋪應該就叫“旗艦店”了。
招牌定做、貨物打包以及聯係車輛,這些在前一天已經由兩名員工聯絡好了。所以不到一個小時,原來店鋪中的所有貨物全部搬運了過去。
等這些忙完之後,在門口放了串鞭炮,再請一圈人吃了頓飯後,新店便開始營業了,比景樂原先預計的提前了半天。
這時俞欣委托黃芩找的收銀員也有了著落,下午時間就能趕到。黃芩也是舉內不避親,推薦的人是她一個學財會的表妹,大專畢業,待業在家一段時間了。
景樂下午回來的時候,人已經在新店鋪裏等了有半小時了。這是一個皮膚略顯粗糙、個子稍矮、長相普普通通的女孩,看麵相最多比黃芩小一歲,當得知景樂就是這家店鋪的老板時,明顯得被景樂的年輕震驚了一把。
景樂看了看她的身份證,名字叫芮春苗,一個充滿了勃勃生機的名字。景樂有時候有點迷信,他覺得這個名字象征著店鋪無窮無盡的生命力和成長空間,再加上人看著淳樸誠實,而且是黃芩的親戚,知根知底,所以象征性地問了幾個問題後便收下了。
給芮春苗的工資和其他兩個人一樣,雖然沒有分成,但是隨著時間推移會慢慢上浮,而且每月會有一筆獎金,年底也有分紅。
芮春苗對景樂的提供的條件非常滿意,當下就簽了試用合同。一個月後,如果各項表現都不錯的話,就會和其他兩人一起簽下固定合同。
景樂問了一下芮春苗的住處,得知她今天剛來,打算先住在黃芩家裏。景樂想了一下,久住在親戚家裏也不是長久之計,剛好芥蘭巷35號還有一間房子空著,便讓她也住到那邊。
這時候人們還在午休,店裏沒什麼人,景樂便讓戴盛林幫著顧月娥和芮春苗搬家,他和俞欣暫時先照看著店裏。
到了晚上之後,如果存貨多的話,景樂會將所有東西全部搬回蓯蓉巷33號。實際上,按照近幾天的生意情況,一天下來,所剩的貨物也寥寥無幾。
約一個來小時後,三個員工便返回了店裏。兩個房子隻是一個多月沒人住,稍稍積了點灰塵,並不雜亂,打掃了一下便能入住了。
這時景樂發現顧春娥身後有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長得白白胖胖,分外可愛,隻是有點怯生,但又抑製不住好奇心,不時從顧月娥背後探出頭來瞅瞅其他人。
景樂給俞欣使了下顏色,俞欣便走過去伸出雙手說道:“小家夥,讓阿姨抱抱。”
小男孩怯生生地看了俞欣一眼,可能覺得俞欣比較有親和力,他猶豫了一下,又看了看他母親,顧月娥鼓勵了一下,孩子便伸出了雙手。
俞欣一把將孩子抱起,誇讚道:“小家夥不但長得可愛,身體還棒的很,阿姨差點就抱不動了。”她說著,把一個紅包不動聲色地塞到了孩子的衣兜裏,這是早就準備好的。這一幕沒有讓其他兩個員工看見,免得他們為難。
這時戴盛林突然說道:“樂樂,我晚上住在店裏,你看合適嗎?”
景樂疑惑地問道:“你不是有一戶房子嗎?店裏太小了點。”
戴盛林說道:“店得有人看著,反正我是一個人,住在哪裏都一樣,搬張床過來就行了。”
“你還沒有成家?”景樂問道。
“唉,說來話長,以後慢慢再說。”戴盛林搖了搖頭,顯然不想再說下去。
景樂說道:“行,那就辛苦你了。”這樣一來,也不用來回搬了,隻需要按時補充貨物就行,也算解決了景樂的一個麻煩。
景樂想了想,交給芮春苗五萬塊錢,讓她作為店鋪裏的日常開銷,主要是添置物品設備之類。不過一次花費超過兩千,或者累計超過五千時,必須要由景樂或者俞欣批準或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