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冷豔全欺雪(1 / 2)

——梨苑離兮篇(那日,山上的梨花一夜怒放,他對我說,阿梨,等這次我打完最後一場戰役,完勝回來,我們便離開這,可好?可是如今,我連他的臉龐都觸及不到了。)

她一出生,便是一個錯誤。

她出生時,滿山的梨花全部開放,開得是那般嬌豔。

她出生時,娘就難產而死。

她的右臂上生來就帶著一株銀白的梨花,有個江湖術士說她一生都會經曆離別。她的爹便給她取名梨苑。

她自小身體就不好,在她五歲那年,爹給她上山采藥,卻墜落萬丈深淵,屍骨無存。她真的成了沒爹沒娘的孤兒。

他人五歲時,可能還在爹娘的懷抱,而她五歲,便要靠自己養活自己。因為太小,所以不能做活,她隻能在街頭流浪。有時與其他的流浪兒搶東西吃,或者偷別人的錢包。這是沒有辦法的,隻有這樣,才能活下去。

她遇到他是在六歲那年。那是,她不知死活的偷了他的錢包,卻被他的侍從打的滿身是傷。

“痛不痛?”她抬眼,第一次正眼望他。眼前的男子一襲深色藍衣,臉上戴著銀色麵具,氣度不凡,聲音如微風般掠過她耳畔。

“一點都不痛。”她倔強的強咬住自己的雙唇,眉頭深鎖。

“嗬嗬,何必如此倔強。”他輕笑,“你是第一個敢偷我錢包的人,以後跟著我罷,至少不會像今天這般樣子。”

“跟著你,我有什麼好處?”嚴峻的世態讓她學會與人談條件。

“你可知道,不跟著我,你會有壞處。”

“什麼壞處?”

“如果你不想餓死的話,或者現在你滿身是傷,卻不及時醫治。”

梨苑從那時起,便跟著他。可是她卻不知,要她付出的代價慘痛無比。

她從未想過,要做一名殺手。

他無情的將她送進一個院子,裏麵有一百個和她年齡一樣的女孩,活下來的唯一出路,隻有,殺。

進去一個月後,剩下的隻有她,還有其他三個女孩。

“苑,想活下來嗎?”他溫柔的聲音已經變了,隻有她初見他時,才有,如今的隻是冷漠。她也不知他是否對著其他三人說著同樣的話。

“殺了她們。”他把殺人說的好似是一件極其好玩的事情。

她從進來開始,不知自己殺了多少人。要六歲的女孩殺人,多麼殘忍的事啊。可是她卻做到了。

為了活下去。

她還記得她殺她們的時候,她們的眼神,是那般怨恨與不甘。可是她沒辦法,如果她們不死,死的便是她。

她要那些從小就罵她辱她,說她是妖孽的人記住,她即便害了天下人,她都不會死,她要好好活下去。

三日後,她如他的願,成功的從一百個人中活了下來。

“苑,我就知道,會是你。你做的很好。”

她殺了那麼多人,他對她說的第一句話卻是,“你做的很好。”

他送給她一把刀,那把刀上,刻著一株梨花。他說,用這把刀去殺你想殺的人。

其實,她沒有什麼想殺的人,因為那些罵她辱她的人,她不屑殺。殺了他們,隻會髒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