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良知的拷問(1 / 3)

1998年7月,我畢業於西安一所知名大學的中文係。別看我其貌不揚,其時我已是圈內小有名氣的校園詩人。畢業時,我手裏已有了兩本自己所寫的詩集和散文集。因為這些,我簡直就成了懸掛在校園上空的一顆耀眼的星星。不管我走到哪裏,身後總會有那麼一幫低年級的學弟學妹追隨著我,把我當成又一個汪國真,這令我不勝其煩,也令我陶醉不已。

畢業後,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家鄉一家縣級報社的盛情邀請,義無反顧地彙入到南下淘金的行列。我相信,憑我手中的筆,我一定會擎起一片屬於我自己的天空。

我帶著出版詩集和散文集剩下的稿費3000元,滿懷憧憬地來到了深圳。憑這兩塊敲門磚,我輕易地在一家廣告公司找到了一份廣告文案的工作。沒想到上班第一天,老總就對我說:“我們這裏有個規矩,就是第一個月見習期得去拉廣告,考核合格後才能正式從事文案工作。”我聽後立刻腦門充血,我他媽的人生地不熟,我上哪兒去拉廣告呀!可為了生存,我不得不點點頭,趕鴨子上架似地硬撐了下來。

在烈日的暴曬下,我拿著宣傳單擠出微笑一家家地上門遊說,說著連我自己都厭煩的套話。結果,一個月下來,我從頭到腳曬成了一塊黑炭,練就了一腳飛毛腿,可一單廣告都沒簽上。我猜想,我的大限怕是到了。與其在老總的嘲笑中被一腳踢出門,還不如自己識趣點兒早早地離開這鬼地方。

從廣告公司出來後,我才明白,他媽的老總哪是招什麼廣告文案,分明是在招廣告業務員。我他媽的被他當了一回猴耍!俗話說,開弓沒有回頭箭。難道我的一腔壯誌就這樣消磨了?思前想後,我覺得還是得找一家對口的文化單位落腳——一方麵可以解決我的衣食之憂,另一方麵也與我的興趣相投,再次,我也可以利用業餘時間寫寫稿,積蓄一點銀兩。

很快,我在一家報社找到了工作,是當記者,試用期3個月。我的任務是每月完成3萬字的寫稿量,也就是說,每天至少得拿出1000字。說實話,我在大學時最擅長的是寫詩歌和散文,因此對於寫消息和通訊之類的稿件,我還真看不上眼,覺得它們完全是小兒科。可為了完成寫稿任務,我不得不跟在老記者的屁股後麵,不太情願地到處去跑料。因為自己壓根兒沒用心去寫過,所以寫出來的稿件不是被編輯大刀闊斧地刪節掉,就是幹脆被槍斃了。

一天下午,我心情不錯,交稿後就趴在桌上寫起詩歌來。正寫得入神,主任站在了我背後,朝我吼道:“不想幹就趁早滾蛋,我們這裏的規矩是完不成任務,休想給別的報刊寫一個字!”我怔在那裏,好半天都沒回過神來。這他媽的又是哪門子規矩,你當我是包身工還是舊時賣身的小丫環?我真想跳起來痛痛快快揍他狗日的一頓,然後立刻走人。可我想起口袋裏隻出不進的銅板,我隻好當著主任的麵,將我的詩稿一把扯得粉碎,扔進了字紙簍。我別過臉去,生怕屈辱的淚水不爭氣地滾落下來……

兩個月後,當我再次被主任當場抓住在經營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時,我站起來,指著他的鼻子說:“主任,你的樣子看起來真像我們老家祭祖時的豬頭!”主任的臉被氣得鐵青,旋即變成了豬肝色。我揚眉吐氣的代價是,我立刻被保安架了出去。

從報社出來後,我在街頭漫無邊際地遛達了好半天。天快黑時,我終於下定了決心,我要當一名天馬行空自由自在的自由撰稿人。看他媽的誰還管得了我!第二天,我滿懷惆悵地離開了深圳——一個讓我的夢想折翅的夢工場。我帶著東山再起的雄心和壯誌,疲憊地來到了廣州。

經過一番打聽,我在天河購物中心附近的一條小巷裏與一位漂亮MM合租了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聽說這種異性合租的方式很流行,當然我也想體驗一下。我要了其中一間10多平米的小間,每月月租400元。有了棲身之所,我又從舊貨店裏挑了一些必備的生活用品。就這樣,我正式開始了我的自由撰稿生涯。

其實,作自由撰稿人並不是那麼容易,因為稿件發表的周期一般要1到3個月,就是最快的報紙也要一個禮拜左右,而要稿費到手,往往則要等到稿件見刊見報後的2個月,慢的甚至要半年以後。為了生存,我把自己關在屋子裏,不分白天黑夜地拚命寫作,餓了就啃一塊麵包,或者就泡一包方便麵。我的作息表是這樣安排的:白天睡覺,一直睡到下午2點起床,然後吃過中飯出去寄稿,回來後再看一會報紙,4點開始寫作,直至第二天早上。

10多天後,我就悲哀地發現,我的靈感幾乎消失殆盡,有時候趴在桌上半個小時也寫不出一個字來。於是我就不停地用冷水澆臉,希望能澆出靈感的火花來。可是我錯了,盡管我此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熱愛詩歌,需要詩歌。我開始為自己的選擇感到迷惘,甚至有些後悔。記不起是誰曾經這樣說過:詩歌是一個不容褻瀆的高貴的朋友,當一個人想用它來作為獲取金錢的工具時,詩歌便會無情地離他而去。我想這句話描繪的就是我當時的心境,簡直太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