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旦聽話的將神識探入乾坤袋中,半天之後一臉肉痛的拿出了一隻麋角鹿。屈指一彈,一顆與之前同樣的火球從他的指尖射出,將身前不遠處的一大堆柴火點燃。
空曠的山腹中,一下子就被炙熱的高溫填滿。方圓足有一丈多。雖然他憑靠他自身的法力也能製造出這樣威勢的火焰,但三五個時辰過後,他一身的法力也就消耗殆盡。而且烤出來個的肉不會比原來變得更香。甚至就拿眼前的“麋角鹿”來說,反而會破壞裏麵的肌肉組織,致使口感大變。他又不傻,又怎會做和好好好!出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而以火球術點燃柴火,隻需要分離出不到十分之一的法力維持火球術不滅,也能更好地控製火勢的大小。這股火力屬於武火,至於柴火升起的火焰,則被他稱為文火。這也一文一武,一剛一柔,剛柔並濟之下烤出來的“麋角鹿”才會最大程度上散發出才會達到味道的絕巔。
再說“麋角鹿”,並非是妖獸一類,而是實實在在?普普通通的野獸。而且它本身的攻擊力並不強角鹿”並不多,甚至可以稱為極為稀少,瀕臨滅絕。
以他苟旦的閱曆自然不知道這等珍惜之物,更加不會知道食用之法。但他小時候偶然聽父親說過
“世間之美味,唯麋角鹿之肉。食之,可用文武之火,武火,為修真之火,文火,為凡俗之火……隻可惜,我一身殘廢,無緣一品,實乃平生一大憾事。”
一切準備就緒,苟旦對著地上的麋角鹿雙手十指連彈,一陣陣變化之後,伴隨著一道道的風刃浮現在他的四周。正是他許久都不曾動用的“風刃術”。
神識一動,環繞在他周圍的一道的風刃就對著“麋角鹿”的屍體就是一陣切割。不一會兒就已經被他均勻的分出了一塊塊!香料均勻的塗抹其上,苟旦又從“麋角鹿”身上撕下來一塊油,覆在肉上麵,就著一起置於火上。他的這一手也是得傳於他的父親,適用於所有肉質。隻有本身的油,才能做出最原始的肉香。
看著一直忙碌不堪的苟旦,炙陽萱兒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盯著他不知在心中想些什麼。
劉千葉則是自始至終都耷拉著腦袋盯著苟旦忙活。不過從她越來越亮的雙眸中也不能看出,她對這烤肉的味道也是十分的好奇。
“臭小子,你身上好東西真不少!說說,你哪裏來的“麋角鹿”?
一直拍打著翅膀挺立在空中的炙陽萱兒忽然用一隻翅膀猛地拍打了一下他的頭顱。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那動作,與人類突然之間想通什麼事情一模一樣。
“你怎麼知道?”苟旦有些意外。這“麋角鹿”世間本就稀少,而且還隻是凡俗的普通野獸,竟然入得了眼前這位妖尊的法眼,這說明什麼?說明眼前的這位也一樣是個吃貨。而且是一位資深的吃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