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語堂回歸基督教信仰的過程中,有一個人我們是不能不提到的,這個人就是辜鴻銘。在自己信仰轉化的過程中,林語堂把辜鴻銘放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辜鴻銘幫我解開纜繩,推我進入懷疑的大海。”更重要的是,從辜鴻銘的身上,林語堂看到了一個中國基督徒被傳統文化接納並與之相融的可能性,尤其是辜鴻銘對基督教的見解,更是吸引了林語堂:“真正的基督徒是因為愛好聖潔及基督教裏麵的一切可愛的東西,而自然成為基督徒的。而那些因為害怕地獄之火而做基督徒的,是偽善的基督徒。那些隻是為了想進入天堂飲茶及與天使們共唱聖詩而做基督徒的,是下流的基督徒,現在的那些耶會教士是那些自己不大相信天堂及地獄之火,但卻是讓別人相信這些東西的基督徒。”辜鴻銘那種“東方觀念與西方觀念的電鍍匠”的角色,用東方觀念闡述西方文化的方法,也影響了林語堂,特別是他引用孔子的話對基督教的解說,更對林語堂信仰的重建有重大的啟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無論你是猶太人、中國人、德國人,是商人、傳教士、兵士、外交家、苦力,若你能仁善不自私,就是一個基督徒,一個文化人。但如果自私不仁,即使你是世界的大皇帝,你仍是一個偽善者,一個下流人,一個非利士人,一個邪教徒,一個亞瑪人,一個野蠻人,一隻野獸。”在辜鴻銘的啟示和影響下,林語堂站在文化融合的立場,孜孜不倦地向中國人介紹西方文化,向西方人介紹中國文化。這種“中西文化融合”的觀念,也深深地影響了林語堂基督教思想體係的重建。因此,林語堂對基督教的信仰,不僅在柏拉圖、康德等西方哲人那裏尋找根據,對此我們不擬詳述;而且還要在東方哲人那裏尋找,這是很新奇的觀點,值得討論一下。
儒家文化是一種入世的哲學,它使人可以不需要任何神祇而泰然自若地處理日常事務,況且孔子也曾明確宣稱“不語怪力亂神”,要人們專心倫理世俗的現實世界。但林語堂眼中的儒家文化與此有區別,他認為“孔子對上帝意誌的關心及他對宇宙的靈性性質的看法,已被儒家通常的實證主義所蒙蔽”。他根據孔子的“君子居以待命”,就斷言孔子是信天和天命的。有時林語堂把孔子信奉的天視為上帝,上帝在孔子的信仰裏是獨一無二的神,因為有人問孔子:“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而孔子回答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因此,信天和信天命的孔子所創立的儒家,當然也具有這種神秘的宗教色彩,最具有典型代表的是四書之一《中庸》。林語堂認為《中庸》
是儒家學說的哲學根據,它談及宇宙的靈性及控製它的道德律,隻要人活得和這道德律相符合,人便能實現他的真我,得到神的肯定。林語堂這種文化融合觀不免帶有牽強附會的地方,事實上,當明清之際來華的傳教士將儒家之天與基督教之上帝的認同報送羅馬教皇的時候,教皇召集學者在反複研究之後,發現儒家的天不脫離感性的物質,和基督教的上帝根本就不能相提並論,從而將皇帝視之為“中國之大禮”的儒家排斥為“異端”,並且遭到了中國皇帝的抵製。
林語堂的這種認同方式也應用在對道家的解釋上。林語堂以道家對圓滿與混沌的執著來反對西方科學主義的分裂生命是有的放矢的,但是將道家與基督教捏在一起卻不免牽強附會。道家之“道”,在林語堂看來是“一切現象背後活動的大原理,是使各種形式的生命興起的抽象的大原理”。這種對道的觀照,已接近於基督教中的上帝,是世間萬物一切的來源。但事實上,老子並不崇拜任何形式的人格天或人格神,道雖費解卻並不神秘。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說明道不是人格神,而是自然本身所具有的規律。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老子很少談論鬼神,偶爾提及一下,也總是把他們放在“道”的統攝下。所謂“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莊子在林語堂的眼中,無疑是一位理想的基督徒。“他是嚴格的一神論者”,“他相信上帝的無所不在”,坦然“接受上帝的旨意”,堅信世間萬物變化無常卻“最後在上帝中達到統一”。雖然在莊子的筆下是一個光怪陸離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裏,草木可以思考,蝴蝶可以做夢,蟲魚也能舞蹈,仿佛一切的背後都有一個人格神在操縱著,但實質上,莊子不信仰任何的神,如果信仰的話,他也不是一個一神論者,而是一個泛神論者,這從莊子的話語中可以看出:“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地,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從此可見,在莊子看來鬼神隻是由道而來,是道的體現。當然,老子有時描述道的時候,確實有一種神秘主義的傾向,將道說成是“恍兮惚兮”的不可解的東西。於是,林語堂就從此入手,在道家的道中看到了上帝的神秘,而平衡了信仰中的緊張,所以林語堂喜歡自稱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