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燁
很久以來,我一直想為曾養過疼愛過的一隻狗寫個故事。
在我的憶中,它是一隻多麼小的狗,是一團絨線球,一隻皮球,或者是一個小小的軟體精靈。它在竹簍邊蠕動著,黑油油的身子,見到門縫的光就拚命地使出它最快的跑速,向著我這個剛回家還來不及高興的小女孩衝來,一點兒也不陌生地用小舌頭舔著我的鞋子。當時可把我嚇壞了,趕忙跑上樓去。它的兩隻小爪子拚命地也想往上抓台階,可是到底還是上不來,它瞪著兩隻灰色的眼睛,小爪子朝我輕輕地揮著,一條肉鼓鼓的小尾巴微微搖著,嘴中發出“嗚嗚”的叫聲,好像在渴望我抱抱它,好可憐哪!我終於感到了它的可愛,一股憐憫之心迫使我將它小心地托起來,可愛的小東西,看來它是多麼想自己的媽媽呀。
時間過得相當地快,一年又一年。那一夜,風刮得很大,緊緊地吹著,把四周的杉樹都吹得快折了腰,發出“呼呼”的吼聲,沒有間隙,直到清晨。我從夢境中醒來,心情不佳,老想著做什麼事,到頭來又忘了。忽然耳邊傳來鄰居們的呼聲:“這狗怎麼不動了,是死了麼?”我想:這些人又在胡扯些什麼,才剛聽到狗的清脆叫喚,怎麼無故死了,想後又是一驚,莫非我是做夢聽見的,我的心開始顫起來,飛快地跑下了樓,推開門,見父親正把狗從它的小屋中拖出來。“怎麼死了?”話還沒出口,鼻腔中已酸成一團,眼淚不禁奪眶而出,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哀婉與惆悵。
它叫吉米,它死了。從此我就想念它,為了它的名字,我曾翻過許多次字典,最終還是為它取了這個極為普通、親昵的稱呼。
我總覺得,我們家與狗的緣分很深,這不僅是一種喜好,也有一種淵源。打我記事兒後,我們就養過好幾條狗,但後來不是被人偷去就是被人打死了。對於失去那些狗的傷心,都溶於對吉米的疼愛之中。於是為了防範起見,我們為它蓋了幢簡陋的小屋,建在那些散亂的花草旁。於是,朋友說,你可要與狗為伍了。說就說吧,有時候狗是人的知己,這可能是許多同我一樣養動物的人都有的同感吧。
我是個不善交友的人,與一條狗作朋友,其實是一件幸事。
誰也不會相信,吉米的叫聲會在一夜之間變得哄亮,起初總是“嗚嗚”叫喚的吉米,在一個傍晚突然大叫起來,洪亮的聲音讓人簡直不相信是一隻隻有40CM長的小狗叫出來的。原來是小偷想偷雞而被吉米發現了,情急之下,它叫出聲來,直到我們的電燈全開了,一窩雞也就幸免於難。
吉米立了大功,我們一家都對它百般親昵,每個人都喜歡它,疼愛它。我常常帶著吉米出去晨跑。有它在身邊,我可以去稍遠的地方跑步,膽子也會放大些。它不會因為自己是個稱職的保鏢而驕傲。當我慢跑的時候,它總是慢慢地引導著。當我跑得快的時候,它還是在前麵跑著,不時地回頭朝我叫幾聲,可能它在說:“跑得不錯。”可有時它卻不,它會在你腳下繞來繞去,讓你覺得像是要踩上它一樣。我想,它與我出去晨跑,可能是它一生中最快樂的事情。久而久之,我老是多了種感覺,每天清晨,我總看它長大了些,它的身長,它的體重,都隨著它跑步的樣子而改變,它那柔軟的肢體,輕輕的踏步聲,倒像小錘子一般擊掌於地,畫出一叢叢梅花,那時,我突然間發覺它真的長大了,它的兩條白眉毛配著它的黑身子越發有神。
吉米是活躍的,它從不甘心呆在家園裏,我記得當時它很喜歡撒野。跑到村莊的各個角落,不知她是想去尋找自由還是幸福,急得我們到處尋它,雖說浪費了不少時間,可也是一種樂趣,當你遠遠地看到它時,你隻要吹一聲口哨,或者叫它一聲“吉米”,它就飛快地跑來,在你四周跳來跳去,又搖尾巴又舔腳,我們想生它氣打它的一下的想法也跑得無影無蹤了。隨後,跟著你就回家。
吉米死了。它已經死了好多年了。
那個似乎很遙遠的故事便在牆垣邊重新盛開的野花野草中漸漸消逝。
吉米,它沒有自己的同伴,它孤孤單單地度過了短暫的一生,我的感情隨著我的筆錄而得到了升華,我非常愛它,就像愛尊重我的朋友一樣。不要因為與狗為伍而恥辱,真正值得恥辱的是不懂得愛是什麼。
吉米,它沒有自己的同伴,它孤孤單單地度過了短暫的一生,我的感情隨著我的筆錄而得到了升華。我非常愛它,就像愛尊重我的朋友一樣。不要因為與狗為伍為恥辱。真正恥辱的是不懂得愛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