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林賢的前女友(1 / 2)

“借的?問誰借的?你不是有女朋友嗎?來首爾以後又勾搭了一個?”林賢挺好奇的,自己這個表弟他很了解,看上去比較浪,實則有點保守。

“哥,你的腦回路能正常一點不?男女之間就不能有純潔的友誼嗎?退一步說,我就算勾搭新的也很正常,之前的那個分手了!”林宇在表哥麵前不想多提傷心事,一語帶過。

“分手?為什麼?”

“我喜歡沒用,爸媽不喜歡她。分手後我就跑到韓國來散心了。”

“那你的學業怎麼辦?”

“我申請休學了啊!”

“。。。。。。”

林賢無話可說,林宇從小就主意多,但大部分全是餿主意。自己是哥哥,幾乎每次闖禍都是替林宇頂包。現在大家都成年了,林賢沒想到林宇還是那麼任性。

“哥,冰箱裏有吃的,你自己搞定吧!”回到住處,林宇往沙發上一癱,不願意再起來。

“老弟啊!和我說說,樓下那車的主人到底是誰?”林賢拿著麵包和飲料,坐到另一張沙發上,麵朝林宇。

“說了你也不認識,還不如不說!”

“你不說怎麼知道我不認識!”

“諾!認識不?”林宇點開手機相冊,選了一張樸智妍的照片,然後把手機放到林賢眼前。

林賢盯著照片看了會,發現還真不認識,隻能尷尬的搖搖頭。

“還死不承認,偏要問!”林宇麵露得意。

“看著挺像藝人啊!”

“本來就是啊!T-ara的成員,樸智妍!”

“眼光還行,加油!”

“加什麼油!就隻是朋友!話說哥,你這回怎麼有時間先回老家,再來韓國啊?”

“工作告一段落,公司給了我一個月的帶薪假期。回老家是為了滿足老人心願,來韓國是為了見我的前女友!”

“前女友?!”林宇瞬間捕捉到關鍵詞。

“嗯,怎麼啦?”

“哥你什麼時候談的女朋友?我怎麼不知道?”

“我用的著事事向你彙報嗎?告訴你也無妨,我和她在一起,還是十年前的事了。”

“十年前?哥你夠執著的,人家和你分手後來了韓國是吧?所以你隔了十年發現還是忘不了別人,就追到韓國來了?拜托,都十年了!人家是不是還記得你都兩說,而且這麼長的時間,你前女友說不定已經名花有主了,你現在來有個屁用!”

“老弟,你說的我都知道。我隻是想,有機會看看她過的好不好也行啊!”

“唉!”林宇長歎一聲,接著問自己表哥:“你那前女友是誰啊?我認識不?”

“你可能會認識,畢竟你都有了娛樂圈裏的朋友了!”

“說重點!別繞彎子!”林宇現在隻想知道自己“前嫂子”的真正身份。

“少女時代的現成員,黃美英,英文名叫做Tiffany!”

林宇直接從沙發上豎了起來,Tiffany他當然知道且認識,當然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淩牙。

“Tiffany是你前女友!我靠,哥你不會在騙我吧?”

“沒騙你,我和她認識的時候,她還沒被星探看中。後來她因參加在洛杉磯舉辦的“S.M.CastingSystem”選秀而成為韓國S.M娛樂公司旗下的練習生。我不太願意她離開美國去那麼遠的地方發展,兩個人意見不統一,最後大吵了一架,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