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歐陽修集卷十八(1 / 3)

居士集卷二十

碑銘三首

金部郎中贈兵部侍郎閻公神道碑銘

惟閻氏世家於鄆。其先曰太原王寶,以武顯於梁、晉之間,實佐莊宗,戰河上,取常山,功書史官,爵有王土。鄆之諸閻,皆王後也。周廣順二年,以鄆州之钜野、鄆城為濟州,閻氏今為濟州钜野人也。

公生漢、晉之間,遭世多虞,雖出將家而不喜戰鬥;獨好學,通三《禮》,頗習子、史,為文辭。是時,钜野大賊有眾千餘人,以公鄉裏儒者,掠致賊中,問以謀略,公毅然未嚐有所言。而為人狀貌奇偉,舉止嚴重,有威儀,賊皆憚之,莫敢害。賊平,公還鄉裏,以三《禮》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將平,公乃出。以三《禮》舉中建隆某年某科,曆漢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縣尉,遷濮州濮陽令,皆有吏績。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視天下,使者還,言公可用。召見奏事,語言鬯然,殿中皆聳動。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馬、知嶽州。五代之際,江海之間分為五,大者竊名號,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斂,以製命於其民。越雖名為臣屬之邦,然閡於江淮,與中國隔不相及者久矣。公以齊魯之人,悉能知越風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漸,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寬凡民之所不堪,恩涵澤濡,民以蘇息。政成召還,以國子博士知濟州,又知晉州。入拜尚書水部員外郎、廣平郡王府翊善,賜緋衣銀魚。居六年,廣平封陳王出閣,公以司門員外郎求知黃州。陳王徙封許,乃詔公還,遷庫部員外郎,賜金紫,侍講許王府。王薨,公出知棣州。居歲餘,以淮陽近钜野,乃求知淮陽軍。

公雖居許王府,而真宗素知其賢,數詔訪以經術,謂之閻君子。真宗即位,問公何在?左右具言所以然,即時召之。已在道,拜金部郎中、知青州。其後,鄆州守臣某臨遣,對殿上,真宗問鄆去青遠近,守臣對若幹,真宗曰:“為吾告之,將召也。”已而見召,行至钜野,遇疾。使者臨問慰賜,滿百日,賜告下濟州,伺疾少間,趨就道。已而疾病。

公諱象,字某。曾祖諱某,某官。祖諱某,某官。考諱某,某官。公娶孫氏,封富春縣君,用子貴,追封灑水縣太君。子男三人:長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女三人,皆適士族。

孫五人,一早亡,次皆已仕。曾孫十人,仕者五人。

嗚呼!士患不逢時。時逢矣,患入主之不知。知矣而不及用者,命也。惟公履道純正,生於多艱,而卒遇太平,以奮其身,又遭人主之知,嚐用矣,而不暇於大用以歿。歿而無章焉,則其遂不見於後世乎!景佑五年冬,其子光祿君自光化罷還鄉閭,乃謀刻其先德於墓之碑,而以其辭屬修。詞曰:閻世將家,大纛高牙。有封太原,王功桓桓。公不勇力,而勇於學。奮身逢時,卒有成業。不大其榮,繼世而卿。挺其後世,多有孫曾。有墓於裏,有碑其隧。鄉人無傷,鄉之君子。

太子太師致仕贈司空兼

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

潁川公既葬於新鄭,其子尚書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狀、祁伯之銘以來告曰:“唯陳氏世有顯人。我先正文惠公,曆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故敢請以墓隧之碑。”予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於初、盛於中、有於終而大施於其後者。

曰:信哉!陳氏載德,晦顯以時。其畜厚來遠,故能發大而流長。自公五世以上,為博州人。皇高祖翔,當五代時,為王建掌書記,建欲帝蜀,以逆順禍福譬之,不聽,棄官,家於閬州之西水,遂為西水人。皇曾祖齊國公諱翊,皇祖楚國公諱昭汶,皇考秦國公諱省華,皆開府儀同三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自翔已下,三世不顯於蜀。至秦公,始事聖朝,為左諫議大夫。其配曰燕國太夫人馮氏。

公其次子也,諱堯佐,字希元。舉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知開封府錄事參軍,徙京西、河東、河北三路,糾察在京刑獄。天禧三年,編次禦試進士,坐誤差其第,貶監鄂州茶場。未至,丁燕國太夫人憂。明年,河決滑州,天子念非公不可塞,乃起公知滑州。乾興元年,作永定陵,徙公京西轉運使以辦其事。入為三司戶部副使,徙副度支,拜知製誥,兼史館修撰。同知天聖二年貢舉,知通進銀台司,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河南府,徙並州,知審官院、開封府,拜翰林學士,兼龍圖閣學士。七年,拜樞密副使。其年八月,參知政事。居三歲間,凡三請罷。明道二年,罷知永興軍,行過鄭州,為狂人所誣。禦史中丞範諷辨公無罪,徙知廬州,又徙同州,複徙永興,又徙鄭州。累官至戶部侍郎。景佑四年四月,召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