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學問之趣味——八月六日在東南大學為暑期學校學員講演(1 / 2)

〔中國〕梁啟超

我是個主張趣味主義的人,倘若用化學化分“梁啟超”這件東西,把裏頭所含一種原素名叫“趣味”的抽出來,隻怕所剩下僅有個“O”了。

我以為,凡人必常常生活於趣味之中,生活才有價值,若哭喪著臉捱過幾十年,那麼,生命便成沙漠,要來何用。中國人見麵最喜歡用的一句話:“近來作何消遣?”這句話我聽著便討厭。話裏的意思,好像生活得不耐煩了,幾十年日子沒有法子過,勉強找些事情來消他遣他。一個人若生活於這種狀態之下,我勸他不如早日投海。我覺得天下萬事萬物都有趣味,我隻嫌二十四點鍾不能擴充到四十八點,不夠我享用。我一年到頭不肯歇息,問我忙什麼?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為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運動別人也學我這樣生活。

凡屬趣味,我一概都承認他是好的。但怎麼樣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個注腳。我說:“凡一件事做下去不會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結果的,這件事便可以為趣味的主體。”賭錢趣味嗎?輸了怎麼樣?吃酒趣味嗎?病了怎麼樣?做官趣味嗎?沒有官做的時候怎麼樣?……諸如此類,雖然在短時間內像有趣味,結果會鬧到俗語說的,“沒趣一齊來”。

所以我們不能承認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質,總要以趣味始以趣味終。

所以能為趣味之主體者,莫如下列的幾項:一、勞作。二、遊戲。三、藝術。四、學問。諸君聽我這段話,切勿誤會以為我用道德觀念來選擇趣味。我不問德不德,隻問趣不趣。我並不是因為賭錢不道德才排斥賭錢,因為賭錢的本質會鬧到沒趣;鬧到沒趣便破壞了我的趣味主義,所以排斥賭錢。我並不是因為學問是道德才提倡學問。因為學問的本質能夠以趣味始以趣味終,最合於我的趣味主義條件,所以提倡學問。

學問的趣味,是怎麼一回事呢?這句話我不能回答。凡趣味總要自己領略,自己未曾領略得到時,旁人沒有法子告訴你。佛典說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你問我這水怎樣的冷,我便把所有形容詞說盡,也形容不出給你聽,除非你親自喝一口。我這題目——學問之趣味,並不是要說學問如何如何的有趣味,隻要如何如何便會嚐得著學問的趣味。

諸君要嚐學問的趣味嗎?據我所經曆過的有下列幾條路應走:

第一,“無所為。”(為讀去聲)趣味主義最重要的條件是“無所為而為”,凡有所為而為的事,都是以別一件事為目的,而以這件事為手段。

為達目的起見勉強用手段,目的達到時,手段便拋卻。例如學生為畢業證書而做學問,著作家為版權而做學問,這種做法,便是以學問為手段,便是有所為。有所為雖然有時也可以為引起趣味的一種方便,但到趣味真發生時,必定要和“所為者”脫離關係。你問我“為什麼做學問”?

我便答道:“不為什麼。”再問,我便答道:“為學問而學問。”或者答道:

“為我的趣味。”諸君切勿以為我這些話掉弄虛機,人類合理的生活本來如此。小孩子為什麼遊戲?為遊戲而遊戲。人為什麼生活?為生活而生活。為遊戲而遊戲,遊戲便有趣。為體操分數而遊戲,遊戲便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