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被打傷住院的第二天上午,史威老婆狄紅和史威弟弟史武帶著私人律師和二十多個保鏢趕到燕京。史威不是第一次在外麵搞女人,狄紅早就習慣了,她來燕京不是對史威興師問罪,而是有兩個目的,一是擺平史威強*J未遂案,想用金錢疏通關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將打傷史威的人告上法庭,讓他坐牢。
史武來燕京的目的則剛好相反,表麵上他當然表現得跟其嫂同樣的目的,但是他與史威不是同父同母,而是同父異母,並且他母親與史威母親爭風吃醋,關係不好,史威之母是史威之父史壯的元配,雖然史壯更喜歡史武之母,但還是將史家龐大的產業交給嫡長子史威打理,史武隻是給史威打下手,在公司管人事,不管錢財。
史武凱覦史家家業已久,隻是一直苦無機會,史威在燕京出了事,史武以為是天賜良機,隻要能將史威送進監獄,老頭子一定會將史家家業交給他打理,說不定漂亮的大嫂耐不住寂寞,晚上都會敲他的房門。事情還沒辦成,史武隻是想想就無比激動。
成敗在此一舉,史武臨行前把這些年攢下來的錢都帶了,收買了史威的私人律師房沁麟,要求房沁麟表麵上為了給史威減輕罪責而積極奔走,讓狄紅不會產生另請律師的想法,實際上要將史威重判,判得越重越好。史威被判刑越重,刑期越長,史武給房沁麟的獎賞就越多。
刑事案件犯罪未遂是一種犯罪形態,屬於公訴案件。在天朝醉酒不能作為免責事由,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減輕處罰。涉嫌強*J罪的案件屬於公訴案件,由審察機關代表國家公訴,不能向自訴案件一樣撤訴。即使是未遂也構成犯罪,不能因“私了”而撤訴。
強*J未遂也要刑事立案,也依強*J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過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法律》第二百三十六條【強*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J論處,從重處罰。
強*J婦女、奸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J婦女、奸Y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J婦女、奸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J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J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強*J罪的未遂認定。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QI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於是否**與既遂未遂無關。但有一個特例,如果強*J的是幼女,則以“接觸”為認定標準,即男子的生殖QI與幼女的生殖QI接觸就算犯罪既遂。
強*J未遂的量刑,如果得到受害人的諒解,一般判一年或一年以下,甚至六個月,如果得不到受害人的諒解,一般判三年左右。
狄紅想要的是史威一天牢都不坐,以免影響史威史家產業的繼承人地位和史家在東海商界的名聲,而不是減少刑期。她在唐丹母親住的醫院找到唐丹,打開一個皮箱,露出滿滿一箱錢,開門見山地對唐丹道:“這裏麵是二百萬,隻要你跟司法人員說你是自願與我先生發生性關係,隻是被王朝酒店的員工誤會強*J,而加以阻止。這些錢就是你的。”
唐丹當時還沒有大批廣告商找她,也沒與孟小凡交往,她需要錢給其母治病,但是又不想收那個差點毀了她清白的壞人的錢,內心很矛盾。唐奶奶對孫女的遭遇感同身受,不由分說將狄紅趕出了病房。
接著狄紅找到王朝酒店老板王真旺,請求王真旺看在同為東海商人的份上,幫幫史威,讓王朝酒店燕京分店大堂經理楊某和幾個知情的員工作假證,就說當時楊某喝了酒,神智不清,才誤以為史威試圖強*J唐丹。其實史威隻是見唐丹喝醉了,想扶她到房間睡覺。史威沒有強J的意圖,自然就不是強J未遂,不用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