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婚前協議(1 / 2)

“爺!別調戲奴家,奴家會當真的”

蘇小溪麵帶嬌羞,一副欲說害羞的樣子。

“那就當真吧”淳於景樓認真的說,在他被他挑逗時有了反應的時候,他就開始打她的注意了,在逍遙居看她神采飛揚的題字時,就決定收下她了,在身體快於理智為她擋下默畫的那一劍時,就知道自己淪陷了,他喜歡上了這個外公帶過來的奇怪的姑娘,可是這個姑娘看上去有點沒心沒肺,所以他要早點下手,不管是肯蒙拐騙還是陰謀陽謀,先把她綁在身邊再說,他就不信不能日久深情。

蘇小溪不管淳於景樓在想什麼,伸出手摸摸他的額頭:“沒發燒呀,怎麼大白天的盡說胡話呢,難道胸口受難還能影響腦子?”

淳於景樓聽了她的話不知道是該怒還是該笑,最後再次強調:“我說的是真的”

“哦”蘇小溪漫不經心的回答,不當回事。

“那你認為怎麼樣?,嫁給我這件事?”淳於景樓問。

“好呀”蘇小溪回到。

這麼簡單就答應了?淳於景樓以為他還得說一大堆嫁給他的好處呢,連腹稿都打好了,現在完全沒用到呀!

“來來來,收拾下東西,咱回去商量婚事”蘇小溪把水桶遞給淳於景樓,自己拿著魚竿走在前麵,抿唇微笑,妖孽想玩她,看誰玩得過誰!

回到房裏,蘇小溪將魚竿隨手一放,就跑到書房不知道忙碌什麼了。淳於景樓跟了進去,發現蘇小溪正在奮筆直書,隻見之上的頂上方寫著“婚前協議”,猜想大概是結婚的條件之類的吧。接下來寫著:

男方:淳於景樓;女方:蘇小溪

茲因雙方同意,故明德一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定結婚姻。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淳於景樓看到這,除了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這兩個稱之為法律的東西不知道外,其他的東西,還是挺和他心意的,特別是“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這句話,簡直太對了。

接著看後麵的條款,臉色變得有點奇怪。

條款一:家庭地位,女方第一,男方第二。

條款二:財產地位,經濟大權由女方掌管,男方需要得向女方報備。

條款三:男女雙方婚後可適當保留個人私有空間,任何一方不得逼迫另一方做不情願的事。

條款四:在婚後,不管女方將來做什麼工作,男方都有責任和義務協助。

條款五:如果男方移情別戀,將被淨身出戶。

條款六:從現在開始,男方隻許對女方一個人好,要寵女方,不能騙女方;答應女方的每一件事情,男方都要做到;對女方講的每一句話都要是真心。不許騙女方、罵女方,要關心女方;別人欺負女方時,男方要在第一時間出來幫女方;女方開心時,男方要陪女方開心;女方不開心時,凡男方要哄女方開心;永遠都要覺得女方是最漂亮的;夢裏男方也要見到女方;在男方心裏隻有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