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美國現代文學作品(1 / 3)

紅字

《紅字》是19世紀美國浪漫主義作家納撒尼爾·霍桑(1804~1864)的傑作。

小說描寫了北美清教徒聚居的殖民地區一個英格蘭少婦的戀愛悲劇,肯定了女主人公對愛情和自由的追求,呼籲女性的人權,否定了清教徒殖民地區殘酷野蠻的法律,揭示了教會勢力的虛偽凶殘和對人的戕害,表現出一定的人道主義和民主主義思想。同時,小說諷刺和嘲弄了州長貝靈漢和老牧師威爾遜等殖民統治的代表人物。小說在無情解剖現實時,也充滿了宗教懺悔和道德說教,把主人公皈依上帝的殉道行為當作美德來加以褒揚。

《紅字》文字簡練、風格洗練。全書以海絲特和丁梅斯代爾的戀愛悲劇與羅格·齊靈窩斯的報複為線索展開,人物集中,情節單純。沒有旁逸斜出的穿插,不作節外生枝的鋪陳。作者既獨辟蹊徑地以精細的筆觸對人物的靈魂進行深入的開掘,刻畫出幽微細致的心理過程,又善於以畫龍點睛之筆突出人物的鮮明特征,因此各種人物都能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小說還較多采用象征手法,增強了作品的表現力。

為了表達深邃的主題,霍桑在這部他自稱為“心理羅曼史”的小說中,極盡諷刺隱喻和象征比擬之能事,使得整部作品含蓄、豐厚、重重疊疊、意味深長,自始至終充滿了浪漫主義氣息,《紅字》出版後,立即贏得了美國讀者的熱烈歡迎。評論界一致認為它是第一部具有真正的美國特色的小說傑作,也是第一部獲得世界聲譽的美國文學名著。作者也因此成為19世紀後期美國浪漫主義作家的傑出代表,他的作品和藝術成就對當時與後世都有重大影響。他所擅長使用的象征比擬手法受到麥爾維爾、愛倫·坡等作家的推崇,並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象征主義流派的興起。至於他那種渲染氣氛、深挖心理的手法更是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美國作家。

湯姆叔叔的小屋

《湯姆叔叔的小屋》,又譯《湯姆大伯的小屋》,舊譯《黑奴籲天錄》是美國作家比徹·斯托夫人(1811~1896年)的著名作品,發表於1852年。

《湯姆叔叔的小屋》通過黑奴湯姆和其他黑奴的命運揭露和控訴了南部蓄奴製,真實地描寫了它的黑暗和反動,使南部蓄奴製的真相從此大白於天下,有力地推動了廢權運動的發展。湯姆原是肯塔基州奴隸主謝爾比家中的“家生”奴隸,從小侍奉主人,成年後便當總管,對主人忠心耿耿,唯命是從。謝爾比在股票市場投機失敗,決定把湯姆和另一奴隸,即女奴伊萊紮的兒子,賣掉抵債。湯姆是虔誠的基督徒,俯首帖耳任憑主子擺布;而伊萊紮則不同,連夜帶著兒子逃走。湯姆幾次被出賣,輾轉作奴隸,他最後死於奴隸主的皮鞭下。而具有反抗精神的女奴隸伊萊紮與丈夫相逢,帶著孩子,經過千辛萬苦,通過自己的鬥爭和廢奴派白人的援助,終於到達加拿大,得到了自由。

小說廣泛地描寫了美國南部各地奴隸主對黑奴的殘酷剝削壓迫,刻畫了形形色色奴隸主的形象。謝爾比表麵上溫文爾雅,滿嘴仁義道德,但為了維持自己窮奢極欲的生活,不惜把忠心耿耿服侍自己一輩子的湯姆置於死地;湯姆的第二個主人聖克萊是典型的寄生蟲,終日在不斷的享樂中麻醉自己。在人煙稀少的種植園中作威作福的奴隸主勒格裏則凶相畢露,無數勤勞善良的黑奴象湯姆一樣慘死在他的手下。

除了湯姆和伊萊紮外,作者還描寫了敢於反抗的黑人工人喬治的形象。他不接受奴隸主傳播的基督教的麻醉劑,理直氣壯地質問:“是誰使他們成為我的主人?”在逃往加拿大途中,他勇敢地拿起武器,向追捕的奴隸販子開槍。他是通過自己的鬥爭而勝利地獲得自由的黑人形象。這是斯托夫人對廢奴文學的重要貢獻。

小說中湯姆、伊萊紮、喬治·哈裏斯等黑人形象,打動了廣大讀者,成了當時家喻戶曉的人物,並出現在戲劇、詩歌和繪畫中。這部作品是廢奴文學的最高成就。

斯托夫人後來還寫過反映黑人奴隸起義的小說《德雷德,陰暗的大沼地的故事》(1856)等。

草葉集

《草葉集》是美國19世紀傑出詩人惠特曼(1819~1892)的作品。

《草葉集》第一版是1855年夏惠特曼在紐約自費出版的,包括12首詩,隻是94頁的小冊子,後來每次重版時經反複增改、重編和補充,到1882年時,已成為包括了372首詩的巨著。

詩集所以以“草葉”為名,是因為“草是自然界最普通的、最平凡的東西”,“在寬廣的地方和狹窄的地方都一樣發芽,在黑人和白人中間都一樣生長”。“這裏是我的最嫩的草葉,然而也是最堅強持久的”。“哪裏有地,哪裏有水,哪裏就長著草。”“草和話一樣單純。”作者相信:“一片草葉不亞於星球的運轉”。

初版《草葉集》有一篇自序。那是惠特曼的詩歌宣言。他認為美國本身就是一首最偉大的詩,美國的詩歌必須與這個國家相稱。它必須是大膽的、樸素的、富有信心的。它必須是現實主義的,還必須是真誠的,不管它寫的是肉體還是靈魂。惠特曼說:“誰要是單單為文采或流暢所困惑,誰就終歸失敗。這是你應該做的:愛大地、太陽和動物,藐視財富,救濟每一個求你的人,替笨人和弱者說話,把你的收入和勞動獻給旁人,憎恨暴君,不去爭論關於上帝的事,對人們要有耐心和寬容,不屈從於已知的或未知的事物,也不要屈從於任何一個人或很多的人——與有力量卻未受教育的人,與青年人,與孩子們的母親自由交往——你對在學校裏,教室裏或書中所知道的一切,都要重新檢查,並擯棄一切侮辱你靈魂的東西;那麼,你這個人將會是一首偉大的詩篇。”這可以說是詩人自己對《草葉集》的基本思想的概括。

《草葉集》的內容大致包括:

1.謳歌民主和自由。詩人在《大路之歌》中召喚人們:“走呀!帶著力量,自由,大地,暴風雨,健康,勇敢,快樂,自尊,好奇;走呀!從一切的法規中走出來!從你們的法規中,啊,你們這些盲目的和沒有靈魂的神父喲!”在《為你,啊,民主喲!》中詩人說:

為你,啊,民主喲,我以這些為你服務,

啊,女人喲,

為你,為你,我顫聲唱著這些歌。

在《歐羅巴》中,詩人寫道:“自由喲,讓別的人對你失望吧——我決不對你失望”。

2.歌頌人類平等。《從巴門諾克開始》中詩人寫道:“啊,這樣的主題——平等!這神聖的平凡的名詞……我在裏麵增加一些新成分,然後歡樂地把它們留傳下去。”在《自己之歌》中寫道:“我是許多民族組成的一個民族中的一員,這裏麵最小的和最大的全沒有區分”。“我是屬於各種膚色和各種階級的人,我是屬於各種地位和各種宗教的人”,“一切出生的人都是我的弟兄,一切女人都是我的姐妹和我所愛的人”;“我說出最原始的一個口令,我發出民主的信號,上帝喲!如非全體人在同樣條件下所能得到的東西,我決不接受,”

詩人在《大斧之歌》中,明確地描繪真正偉大的社會應是男女平等,人民當家作主,消滅壓迫的社會:

那裏沒有奴隸,也沒有奴隸的主人,那裏人民敢於立即起來反對被選舉人的無止境的胡作非為。

那裏公民總是頭腦和理想,而總統,市長,州長隻是被雇用的管事……

3.歌頌勞動和勞動者及普通人。《大斧之歌》謳歌了普通勞動者開拓美國土地的偉大勞動。從開發森林、蓋起小屋直到建成大城市,都是以青光閃閃的斧頭開路,都是普通工人農民的功績。大斧的形象鮮明表達了勞動者創造世界的威力。惠特曼熱情讚頌那些被資產階級鄙視的普通勞動者,在《職業之歌》中寫道:

什麼,你怎麼錯看了你自己?

你以為自己不及旁人嗎?

你以為總統比你偉大嗎?

你以為富人比你好嗎……

詩人說:“白宮的總統是替你們做事,而不是你們替他做事。辦公廳的秘書是替你們做事,而不是你們替他做事,每12個月議會為你們開一次。法律、法庭、國家、城市、來往客商、郵政,一切都是為了你們!”

惠特曼還通過對“自我”的歌頌而歌讚了普通人,歌讚人的美和人體美,如《我歌頌帶電的肉體》等詩篇。1850年惠特曼在日記中就寫道:“我的目的是寫高尚的不朽的作品——美國的健壯、巨大、勇敢的性格——完美的婦女——我要歌頌肉體的光輝……我要作我這類詩人中的大師。我的詩要寫感情,不論是暫時的還是永久的,要寫自由,要完全表白人格。”

4.歌頌歐洲革命。在《法蘭西》一詩中,詩人把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稱讚為歐洲各國革命的母親。1848~1849年,歐洲各國掀起革命風暴,詩人異常激動和興奮。在《歐羅巴》一詩中寫道:“突然從它腐朽和黯淡的巢窟,那奴隸的巢窟中,它像閃電一般躍出來,連它自己也幾乎感到震驚,它的腳踐踏著地上的骨骸和破爛,它的手緊扼著帝王的喉嚨。”他高度地讚揚為革命而犧牲的青年所播下自由的種子將到處“滋生自由”:

這些種子會被風吹到遠方去,重新播種,

雨露風雪自會給它們滋養。

5.譴責壓迫者,號召黑人反抗。在《自己之歌》中,詩人憤怒譴責壓迫人民的罪惡行徑,對被壓迫人民特別是黑人奴隸深切同情,他敘述自己不顧“逃亡奴隸法”的禁令,收容和救護逃亡的黑奴。在《敲呀!敲呀!敲啊!》中大聲疾呼地號召一切人參加戰鬥,投入廢奴戰爭。在《致政府》中,詩人號召人民起來同壓迫人民的統治者鬥爭。

6.其他。詩人在《草葉集》中盡情歌讚大自然的美(如《從巴門諾克開始》),謳歌人類未來的大同理想(如《向全世界致敬》)。此外,還寫了《啊,船長,我們船長啊!》《當紫丁香最近在庭園中開放的時候》等詩悼念慘遭暗害的林肯總統。

惠特曼的《草葉集》是一個時代的總結,唱出了時代的最強音,在美國和世界文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惠特曼筆下的民主和人格有時是抽象的,在有的詩中,他把各階級的人都無所不包地融合在“自我”之中(特別在早期)。他歌頌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美國的民主自由,這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有些歌讚也顯得抽象和幻想的空洞。

《草葉集》在藝術形式上也是一個重大的革新。惠特曼打破了長期來美國詩歌因襲的律式,並反對形式主義傾向,創造了後來被稱為“自由體”的詩歌形式。這種被人們比作“滾滾波濤”的自由體,大量采用疊句、長句、平行句和誇張的形象語言,具有豐富的表現力,這對我國“五四”以來的新詩也有過影響。他還廣泛應用象征、比喻等手法。但他有些詩句過於冗長,有些誇張過分,還有些抽象議論缺乏藝術上的感染力。

競選州長

《競選州長》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1835~1910)的作品。

《競選州長》與長篇《鍍金時代》一起,為美國批判現實主義開拓了道路。《競選州長》提出了美國非常重大的社會問題——美國民主政治的實質問題。小說的主人公是“我”,代表獨立黨參加紐約州州長的競選,另外兩個競選人是共和黨的伍德福和民主黨的霍夫曼。“我”的名聲不錯,而那二人“如果說也曾知道愛護名聲的好處,那是以前的事情了。”但“我”卻被報紙進行接連不斷的造謠汙蔑,說他是偽證製造者、小偷、盜屍犯、酒瘋子、舞弊分子、訛詐專家,甚至有人到他家裏搗毀他的家具和窗戶,搶走了他的財物,還寫匿名信恐嚇他。最後,“我”在一次競選講演時,竟然有9個不同膚色的剛學走路的小孩,被唆使衝上講台,緊抱“我”的雙腿,管“我”叫“爸爸”。“我”在極度恐慌下,終於被迫退出州長競選。

小說從“民主選舉”和“言論自由”兩個側麵,對美國政治生活進行辛辣的諷刺,揭露了“民主選舉”和“言論自由”的欺騙性、虛偽性和恐怖性。它對資產階級政客收買報刊,把它當作造謠中傷、訛詐、恐嚇、羅織罪名、置人死地的工具,加以高度集中和藝術誇張,揭示了“民主選舉”根本不是“人民自由意誌的表現”,而是對人民群眾的欺騙和愚弄。而以“言論自由”標榜的報紙,根本無“真實”和“自由”可言,完全是政客們手中的工具,專事造謠惑眾,不顧事實和真理。

《競選州長》篇幅雖短,卻寫得潑辣,俏皮,諷刺十分有力,是對資產階級民主選舉的絕妙的政治諷刺畫。作品在構思人物雙方(“我”與另兩個競選人)的衝突時,有意把“我”設計為“聲望還好”的“正派人”,與對手的卑鄙無恥相對照,加深了作品的矛盾,形成強有力的諷刺。小說對於競選對手的“揭發控告”讓事實自己出來證明其純屬無中生有的造謠。因此,揭發的罪狀越重,越顯出了揭發者的卑鄙無恥,使對手們控告的過程成了自我暴露的過程。這種對事實本身加以誇張達到諷刺的手法,馬克·吐溫運用得相當成功。如控告“我”犯了“偽證罪”,而“我”卻根本沒有去過作案地交趾支那,控告“我”是“小偷”,而“我”根本沒去過出事地點,等等。《競選州長》把“我”的名字直接寫成作者自己的名字“馬克·吐溫”,這一構思加強了作品的真實感。

作品在語言運用上以多種手段來加強諷刺性。如用反語“我偃旗息鼓,甘拜下風”、“我達不到紐約州州長競選所需要的條件”等等諷刺了競選的虛偽性。又如:“至於香蕉園,我簡直就不知道它和一隻袋鼠有什麼區別”;“於是我漸漸對報紙有了戒心,一拿起來就覺得提心吊膽——很像一個人想睡覺的時候去揭開床毯,可是腦子裏卻擔心那底下會有一條響尾蛇似的”,不僅比喻妙語驚人,並產生強烈的幽默諷刺效果。

小說在結構上也獨具一格,一開頭作了簡單的交代後,即以“我”為中心“摘引”了大量報刊文字和信件,作者的敘述則以穿插方式用來串連“摘引”。這種結構方式不僅增強真切感,又使作品精煉,生動,別開生麵。

小說凝聚了馬克·吐溫對美國政治的長期觀察和體會。在創作《競選州長》前一年,作者曾寫信給他的朋友說:“我一直最恨政治。”這可以看作《競選州長》的思想基礎。《競選州長》中的霍夫曼,正是當時紐約州長。他是鐵路大王伊利鐵路公司的代理人,這個公司在各級議會、政府中都安插了自己的人,這家公司每年支出的賄賂和訴訟費,即達70萬美元。可見他們是紐約以至美國民主政治的實際操縱者。在《競選州長》發表後不久,1871年春天,馬克·吐溫又發表一文,附有一組漫畫,畫麵上有座“大廈”,標明是伊利鐵路公司總部。大廈裏有投機巨頭高爾德和霍夫曼,這夥人在畫麵上忙於向議員們行賄,對老百姓敲詐勒索。這一切證明了《競選州長》的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和對資產階級政治生活直接幹預的勇氣。可見,馬克·吐溫所說的“最恨政治”,指的是這些政客惡棍操縱的黑暗、腐敗、虛偽的政治。

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

《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是美國作家是馬克·吐溫晚年優秀的中篇小說,寫於1899年。

赫德萊堡是作者虛構的市鎮,居民自詡為“最誠實、最清高的市鎮”,在遠近享有“不可敗壞的市鎮”的美譽。然而一個過往的異鄉人因為一次被這個市鎮的人所侮辱,決定要報複,辦法就是從精神上、道德上“敗壞這個市鎮”。6個月後,這個異鄉人把一口袋金子送到這個鎮上的老出納員理查茲家裏,留下條子說明把這袋重160磅4盎司、值4萬元錢的金子送給一個曾幫助過他的恩人,卻又不指明恩人的姓名就跑掉了。

於是,鎮上“公認誠實”的居民,尤其是十幾位“廉潔”的上層公民爭著要當“恩人”。他們眼熱這筆巨財,又要維護“廉潔”的外表,於是展開了一場明爭暗鬥,演出種種醜劇。終於,這個有三代“誠實”、“清高”傳統的赫德萊堡的好名聲被“敗壞”了,或者說暴露了它本來就並不“清高”、“誠實”的本質;相反,這些人們,特別是十幾個高等公民,都是偽善、貪婪的拜金狂。

小說諷刺了資產階級道德的虛偽和自私。作品構思巧妙,情節緊湊,寓意深刻。作者把一個有“最清高、最誠實”名聲的市鎮作為暴露對象,使小說的批判具有特殊的尖銳性和深刻性。

小說通過幻想和離奇的情節,對居民們的偽善和貪婪進行誇張,形成強烈的諷刺。

小說著重揭發十幾個上層公民,卻又將貪婪自私當作公民的“共性”,這表現了資本主義社會虛偽貪婪和拜金主義習性的普遍腐蝕作用,但也使作品蒙上了一層悲觀失望的沉重色調。這種悲觀主義到作家的晚年愈益嚴重,在這種絕望情緒侵襲下,正如魯迅所說,馬克·吐溫由“講笑話的好手”變成了一個“厭世思想深重的懷抱者。”

馬克·吐溫是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魯迅指出,他“成了幽默家,是為了生活,而在幽默中含著憤怨,含著諷刺,則是不甘於這樣的生活的緣故了”。馬克·吐溫對資本主義現實黑暗麵的揭露,有助於我們認識美國社會的一些側麵。他的幽默、諷刺,他驚人的巧妙構思,他獨具一格的結構技巧,以及明快機智而富於個性的語言,都使他在美國文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藝術創作是美國民族文學的瑰寶。

最後的藤葉

《最後的藤葉》是美國作家歐·亨利(1862~1910)的一部短篇小說。

《最後的藤葉》寫兩個不同心態的人麵對疾病時的不同人生態度。

生病的女人在秋風颯颯,黃葉飄零之時,看見攀緣在對麵牆上的一株常春藤的葉子一片片掉下。心中產生一種變態心理,認為自己的命運與這株常春藤葉緊密聯係,藤上葉片落盡之時,就是自己生命結束之際。因而她每天每時一片片數著落葉和留下的葉片。

這一情況被樓下一個老畫家知道了。老人在風雨之夜不顧風雨嚴寒搬了梯子,在牆上畫了一片不會凋落的葉子,這片葉子使女病人感受到生命的可貴,她認為葉片不落意味著自己還有生機,因而信心百倍地與疾病搏鬥,終於在藥物和護理配合下恢複了健康。直到恢複健康後她才知是那位老畫家為她畫的一片假藤葉。

但這時,深夜爬上牆畫葉片的老畫家卻因受涼感冒患急性肺炎死去了。

這篇小說表現了窮困而善良的普通知識分子“涸轍之鮒,相濡以沫”的情景,讚揚了他們同情和體貼弱者的高尚人性,感人至深。

美國的悲劇

《美國的悲劇》是美國作家德萊塞(1871~1945)的一部長篇小說,寫於1925年,是德萊塞創作的最高成就。

小說寫一個牧師的兒子克萊特為擺脫窮困,到外地謀生的故事。克萊特先是在旅館和商店作雜役,後進一工廠當了領班。此後他與女工洛薩達相愛並使洛薩達懷孕。而此時克萊特受到大資本家的女兒桑德拉的青睞。為了投靠資本家而向上爬,克萊特謀害了洛薩達以便與桑德拉結合,但事情暴露。當時民主黨和共和黨正進行競選,都抓住這一案件來撈取政治資本,結果克萊特被判處死刑。

這部小說的突出成就在於它不是用這種司空見慣的題材寫成“犯罪小說”、“情殺小說”,也不是寫成投合時尚的“成功小說”(往上爬成功),而是通過克萊特的經曆深刻揭露了美國的社會風尚、社會製度和生活方式對美國青年的腐蝕,指出這是出現這類悲劇的根本原因。德萊塞自己說:“這本書整個講來是對社會製度的一個控訴……小說之所以成功,並非因為‘它是悲劇’,而正因為‘它是美國的悲劇’”。當時,美國社會輿論工具為了掩蓋社會矛盾,竭力鼓吹人人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奮鬥加上機緣而發財致富的神話。正是這種追求金錢的教育以及美國社會生活方式、價值標準本身的腐蝕作用,使克萊特一心向往發財致富。富有就是“美德”,窮困就是“卑賤”,有錢便有“德”,為了金錢,可以不擇手段,甚至謀害情人——這就是出身下層而被資產階級文明毒害的克萊特從小所受的教育。正是這種道德標準使他拋棄愛情,謀害情人而把與有錢人的女兒結合視為“生平夢寐以求的偉大而美妙的新生活”。

小說還揭露,克萊特之所以釀成悲劇,被判處死刑,在那個社會裏,並不真正因為他的行為,而是因為他是窮人、勞動人民。克萊特隻不過是往上爬和爾虞我詐角逐中的失敗者和犧牲品而已。小說中描寫,克萊特的辯護律師本人,也曾與克萊特有類似的經曆。但由於他有錢,給了懷孕的姑娘1000元錢,就萬事大吉。因此對有產者,這不過是風流韻事,家常便飯;而對克萊特這樣的無錢無勢者,則成了死罪。小說正由此接觸了美國社會的貧富對立和所謂“平等”法律的虛偽性和欺騙性。為了製造聲勢,適應政治需要,審訊克萊特時竟找來了127個證人,但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引誘克萊特的桑德拉卻出外遊曆去了,法官們連她的名字也不敢提及,而隻以“某小姐”代之,因為她有錢。所以作者說:“貧富的界限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就象用刀子劃過似的,或者是有一垛高牆擋在中間。”

小說體現了德萊塞的藝術寫作特色:情節生動曲折,涉及的社會麵很廣。心理描繪特別細致,語言富有個性化。在刻畫人物典型時,德萊塞運用了大量的細節。如克萊特起心謀害洛薩達後,在劃船時心神恍惚,小說繪聲繪色地描繪了克萊特的內心矛盾,並把洛薩達的落水和淹死過程寫成兼有偶然的因素,使形象更加逼真,情節更加曲折。此外,小說還吸收了意識流的某些技巧。

由於小說的成功,克萊特這個形象在生活中已成為“發財夢的犧牲者”的代稱。

哈克貝裏·費恩曆險記

《哈克貝裏·費恩曆險記》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長篇小說代表作。

這部小說中所描寫的事情發生在美國南北戰爭之前。作者通過一個名叫哈克的白人孩子幫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描繪了19世紀中葉美國中西部生活的各個側麵,揭露和諷刺了美國文明社會的醜惡現實,尤其對腐朽的蓄奴製度予以憤怒的譴責和批判。作品的思想傾向集中地體現在主人公哈克的身上。

哈克從小就是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兒,他沒有受過文明的教化,不必到教堂去祈禱,也不必穿上體麵的衣服,學那些文雅的舉止。他喜歡獨立的生活,本是個自由自在的孩子。後來,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婦收養了他,教他讀書,送他進學校,一心想把他教成一個斯文體麵,循規蹈矩的“模範”兒童,以便他將來能成為一個“文明人”。可是,哈克厭惡小市民呆滯的生活和虛偽的客套,他覺得日子過得“太悶氣”,簡直是“一天到晚活受罪”。他不斷地逃學,還跑到樹林裏去睡覺,表示隻要能“換換空氣”,寧肯到“地獄”裏去。對於世人所景仰的上流社會,哈克並不以為然。他非但不願做體麵的紳士,就是讓他和“有身份的人”呆在一起,他也會覺得“渾身發癢”。他對周圍的一切保持著一個純潔的兒童所特有的好奇和敏感,憑著自己的親身感受判斷其正確與否,甚至對神聖的宗教信條他也提出了疑問:“要是一個人能禱告什麼就有什麼,那為什麼猶肯·韋恩賣豬肉虧的錢賺不回來呢?為什麼寡婦讓人偷掉的銀鼻煙盒兒求不回來呢?為什麼華森小姐不能胖起來呢?不,我心想,禱告根本就沒有什麼道理。”哈克終於因為忍受不了死氣沉沉的生活和文明的教化,從那個環境中逃了出來,去尋求自己理想中的自由生活。在馬克·吐溫筆下,哈克與這個呆板的社會規範格格不入,這才使得他免於被環境所敗壞,保持了他淳樸、正直、善良的性格和清醒、敏感的頭腦,出落得更加天真可愛。

但是,作為一個在這樣社會中長大的十二、三歲的孩子,他不可能不受環境的影響。作者如實地反映了哈克思想中的矛盾,更加強了這個人物的真實性——當哈克與吉姆相遇,並且和他乘著一隻木排在密西西比河上逃亡時,他不得不麵對當時嚴峻的社會道德問題——如何對待種族歧視和蓄奴製度的問題。這時,社會環境所強加給他幼小心靈的傳統觀念與他正直、善良的性格激烈地衝突起來。在這種激烈的思想鬥爭過程中,哈克的叛逆性格才真正成長起來。

吉姆逃亡是為了躲避被賣到南方去的悲慘命運。當時,蓄奴製在美國南部占統治地位,這種統治比中部要殘酷得多。在南方的種植園裏,黑奴被當作牛馬役使,即使是最強壯的勞力,經過七、八年的折磨,也就被榨幹了血汗,淒慘地死去了。正如馬克·吐溫所說:“……無論對於我們白人,還是對於黑人來說,南方的農場都純粹是地獄,再沒有更溫和的字眼可以形容它了。”正是出於憐憫和同情,哈克願意幫助一個將要被拋進“地獄”的人去爭取自由。可是起初他並沒有把吉姆當作一個具有人的尊嚴的同伴來看待,他總是戲弄他,取笑他。後來,他發現吉姆善良,忠厚;對待自己有時象朋友那樣誠懇,有時又象父親那樣關切;發現他“也跟白種人一樣”,“惦記著自己的家裏人”,和白種人一樣具有作為一個真正的人的尊嚴。於是,哈克否定了社會灌輸給他的種族偏見,做出了自己的判斷——吉姆“倒是一個挺好的黑人哩”。有一次,因為惡作劇而受到吉姆的埋怨,哈克自覺慚愧,“簡直恨不得去親親他的腳”。從此,哈克再也沒有取笑吉姆,兩人成了知心朋友。

然而,在快到“自由州”的時候,蓄奴製的觀念又開始一次次地折磨小哈克了。被他稱作“良心”的那種東西在不時地警告他:拐走主人的財產是大逆不道。每當他聽到吉姆為盼望自由而歡呼時,他就感到“渾身連發抖帶發燒。”往日學校的教導也象瘟疫一樣總是纏著他,老是有個什麼東西對他說:“誰要是像你那樣,幹出拐逃黑人的事來,就得到陰間去下油鍋。”在哈克麵前,告發吉姆是一條符合上帝意旨的“正路”,而幫助他逃跑則是一條通向“地獄”的邪路。在這岔路口上,哈克戰栗了。

哈克的這種心理矛盾真實地反映了南北戰爭前奴隸製觀念在一個善良孩子的心靈上所投下的陰影。馬克·吐溫就有過這樣的親身感受。馬克·吐溫6歲那年,他的父親曾以地方法官的身份,參與對3個教唆奴隸北逃的廢奴主義者的審判。當時有許多本地人在場,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威脅這3個白人,要把他們拉出去吊死。最後,在公眾的歡呼聲中,法官判處他們12年苦役。1895年吐溫在他的劄記中寫道:“在過去那些奴隸製的日子裏,全鎮的人都讚許這一件事,那就是奴隸財產的不可侵犯的神聖性。幫助偷一匹馬或一頭牛是一樁低劣的罪行,而幫助一個被追捕的奴隸……或是在有機會馬上告發他時猶豫不決,則是一樁更卑鄙的罪行,那就帶上了一個汙點,一個洗刷不掉的汙點。”

追捕奴隸的人持有這種觀點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有可觀的賞金;但是窮苦的人們持有這種觀念……而且是帶著熱烈的、不妥協的情緒,這是在我們久遠的今天所不能理解的。那時,這種觀念對我來說似乎理所當然;而且哈克……讚同它也是非常自然的,盡管在今天看來是那樣荒唐。不難看出,奴隸製度正是當時那個文明社會的基礎,一個白人孩子要想從奴隸製偏見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將是多少困難。幫助一個黑奴爭取自由意味著對社會的挑戰,哈克必須拿出和自己的親人、朋友以至於整個社會對抗的勇氣來。

哈克的思想鬥爭是相當痛苦的。他一度抵擋不住“良心”的譴責,給吉姆的主人華森小姐寫了一封信,告發吉姆的行蹤。可是,他馬上又想起他和吉姆在木排上和諧、友愛的生活,想起吉姆對他的關懷和照顧,想起吉姆親熱地叫他“寶貝兒”,稱他作“老吉姆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這時哈克瞧著自己剛寫完的那封信,感到非常不安,作者寫道:

這事真叫人左右為難。我把那張紙拾起來,拿在手裏。我渾身哆喀起來了。因為我得打定主意,在兩條路當中選定一條,永遠不能翻悔,這是我看得很清楚的。我琢磨了一會兒,好象連氣都不敢出似的,隨後,才對自己說:“好吧,那麼,下地獄就下地獄吧,”接著,我就一下子把它扯掉了。

這標誌著哈克和奴隸製觀念的徹底決裂。他表示“從此以後就再也不打算改邪歸正了。”他不願再走文明世界的“正路”,不願再做被人們普遍稱道的“好事”,背叛了那個虛偽的“上帝”,選擇了一條被當時社會所不齒的“邪路”。這條路實際上正是當時美國人民和資產階級民主力量所走的反對蓄奴製的正義道路。它最後導致了1861年~1865年的南北戰爭——美國的第二次資產階級革命。這個重大意義,小哈克當然是不可能了解的,但作者的用意卻十分明顯,他站在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立場上譴責了奴隸製度。

在兩個逃亡者尋求自由的旅程中,哈克幾次走進了密西西比河兩岸的城市和鄉村。這使他得以更廣泛地接觸社會,觀察、認識那裏所發生的一切。在這個遊曆的過程中,同樣表現了他的叛逆性格。

有一次,哈克在河上遇險,被格蘭紀福家收留。在那裏,他親眼看到了格蘭紀福和謝伯遜這兩個大家族之間世代相傳的血腥械鬥。最後一次毆鬥的直接原因是格蘭紀福的女兒和謝伯遜的兒子私奔,結果,格蘭紀福父子都在苦鬥中淒慘地、毫無價值地死去了。作者在這裏所描寫的實際上是歐洲中世紀封建製度的殘餘,它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實在是對美國現代文明的一種諷刺。在這段經曆中,哈克始終是一個旁觀者,然而,卻默默地表示出他對這種野蠻的社會現象的憎惡。哈克不能理解,這些高貴的名門世族、舉止文明的紳士,為什麼會無休止地互相殘殺;當問起這世代宿怨的起因時,雙方竟無一人記得。看到格蘭紀福和謝伯遜兩家人荷槍實彈地坐在教堂裏聽牧師講“友愛”,聽到他們熱烈地談論對上帝的虔誠,哈克感到討厭,他想,“上教堂的人差不多都是萬不得已才去的,(而進教堂乘涼的)豬可就不一樣。”對於羅密歐與朱麗葉式的愛情,那些高貴的紳士們都抱仇視、厭惡的態度,而哈克則不然。他無意中當了愛情的信使,聽說這對情人在夜裏逃走,並且已經過河脫險,他感到由衷的高興。哈克的這些思想與世俗觀念是背道而馳的。

“國王”和“公爵”是哈克路遇的兩個騙子。他們唯利是圖,一路上不擇手段地謀取金錢,甚至冒充瑪麗小姐的叔叔,想要奪取她應分的遺產。他們靠著信口胡說,痛哭流涕,騙取了人們的信任,得到了一口袋價值6000塊的金元,還拍賣了原主人所有的產業和奴隸。對金錢抱著貪婪欲望的不隻是這兩個騙子,還包括市鎮上幾乎所有的人。當“國王”和“公爵”把一袋金元拿到公眾麵前時,“大夥兒都衝著桌子跟前圍攏過來”,“人人都瞧著眼饞,直舔舌頭。”馬克·吐溫在這裏揭露了美國文明的一個最突出的特征——拜金狂。但唯獨哈克是例外,他蔑視文明世界天經地義的公理。在小說的第4章裏,就有一段描寫哈克把自己的錢無償地送給薩契爾法官的情節。後來看到兩個騙子如此無恥,貪婪,他說:“我一輩子也沒見過象國王這麼貪得無厭的家夥,他簡直是什麼都要吞掉才甘心。”這時,哈克已經不隻是懷著厭惡的心情冷眼旁觀,而是勇敢地站出來,救助孤弱者。他從“國王”和“公爵”屋裏偷出了錢袋,使它物歸原主;還向瑪麗小姐揭露了這兩個家夥的本來麵目,並機智地安排了懲罰他們的計策。

哈克的旅程確實是一種“曆險”。他一次又一次地懷著厭惡或恐懼的心情擺脫那個凶險、醜惡的現實世界。在小說的結尾,哈克說:

我覺得我隻好比他們倆先溜到印江人那邊去,因為莎莉阿姨打算收我做幹兒子、讓我受教化,這個我可受不了。我早就嚐過這個滋味了。

這個含蓄的尾聲暗示了哈克同美國傳統觀念的決裂。

和哈克一樣,馬克·吐溫厭惡當時的社會,同時又對自由理想的實現抱有一線希望。他曾經在哈克和吉姆的旅程中為他們安排了一個幻想中的自由州卡羅,但是,他也知道,這種希望很渺茫,因此讓他們安排在迷霧之中漂過了卡羅,始終沒能找到這個幻想中的樂園。作者這樣的處理是明智的,他自己在現實中沒有看到一條通向自由的道路,也沒有牽強地為他的小主人公指示這樣的道路,於是便有了哈克性格中的適世主義傾向——哈克對現實社會的叛逆隻能最終表現為消極的逃避,無可奈何的隱匿,而不是有力的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吐溫把自然與社會相對立,並以這樣的觀點來批判現實。比起《湯姆·索亞曆險記》來,《哈克貝利·費思曆險記》揭露社會更具有深度和廣度;但就作者手中批判現實的武器來說,還依然如故。他沒有力圖從哈克的社會經曆中尋找哈克性格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兒童們自然的天性——淳樸、善良、渴望自由、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與扼殺這一天性的文明社會加以對照,強調他本身的個性尚未被醜惡的環境所敗壞,把他擺脫奴隸製偏見的原因也歸結於“健全的心靈”戰勝了“被毒害的良心”。同樣,作者把文明世界——實際上也就是資本主義現實世界——的本質解釋為社會對大自然粗暴的敗壞,社會道德對人們善良本性粗暴的敗壞。因此,作者以浪漫的、抒情的筆調描繪密西西比河上的自然風光和哈克同吉姆在木排上清新和諧的生活——它象征著自由。同時,他又以諷刺的、漫畫式的筆觸描寫密西西比河兩岸人們的粗野、殘忍、虛偽和貪婪——它代表著文明社會。這種鮮明的對照固然使現實社會更顯得醜惡,使作者理想的主人公更顯得可愛,卻也使哈克的形象帶上了一些超脫現實的色彩。

在哈克的形象塑造上,馬克·吐溫采用了多種藝術手法,其中有些是極有特色的。例如,作品的構思很有獨到之處、吐溫繼承了傳奇式流浪漢小說的傳統,讓哈克扮演一個天真無邪、對文明世界非常陌生的孩子,讓他走進這個世界,一路漂泊,用一種孩子所特有的好奇、天真的眼光觀察這個世界,懷著一種對周圍的一切並不理解的心情遊曆這個世界。這樣一來,既可以通過孩子天真的眼睛折射出來的景象,微妙地表現作者對那個世界的諷刺和批判,又可以反映主人公如何在遊曆的過程中逐漸熟悉那個世界,認識那個世界。有的美國評論家把這稱作“導向覺醒的富有教育意義的旅行,”實際上這也就是哈克叛逆性格的自然的成熟和發展過程。

作者善於運用對比、襯托的藝術手法來刻畫人物,而且重視人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小說中的兩個最重要的人物——哈克和吉姆。是兩個有著共同的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又具有不同性格、不同膚色、不同年齡、不同經曆的角色,他們之間的這種異同,使得各自的性格顯得更加鮮明。有了老吉姆的忠厚、誠懇、慈愛,才更烘托出小哈克的天真、淘氣和善良,有了吉姆同哈克的友誼及吉姆的高尚人格對哈克的感染,才使得哈克對種族偏見的反抗更顯得合情合理,真切動人。哈克的好朋友湯姆在書中是個次要角色,但是他對於哈克性格的塑造來說卻是十分有意義的。他也是個善良、機智的孩子,與哈克不同的是,他讀遊俠小說入了迷,一心想要脫離社會現實,去追求書中驚險的英雄生活。湯姆的這種吉訶德式的幻想,正襯托出哈克的桑喬式的清醒。這兩個人物在《湯姆·索亞曆險記》中都出現過,對比之下,湯姆正是《湯姆·索亞》中的小湯姆,而哈克則在廣泛接觸社會之後成長起來了。他的思想更不受束縛,更實際,他不僅違反了傳統的道德觀念,而且對書本中的神聖信條也發生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