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櫻花飛舞的天空(1 / 1)

我生長的地方是一座美麗的櫻花城。這裏一年四季都盛開櫻花,我們的幻術和生命都是櫻花賦予的。我是城中最小的公主,我叫櫻之戀!母親是坐在高高的王位上,手持“櫻之劍”的城主。祖母也就是上一屆城主告訴我:“櫻之城怎麼能沒有櫻花呢?沒有櫻花這座城就會消失呀!之戀,這個人將在你400歲生日宴上出現。他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你熟悉的人,一切都要等你歲生日時揭曉。那天,他的額前會長出一撮銀發,而櫻之城的人不論老者還是小孩都是黑發。之戀,如果你成為城主,你一定要用櫻之劍殺掉他。否則,你隻有用你的鮮血換取枯死櫻花的重生。”母親對我說:“之戀,你400歲生日那天我將把王位傳給你,你將成為下一屆城主。”可是,我開始等帶400歲那天的登基大典。不,應該說是那個毀城人的到來。

櫻之城有一條美麗的忘憂河。每天,我都在河邊練劍。無聊的時候,我就用幻術把和著櫻花瓣的河水拋向空中。它像雨水一樣散落,當美麗的櫻花瓣落在我白色的衣袖上時我開心的笑了!一天,當我從河水中回神時,發現一個穿著黑色劍術袍,手拿長劍的男子看著我笑。他有漂亮的黑發,邪氣的眼睛。“你是誰?”我歪著頭問。“我是櫻烈,大將軍的小兒子,戀公主!”他微笑著回答。“那你的劍術一定很好,陪我練劍吧!”我說。從此,充憂河多了一個人那就是陪我練劍的櫻烈。除了練劍我們就在河裏戲耍。每次我都悄悄的把頭埋進河裏,然後就會聽見他焦急的喊聲:“之戀,之戀……,我才調皮的笑看,撲進他溫暖的懷裏。我對櫻烈說:烈,我四百歲的時候我要嫁給你。”櫻烈笑著堅決的說:“好,之戀,我要在你四百歲的時候娶你!”我幸福的笑了。

轉眼,到了我400歲的生日,也就是母親穿位給我的登基大典。就在我穿著繡滿櫻花的大典禮服,接過母親手中的櫻之劍,受成民朝拜的時候,一抹銀發,刺痛了我的眼。當我再次望去的時候,再熟悉不過的劍術袍。櫻烈!一陣陣無情的兒痛向我襲來,為什麼毀城人會是他。滿城的櫻花開始掉落,枯死,櫻之城似乎正一點一點的消失。“殺了他!孩子,否則你隻有犧牲自己,你的臣民正看著你呢!”母親堅定的對我說:“不,我不能讓我的城民死去,櫻之城消失!”我提著櫻之劍,輕輕一踮腳飛到櫻烈麵前。長長的櫻之劍抵到了他的胸口:“烈,出劍吧!”我知道櫻烈不論幻術還是劍法都不在我之下。我微微閉上眼傾聽櫻烈劍出鞘的聲音。“當咣!”當我睜開眼時,櫻烈已丟掉了他以不離身的劍。我的手開始顫抖,我下不了手。許久許久。我淒冷的笑了。我心愛的男子呀,我怎麼能傷他。我用幻術把櫻之劍拋向了我的心髒。瞬間,鮮血染紅了白色的大典禮服,美倫美煥!滴到了地上,絢麗多彩!櫻花停止掉落開始綻放。是的,我用自己的血液換取了櫻之城的重生。我笑了,當我就要倒下來的時候,櫻烈以背後擁住了我。他的眼淚不斷的停到我的臉上,嘴角,鹹鹹的!“烈,下輩子我不做城主,你也不做毀城人,我們隻做一對戀人好不好?”櫻烈笑著堅決的說:“好!之戀!”櫻烈使出幻術,同樣的讓櫻之劍刺透了他的身體。他擁著我,我躺在他溫暖的懷中沉沉睡去。

櫻花,漫天飛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