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細節決定成敗”。做“人情”也需講細節。所以,懂得做事“技巧”的人在平時人際交往中善於從細節入手來增加“感情投資”。讓我們以做生意為例,所謂“感情投資”,說簡單點,就是在生意之外多了一層相知和溝通,能夠在人情世故上多一份關心,多一份相助。即使遇到不順利的情況,也能夠相互體諒。“生意不成人情在”。
這種情況往往有多種表現。一種是自然形成的。你在生意場上遇到了相互比較投緣的人,有了成功的合作,感情也自然融洽起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有緣”的人。有緣自然有情,關係好的時候,互相付出自然不在話下。問題在於如何保護和持續這種關係,繼續愛護它、增進它,使其天長地久。
其實,就是有“緣”,彼此能夠一拍即合,要保持長期的相互信任、互相關照的關係也不那麼容易,仍然需要不斷進行“感情投資”。
在商場上,各自都為各自的利益著想,彼此都覺得商人多詐多奸,人與人交往不能不防,所以很容易互相起疑心。結果“緣”就會由合作轉為對立,人情變成了敵意。情場上,最愛的人常常會變成最恨的人,這在商場上也屢見不鮮。相互最仇視的對手往往原先是最親密的夥伴。反目為仇的原因,恐怕誰也說不清,留下的都是互相指責和怨恨。
為什麼走到這一步?往往是忽略了交往中的細節的結果。
很多人都有這種毛病,一旦關係好了,就不再覺得自己有責任去保護它了,往往會忽略雙方關係中的一些細節問題。例如該通報的信息不通報,該解釋的情況不解釋,總認為“反正我們關係好,解釋不解釋無所謂”結果日積月累,形成難以化解的問題。而更不好的是人們關係親密之後,總是對另一方要求越來越高,總以為別人對自己好是應該的;但是稍有不周或照顧不到的時候,就有怨言。由此很容易形成惡性循環,最後損害雙方的關係。
可見,“感情投資”應該是經常性的,也不可時有時無,一個做事有“技巧”的人就要從生意場到日常交往,都應該處處留心,善待每一個關係夥伴,而且是要從小處細處著眼,時時落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