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吧,那就把它也帶上吧,按照姑爺的吩咐去做。”
方世龍很不情願得點了點頭,看向辰楓的眼中,頓時充滿了不屑和鄙夷。
一個小服務員而已,懂得什麼是好馬劣馬嗎,自己幫他物色結果還不領情,非得自己裝英雄,真當自己是伯樂嗎!
想到這,方世龍心中不由得升起一絲厭惡,雖然他是很能打,但這不懂裝懂的毛病卻是越來越嚴重了。
兩人出門之後,由管家陳伯親自開車,來到了俱樂部的馬場,一個位於東郊的養馬場。
每年到了這個時候,江州市的愛馬人士,都會牽著自己心愛的馬匹前來比試炫耀,互相攀比。
辰楓兩人到的時候,馬場中已經陸陸續續得來了許多人,見方世龍到了,不少人都慌張出來迎接。
“哎呦,方老哥,您可算來了,我們都快急死了,快把你的寶馬追影拉出來給我們過過眼癮!”
一個肥頭大耳的家夥,一上來就握住了方世龍的手,激動得四下瞥著問道。
方世龍的追影,在江州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無馬能敵,不少人為了能看上一眼,都願意付出大價錢。
“急什麼,老徐,來,給你們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女婿辰楓。”
方世龍哈哈一笑,滿臉得意,回了他一個擁抱,指著辰楓解釋道。
結果此言一出,本來還熱鬧喧騰的馬場,突然間死寂了那麼幾秒鍾。
那個被叫作老徐的胖子,震驚得看著方世龍道:“女婿?方哥,你女兒已經結婚了?不過你確定他是你女婿,不是你家打雜得?這穿著也太寒酸了吧!”
全場頓時活絡了起來,所有人都圍了過來,上下打量著辰楓,指指點點評頭論足。
“老方,你想外孫想瘋了吧,居然把女兒嫁給了這麼一個土鱉?”
“這小子看著就像個撿破爛的,方哥,咱們這可是上流人士的活動,你帶一個撿垃圾得算什麼?!”
有人嗤笑道,眼神玩味得打量著辰楓,捂著嘴大笑。
方世龍臉上一陣鐵青,當著這麼多人的麵被人嘲諷自己的女婿,他感覺如芒在背一般。
而且這個賽馬大會說是賽馬,其實就是炫富,互相攀比各自的實力,因此,他才會花幾百萬去養這麼一匹馬。
方世龍被眾人說得一陣臉紅心跳,自覺臉上無光,正準備反駁時,賽馬場上忽然躁動了起來,所有的人忽然向著一個方向圍聚了過去。
“天……天哪,大家快來看,又是一匹西北蒙古馬,這毛色簡直太漂亮了!”
“這……這簡直比方老哥的追影還要霸氣,這誰的馬啊,我願意出三百萬的高價買它!”
“三百萬?哼哼,這麼罕見的蒙古戰馬,你拿三千萬也買不到!”
驚歎聲一浪高過一浪,所有的注意力全轉向了賽馬場,方世龍身邊瞬間冷清了起來。
看著被眾人圍在中心的一個穿著中山裝的中年男人,方世龍臉色陰沉到了極點。
此人名叫王仲天,江州王氏家族的家主,經濟實力和方家旗鼓相當,兩家的公司在商業上也多有往來,一直在暗中較量。
而且兩人都是極度愛馬者,對於好的馬匹幾乎到了癡迷的地步,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兩人都會互相較勁。
但方世龍手中的追影,幾年前就成了賽馬大會的常勝將軍,這麼多年未嚐敗績,一直壓王仲天一籌,這讓兩人的關係變得極為微妙,每次見麵都是劍拔弩張。
“方老哥,別來無恙啊,來看看我這匹嗜影,比你的追影如何?”
王仲天微微笑了笑,推開圍觀的人群,牽著嗜影走到了方世龍的跟前,假裝極為熱情得打招呼道。
“王老弟,還沒死呢,馬是不錯,可惜和我的相比,還差的太遠!”
方世龍很不屑得白了他一眼,瞥了瞥他手中的嗜影,沒有露出絲毫感興趣的樣子。
自古文人相輕,其實各個方麵都是一樣,哪怕是一匹馬,也一定要比個高下。
“哈哈,方老哥還是那麼自信,不如我們比一比如何,看看究竟是你定追影快,還是我的嗜影快?!”
王仲天前進了幾步,環抱著雙臂,眼神玩味得盯著方世龍的眼睛,頗為挑釁道。
方世龍臉色略微一滯,眼神變得有些陰翳,久久沒有答話。
其他人聽著兩人的對話,趕忙往兩側靠了靠,滿臉戲謔得看著他們,小聲議論道:“嘖嘖,王仲天直接起名嗜影,這擺明了是挑戰方世龍的追影啊!”
“哈哈,這下有好戲看了,不過我看王仲天的嗜影更勝一籌,追影已經老了,中看不中用了!”
“不錯,我看這賽馬場的主將該易主了,以後該是嗜影的天下了!”